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千家合作社被认定为国家示范社
2015-01-20
农产品市场周刊 2014年50期
本刊讯 日前,农业部、发改委、财政部、水利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总局、国家林业局、银监会、全国供销总社等九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公布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名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认定北京利民恒华农产品种植专业合作社等3759家合作社为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北京密云县蔡家甸东沟农民用水合作社等254家用水组织为全国农民用水合作示范组织,为合作社规范发展树立了新的榜样。
《通知》指出,评定示范社是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实行部门联合评定示范社机制、引导农民合作社规范运行要求的具体措施,是国务院赋予全国农民合作社发展部际联席会议的重要职责。这批示范社是全国联席会议按照《国家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评定及监测暂行办法》的规定,在各地组织推荐的基础上,经审查复核和媒体公示后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