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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太“命运共同体”蓄势待发

2015-01-20孙茹

世界知识 2015年2期
关键词:命运共同体亚太地区东亚

孙茹

当前,“命运共同体”已成为中国外交炙手可热的新词之一,也让一度沉寂的地区共同体讨论重新火了起来。从更大的时空背景看,“共同体”构建在亚太地区并非新生事物。地区共同体的构建历程告诉我们,亚太“命运共同体”建设任重道远。

“共同体”构想:你方唱罢我登场

“共同体”(Community)一词曾长期与欧洲一体化的实践联系在一起。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共同体概念在亚太地区逐渐流行,“太平洋经济共同体”、“亚太经济共同体”,以及各种次地区的“东北亚经济共同体”、“中日韩经济共同体”主张相继出现,这些主张大多遵循共同体建设“先经后政”的顺序,聚焦经济合作。冷战结束后,伴随亚太经济一体化和安全合作的机制化发展,一些国家提出了涵盖政治、经济、安全合作的综合性地区“共同体”构想。大体上,影响较大的有美国的“新太平洋共同体”构想、日本的“东亚共同体”构想以及澳大利亚的“亚太共同体”构想。

1991年,时任美国国务卿贝克在《外交事务》杂志发表题为《美国在亚洲:正在出现的太平洋共同体》文章,提出建立“太平洋共同体”,称稳定繁荣的太平洋共同体构建以经济一体化、民主化和地区安全机制为三大支柱,这一主张显然是布什政府“世界新秩序”构想的一部分。克林顿政府上任不久,正式提出了“新太平洋共同体”构想。1993年7月,克林顿总统在日本早稻田大学发表演说,提出“现在是美国同日本以及这个地区的其他国家一起创建新太平洋共同体的时候了”。克林顿政府重视亚太经合组织(APEC)的作用,称APEC是“对新太平洋共同体种种问题进行讨论的最有希望的经济论坛”。可是,克林顿在第二任期对地区多边合作重视程度下降,重新将加强双边同盟作为优先考虑。

小布什政府重心转向反恐,对朝核问题六方会谈投入较大,但缺少参与更大范围的地区机制的热情。2006年11月,小布什在APEC领导人非正式会议上提出“亚太自贸区”倡议,但并无实质推动。奥巴马政府则加大了在亚太投入,推进美日澳、美日韩等盟友间的小多边对话;发起“下湄公河流域合作倡议”;加入了东亚峰会,并试图将其改造为讨论政治与安全议题的论坛;加入并主导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TPP)谈判。可以看出,在亚太地区层面,加入并改造现有机制成为奥巴马政府的主要选择。

2002年1月,日本首相小泉在新加坡发表讲话,提出建立“东亚共同体”的一揽子构想。这一构想有三个层次:第一,以日本与东盟间的合作构成东亚共同体的基础。第二,发挥“10+3”(东盟10国加上中日韩3国)框架的作用。第三,吸收澳大利亚和新西兰参加东亚经济合作。“东亚共同体”包括安全保障内容,主张日本与东盟在打击恐怖和海盗行动、能源安全、传染病、环境、禁毒和偷渡等问题上加强安全合作,并在阿富汗重建、裁军、防止核扩散、联合国改革等问题上,扩大双方在世界范围内的合作。

2009年9月,日本首相鸠山再度高举“东亚共同体”大旗,提出按照欧盟模式建立“东亚共同体”。鸠山看到东亚历史遗留问题的复杂性,也深知解决有关国家的领土和海洋权益争端非常艰难,希望借鉴欧盟的经验,通过经济上的高度融合,最终找到和平解决争端的有效途径。当年10月,鸠山在第二次中日韩首脑峰会上倡议建设“东亚共同体”,得到中韩两国支持。峰会发表的《中日韩合作十周年联合声明》,明确将建设“东亚共同体”作为三国合作的重要内容与目标,使这一构想具有了现实意义。由于鸠山政权谋求与美建立“对等关系”,主张东亚共同体成员以“10+6”(东盟10国加上中、日、韩、印、澳、新西兰)为基础,对是否包括美国态度不明,引发美国对鸠山版“东亚共同体”的疑虑。

