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思维比朴素正义更重要
2015-01-19
党的生活(黑龙江) 2015年1期
前不久,上海电视台《庭审纪实》栏目播出一期题为《回不了家的出租车司机》的节目。节目讲述,上海的哥李某在接妻子回家时,遭三名喝过酒的乘客拦车。李某自称在示意不再接生意后与妻子一并遭到三名男子殴打,于是持刀将三名打人者捅成重伤。上海市宝山区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李某五年有期徒刑。
节目播出后,质疑声不断。在不少网民看来,的士司机是为“保护妻子”,受害人是“酒后滋事”,在“以一敌多”的情况下,司机刺伤对方应被认定为正当防卫(或过当)。微博网友“瀛洲绿冰”质问:“司机只有挨打才合法吗?”此后不久,看似一边倒的舆论浪潮出现不同意见。有网友在对比判决文书后意识到,“判决书所述情况与微信说的差距太大”“醉汉过错在先,并不代表他们就被剥夺了基本人权,可以随意加以侵害”。
“相较于人们朴素的公平正义观,法治思维多一些成熟理性,少一些偏激义愤。”微信公号“欧申私人律师”指出,任何缺乏证据的事实陈述都无法认定为法律事实,从而不能对出租车司机李某的行为做出正确的法律判断。在这一问题面前,无论是司法部门还是新闻舆论或者普通大众,都应当予以同等的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