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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合教育理念下普通幼儿园安置特殊儿童的困境和策略

2015-01-20韩影

基础教育参考 2014年21期

韩影

[摘 要]普通幼儿园中特殊儿童数量正在逐步增加,然而,受制于政府扶持力度和园所重视度、幼儿教师学前融合教育知识和技能以及园内外环境支持系统方面的制约,特殊儿童进入普通园比率较低,生存状态不佳。为此,各地应该提高对学前特殊儿童教育事业的重视,加大职前、职后学前融合教育师资培养和培训力度,组建家、园、校、医为一体的专业团队,建立资源教室等支持系统,使特殊儿童与普通儿童享有一样的教育权利。

[关键词]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儿童;普通幼儿园;学前融合教育

有特殊需要儿童是指,“那些身体素质或学习能力或高或低,其水平与常模之间的差异程度使得他们需要接受个别化的特殊教育计划的儿童”。2014年1月8日,教育部联合其他部门制定的《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中,把积极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作为工作重点,提出“各地要将残疾儿童学前教育纳入当地学前教育发展规划,列入国家学前教育重大项目。支持普通幼儿园创造条件接收残疾儿童。支持特殊教育学校和有条件的儿童福利机构增设附属幼儿园(学前教育部)”等一系列措施。学前融合教育是指有特殊教育需要的0~6岁学前儿童能真正地和其他正常发展的同伴一起接受学前教育机构的保育和教育。学前融合教育日益成为全球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领域所关注的新思潮和新观念。我国学前融合教育事业开始于20世纪90年代,与英美等发展国家相比起步较晚。除上海、北京、江苏等发达城市和省份已经开始探索学前融合教育外,其他地区特别是经济欠发达地区的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缓慢。目前幼儿园中的某些轻度障碍幼儿未能得到社会和幼儿园的特别关注和有效帮助。

一、特殊需要儿童进入普通幼儿园的数量在增加,但总体比例较低,在园生存状况不佳

目前,国内上海和江苏等地学前融合教育事业发展较快。有学者对江苏省、湖北省、浙江省、上海市的部分幼儿园和幼儿教师进行调查,发现这些省市的大部分幼儿园招收一定数量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儿童。大部分幼儿教育工作者都在自己班级里遇到过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儿童。李伟亚通过对浙江省10个不同地区的普通幼儿园调查发现,当前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儿童主要包括两类。一类为有发展缺陷的幼儿。其中,弱智幼儿比例较高,其次为注意缺陷、多动障碍和自闭症谱系障碍幼儿。另一类为有发展缺陷可能的幼儿。包括认知能力缺陷幼儿、出现攻击性或破坏性行为等情绪行为问题幼儿以及对周围的人和活动无兴趣的幼儿。王婷婷对江苏省70所公办幼儿园教师的问卷调查发现,特殊需要儿童在普通幼儿园接受教育的比例很低,目前大部分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儿童被拒绝在普通幼儿园门外。60.4%的普通幼儿园对于特殊需要幼儿是拒绝接纳的态度。今后,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儿童安置在幼儿园的数量将会持续性上升。但是,已在普通幼儿园的特殊儿童各项活动的参与度不大,为其提供的支持系统缺失,生存状态也不容乐观。

二、幼儿园为有特殊教育需要儿童

提供的支持系统缺失

1.行政、经费支持不足,园所领导重视不够

学前融合教育的落实需要经费的支持,由于学前教育资源有限,绝大部分幼儿园班额较大,如果接纳特殊儿童就要对有特殊教育需要儿童班级教师在工资待遇上有所提高,而且相关的设施、课程、培训都要具有针对性,势必给园所带来额外的负担。由于学前融合教育相关政策法规缺失,也没有提供相关的经费支持,受行政扶持力度、园领导融合观念以及家长等方面的影响,绝大部分的幼儿园会拒绝接纳有特殊教育需要儿童。

2.幼儿教师融合教育知识与技能缺乏

学前融合教育的实施需要教育工作者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需要教育工作者丰富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根据我国幼儿教育的现状,对学前特殊儿童进行学前融合教育应从小班幼儿开始实施。目前,全国学前教育师资培养和培训中并没有开设特殊教育方面的相关课程,致使我国缺乏具有特殊教育专业背景的普通幼儿教师。由于对学前融合教育了解不足,很多学前教育毕业生工作后对所在班中的特殊儿童无能为力,对学前特殊儿童采用的干预方法也不当,绝大部分幼儿教师对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儿童采取忽视、忽略的态度。有些情绪行为的儿童和正常儿童在一起,经常影响教学秩序,增加教师的工作负担。