在鸠山版的“东亚共同体”出台之前,澳大利亚总理陆克文于2008年6月提出“亚太共同体”构想,并在2009年香格里拉对话会的基调演讲中作了进一步阐述。陆克文指出了建立“亚太共同体”的必要性,“全球地缘战略和地缘经济重心正在向亚太转移”,“亚太地区正处于巨大的变化中”,“亚太地区面临着经济、政治、战略及环境等一系列挑战,却没有任何一种公共机制具备足够的资格或权力去应对这些挑战”。建立“亚太共同体”可以发挥多重作用,能够就“经济、政治问题以及与安全有关的未来挑战进行全方位的对话、合作与行动”,将成为比APEC、东盟及东亚峰会更具影响力、使地区各国间合作更加紧密的地区性一体化组织。但由于“亚太共同体”重视发挥亚太大国的作用,希望克服东盟“小马拉大车”的局限,遭到东盟国家的冷落,其他一些国家的支持也有限。

此外,2003年10月,东盟在印尼巴厘岛举行峰会时,通过了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宣言,宣布建立“经济共同体”,“安全共同体”和“社会文化共同体”,力图通过加强制度化建设,维护东盟在地区安全合作中的地位。这一共同体建设范围局限于东盟自身,很难称得上是亚太地区范围的共同体构想。

中国在亚太引领“命运共同体”建设

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中国对地区合作的认识不断丰富和深化,安全观念更开放,参与的安全合作更广泛。中国顺应地区合作潮流,提出了以“互信、互利、平等、协作”为核心的“新安全观”以及“与邻为善、以邻为伴”、“睦邻、安邻、富邻”的周边外交理念。通过“10+3”、东亚峰会、东盟地区论坛(ARF)、APEC、大湄公河计划等一系列地区合作机制,与周边国家构筑共同利益。21世纪头十年,中国在亚太经济和安全合作中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推动成立上海合作组织、与东盟签署《南海各方行为宣言》、加入《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发起朝核问题六方会谈、推动建立东亚峰会、中日韩峰会等地区合作机制。

在此期间,一些中国专家学者在建立地区安全共同体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认为亚太安全结构已不适应该地区变化的政治、安全和经济形势,提出建立“多元的安全共同体”的主张。有的学者提出了十分具体的“东亚安全共同体”战略构想,提出将“建立东亚安全共同体作为谋求共同安全的总目标”,“努力在东亚建立一个制度化的地区安全合作体系,防止在东亚国家之间发生战争,减少东亚地区面临的外部安全威胁,避免东亚国家的内部冲突,缔造和维护东亚地区的可持续安全”,并提出了东亚安全共同体的基本框架及安全管理措施。

十八大以来,中国领导人相继提出了一系列符合时代潮流和中国特色的新理念和新倡议。中国提出了“亲、诚、惠、容”的周边外交新理念,强调“亚太之大容得下大家共同发展”,应“以更加开放的胸襟和更加积极的态度促进地区合作”;倡导“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的亚洲安全观”;提出建立亚太安全新架构的主张;提出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战略倡议,等等。其中,亚太“命运共同体”主张与其他国家的“共同体”构想存在概念上的交集和理念上的共通性。十八大报告倡导人类“命运共同体”意识,此后习近平主席出访俄罗斯、非洲、拉美,参加博鳌亚洲论坛、G20峰会、上合组织峰会,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演讲与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60周年纪念大会等双多边场合,均倡导树立“命运共同体”意识,同舟共济,加强合作。具体到亚太地区,习主席于2013年10月在APEC工商领导人峰会上的演讲时指出,“要牢固树立亚太命运共同体意识,以自身发展带动他人发展,以协调联动最大限度发挥各自优势,传导正能量,形成各经济体良性互动、协调发展的格局。”在首次周边外交工作座谈会上,习主席强调让“命运共同体意识在周边国家落地生根”。在2014年11月底召开的第二次中央外事工作会议上,习主席强调要“打造周边命运共同体”。李克强总理在博鳌亚洲论坛和东亚峰会上表示,愿与地区国家一道,建设“亚洲利益共同体、责任共同体和命运共同体”。过去两年,中国外交奋发有为,周边外交“升级、提速、加力”,开展了“走亲戚”式访问,不同程度地扩大与周边国家的安全合作,加大“惠邻”力度,深化经济合作。在构建亚太“命运共同体”过程中,中国迈出了坚实的步伐。