3.资源与环境支持不足

一方面,社会支持性服务支持不足以及幼儿家长在内的社会大众对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儿童的关注和接纳态度影响。而大陆地区的支持性服务没有体系,不成组织。普通幼儿家长自身融合理念及获得优质教育服务的限制,会拒绝幼儿所在幼儿园接收特殊儿童。而有特殊教育需要儿童的家长希望特殊儿童能够解除正常的人际交往环境,又担心幼儿园能否为自己的孩子提供平等教育资源、实施有效的干预措施。另一方面,幼儿园为有特殊教育需要儿童提供的设备有限。由于与有特殊教育需要儿童有关的器材、评估工具和教育教材紧缺,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儿童很难在普通幼儿园中接受普通教育,对幼儿园各项活动的参与度和积极性都不高。

三、普通幼儿园安置特殊儿童的可行路径

1.提高政府对学前特殊儿童教育事业的重视

一是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尽管国内相关政策法规,例如《残疾人教育条例》中提到通过普通幼儿园等幼儿教育机构开展学前融合教育。2013年3月21日,《幼儿园工作规程(修订稿)》(征求意见稿)中,增加了“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入园,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予以照顾”等规定内容。但是具体的可操作和强制性的法律法规还没有提出。一方面,国家应该成立特殊教育咨询会,研制特殊教育法规、建立特殊教育行政支持网络,提供特殊教育服务措施等。另一方面,由于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辖区内的幼儿园管理工作。因此,学前融合教育事业的发展,除国家相关政策法规的下达外,主要受制于地方政府对当地学前融合教育事业的建设规划力度。当地政府应制定学前融合教育发展规划目标,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和扶持政策。endprint

二是加大学前特殊教育的经费投入。我国特殊教育经费投入较低,没有达到世界发达国家水平,所以应该加大特殊教育经费投入力度,其中学前融合教育经费要占一定比重,而且要重点加大对欠发达地区和偏远地区的经费投入力度。

2.加强地方学前融合教育师资培养、培训

一是大力培养学前融合教育领域人才。当前师范类院校,尤其是学前教育人才培养的课程设置应加入特殊教育专业课程。比如加入特殊教育导论、个别化教育、特殊沟通技能、感觉统合训练等课程,使未来的幼儿教师在职前就初步树立一定的融合教育理念和掌握一定的特殊教育方法。这将使学前融合教育更容易成为一种实践,而不是一种理想。例如,作者所在的黑龙江省绥化学院在2007年开设特殊教育专业和学前教育专业,两个专业依托现有资源,在课程设置上凸显学前融合教育,利用师资和各专业课程优势:学前教育专业的艺术教师教授特殊教育专业儿童歌曲弹唱、幼儿舞蹈、儿童美术技巧等教学内容;学前教育专业也设置特殊儿童选修方向,开设特殊教育概论、随班就读教育、感觉统合教育、自闭症儿童心里与教育、行为矫正等课程。学生毕业后,既能够在特教机构从事特殊儿童教育,又能够在普通幼儿园中开展融合教育。

二是建立特教中心和师资培训中心,做好职后培训。利用地方高校资源,根据所在地区幼儿园的实际情况可以分批、分类、分级进行融合教育培训。绥化学院在2013年暑期开办了黑龙江省特殊儿童随班就读骨干教师培训班,来自黑龙江省13个地市的特殊教育一线工作者和中小学教师参加了此次培训。此次培训开展了特殊儿童教育诊断评估的实用方法、感觉统合训练、行为矫正技术等课程内容,还邀请台湾师范大学林宝贵教授、辽宁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心理学张宁生教授、重庆师范大学特殊教育学院张文京教授开展系列特教专题讲座。今后,特教师资培训中心有赖于借助行政力量发挥地方引领作用,将培训对象扩大到幼教系统。

3.建立资源与支持系统

一是建立家、园、校、社会等机构为一体的专业团队。幼儿园接收特殊儿童必须建立特殊儿童教育的支持系统,获得园外专业支持,实现普特结合、医教结合、家园(社区)结合,切实得到系统、持续的支持与援助。首先,如果当地高校有特殊教育专业的话,可以聘请特殊教育专业教师和学生到幼儿园对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儿童进行诊断、评估和干预。绥化学院特殊教育专业教师定期为机构教师义务授课。特殊教育专业学生开展义工活动,为特殊儿童进行个别化训练,效果显著。其次,普通幼儿园应采取普通教师与特殊教师联合授课的团队教学模式。特殊教育机构相关专业人员可以定期进入幼儿园,给予普通幼儿园融合教育切实的支持。幼儿园与特殊教育机构合作,开展科研实践活动,集体研讨本园学前特殊儿童具体问题。再次,幼儿园与医疗机构建立互动网络。一是通过网络平台能够将特殊儿童的基本信息共享;二是为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儿童提供医疗服务。

二是建立资源教室。资源教室是指在普通学校或特殊教育学校建立的集课程、教材、专业图书以及学具、教具、康复器材和辅助技术于一体的专用教室。幼儿园建立资源教室后,邀请专家为幼儿园内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幼儿进行诊断和评估;制定个别化教育计划和行为矫正方案。资源教室在幼儿园建立还需要专业团队及家长等相关人员的合作。

参考文献(编者略)

(责任编辑 甘 璐)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