理想与现实

中国倡导在亚太地区建设“命运共同体”,体现了中国在亚太地区承担更大责任的意愿。与过去相比,中国具备了更大能力将亚太“命运共同体”构想付诸实施,也面临有利的外部环境,但要增强亚太“命运共同体”的感召力和影响力,落实这一构想,还面临诸多挑战,有待做大量深入细致的工作。

共同体概念进入亚太以来,已广泛被地区各国所接受,成为大多数国家追求的政策目标,这为中国构建亚太“命运共同体”做了充分的思想铺垫和舆论准备。亚太“命运共同体”构想立足于“共同体”理念,与之前各种版本的“共同体”构想存在共通性,较易在地区国家产生共鸣。其共通之处在于:一是以和平方式解决争端。在一个地区共同体中,利用武力解决成员国之间的冲突几乎是不可想象的,以和平手段解决争端成为共同体成员国遵守的规范,不冲突、不对抗应成为成员国的基本共识。二是更紧密的地区合作。地区经济一体化加深、各国人员往来密切、高层交往频繁促使地区国家开始出现了集体的身份认同。三是更具有约束力的制度安排。共同体与各种各样地区合作的最大不同之处是,它包含了制度因素,是比一般的合作更高层级的合作。制度或机制在带来好处的同时,也必然会约束各方自由行动的权利。

对比亚太地区的现实,地区共同体构建是一项宏大而缓慢的工程,面临诸多绕不开的问题,构建东亚或亚太共同体常常陷入地理范围和成员有哪些的争论。陆克文总理的“亚太共同体”构想被认为是以大国为主,注重大国协调,引发东盟国家的消极反应。鸠山首相的“东亚共同体”构想因对美国态度摇摆引发后者抵制。从冷战后亚太安全合作的历程看,将美国排除在外的任何地区安全合作都难以顺利进行。有关国家的地区安全合作倡议常被视为该国扩大影响的努力,使得其他国家对其动机和意图的猜测往往更重于构想的具体内容。此外,“共同体”构想也不可避免地牵扯到主导权之争,从而为构想的实施增添了变数。由于亚太地区的复杂性和多样性、历史和领土争端等原因,加之政府更迭因素,有关国家建立涵盖地区范围的综合性“共同体”构想往往是“雷声大、雨点小”,政策缺乏连贯性,实际效果有限。

中国在亚太地区的影响力稳步提升,地区国家对华经济依赖程度逐渐加深,双方联动效应显著,但还很难说形成了“荣辱与共、休戚相关”的命运共同体。从字面上看,命运共同体“同呼吸、共命运”,对地区合作的紧密程度要求甚至比其他版本的共同体构想更高,因此要在亚太地区构建“命运共同体”任务更加艰巨。亚太“命运共同体”秉持包容开放的原则,不排斥美国。2014年11月“习奥会”期间,习主席重申双方应在亚太地区“开展积极互动,鼓励包容性外交,共同为地区和平、稳定、繁荣发挥建设性作用”,再次明确了不排美的立场。与此同时,亚太“命运共同体”落实需要更系统、更细致的政策设计和措施。亚太命运共同体、周边命运共同体、亚洲命运共同体等概念分别用于不同的场合、不同的机制,这也造成概念的散乱。如何将一系列的周边外交新理念、新倡议有机协调,是亚太“命运共同体”建设面临的问题。在推进地区安全合作上,亚太“命运共同体”仍面临挑战。周边一些国家与中国存在领土或海洋权益纠纷,不同程度地担忧中国强大后会寻求武力解决这些争端,对中国在地区安全事务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存在疑虑,因此增信释疑在亚太“命运共同体”的建设中将是一项长期工作。

(作者为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世界政治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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