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首次组织开展地方预决算公开检查
2015-01-18本刊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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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首次组织开展地方预决算公开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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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近日,财政部组织各地专员办及各省市财政厅(局)对地方预决算公开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实现了对预决算公开的财政监督,大大加快了预决算公开步伐,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迈出了重要一步。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和新《预算法》的实施对预决算公开提出了更高要求。当前形势下开展预决算公开检查有何意义?预决算公开专项检查应注意哪些问题?如何进一步完善预决算公开体制?为深入解读这些问题,本刊围绕“推进预决算公开”特邀财政领域专家及实务工作者开展系列探讨。
10月20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开展地方预决算公开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利用近一个月时间组织财政部驻各地专员办及各省市财政厅 (局)联合开展地方预决算公开情况专项检查。这是财政部首次组织开展地方预决算公开情况专项检查。
从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公开预决算信息,到预决算公开入法,再到开展预决算公开专项检查,预决算公开由无强制性规定到缚上“监督”的硬约束力,体现了对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高度重视。顺着这条公开思路,不难发现,近年来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的步伐正在全力加速。
从相关部署情况来看,此次预决算公开专项检查时间紧、范围广、任务重。自10月28日至11月20日,20余天时间完成对所有省、市、县预算单位、部门2014年决算与2015年预算信息公开情况的检查。检查不仅关注预决算信息是否在规定时间内向社会公开,还重点检查各地预决算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和详细程度。检查结束后,财政部将根据检查结果对各省政府和部门预决算公开情况进行排序。
此次“动真格”的预决算公开检查,一方面是为了有效推进新 《预算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另一方面,也是顺应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适时之举。为全面推开此项检查工作,在财政部的整体部署和组织下,各专员办及省市财政厅(局)认真做好查前准备工作,创新检查方法,及时总结汇报检查进程,力争高效率完成这项检查任务。
积极组织认真做好查前准备
《通知》下发后,各地专员办高度重视,充分准备,周密部署,为扎实推进检查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山西、浙江、宁波、福建、厦门、山东、海南、重庆、贵州等地专员办纷纷组织被检查单位召开进点会,要求高度重视检查工作,及时了解被检查单位预决算公开情况,做好相应统筹安排;山西、吉林、上海等地专员办通过召开检查工作布置会,进一步明确检查目标与任务,重申检查纪律,统一思想认识,优化检查方法,确保完成检查任务。
天津专员办积极组织,全面铺开地方预决算公开情况专项检查工作。一是更新观念,制定好检查方案。用加强预算管理的理念,对待每个检查环节,审视每项检查内容,做好财政部监督局提出的每条检查要求;二是组织好政策培训学习,切实做到领会精神、把握实质、准确操作、客观评价;三是把握好方式方法,在实践中积累经验,丰富和提升预算管理水平;四是要求检查成员在做好保密工作的同时,必须高度重视廉政建设,管好自己、树立形象。
河北专员办深入开展查前调研,通过赴河北省财政厅与预算、国库、监督等相关处室座谈,为确定检查思路和实施方案提供了可靠依据;在认真学习财政部相关政策,明确检查任务和工作要求的基础上,从检查范围、检查内容、检查方式、工作要求等方面对检查工作进行安排;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等多种方式培训参检人员,全面提升检查人员业务素质和综合技能。
河北专员办召开预决算公开情况专项检查进点见面会
厦门专员办部署地方预决算公开情况专项检查进点
河南专员办安排预决算公开专项检查工作
海南专员办开展预决算信息公开专项检查
重庆专员办召开预决算公开检查进点会
鉴于检查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面广,吉林专员办在开展检查前做了充分的准备。一方面,为保证检查成效,从各处抽调骨干力量组建精干检查队伍实施检查,并对参检人员进行有针对性地学习和培训,使检查人员了解掌握政策规定;另一方面,在进点检查前按照财政部规定的表格对部分单位或部门预决算公开情况进行了预填报,确保检查工作规范有效开展。此外,为加强配合沟通,该办还规定每个地区设立一名联络员,与检查组进行日常联络。
江西专员办早在今年7月财政部下达查前准备通知时,就利用部分时间,以网络为手段,对江西省内多地政府和预算单位进行了预查工作,对地方政府预决算公开工作有了初步的掌握和了解,为此次专项检查快速进入工作状态提供了有利帮助。此外,该办还结合预决算公开检查的特点,合理安排人员,抽调擅长网络检索的人员负责网络公开信息检查,抽调文字归纳能力较强的同志负责本次检查工作的总结调研工作,力求人员配备上充分满足本次检查的需要。在检查方式上,针对此次检查点多面广的特点,采取“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相结合”、“同步开展,协同推进”的工作方式,力求加快检查进度,提高检查效率,为按时、保质完成检查工作打下基础。
多措并举确保检查取得成效
为切实推进地方预决算公开情况专项检查,各专员办不仅充分做好查前准备工作,而且周密部署,积极创新检查方式方法,采取多种措施确保此次专项检查取得成效。如:上海专员办通过四措并举推进预决算公开情况检查,安徽专员办采取“一采集四核对”方法,江西专员办实行重点“三个关注”,河南专员办引入“双随机”抽查机制,甘肃专员办实施“三步走”,等等,取得了良好效果。
上海专员办以现场检查和非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四措并举开展上海市预决算公开情况检查工作。一是非现场提前介入。注重互联网渠道的充分利用,提前介入,做好功课。二是纵横对比选对象。在检查对象的选择上,力求能够有效定位薄弱环节,最大化检查的边际效应。一方面,选取代表性部门,纵向比较各区县该代表性部门的预决算公开情况;另一方面,抽选同一区县内不同部门,横向比较该区县内不同部门的预决算公开情况,力争从纵横两个角度预先熟悉预决算公开执行中的差异。三是比照清单核内容。采用“枚举法”制订检查对象和检查内容的清单,尤其注重对检查对象的甄别,逐项核实相关事项,做到检查对象和检查内容无遗漏、全覆盖。四是查调结合出成效。更加注重调研工作,获取第一手资料,深入分析影响财政透明度的因素,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建议。
安徽专员办结合安徽省实际情况,采取“一采集四核对”方法开展地方预决算公开检查工作,即采集政府和部门门户网站预决算公开信息,与相关资料核对,重点检查政府和部门预决算公开的及时性、完整性、细致性和均衡性,努力做到检查地区政府和部门预决算检查两个全覆盖。
江西专员办在开展地方预决算公开情况专项检查工作过程中,抓重点,讲方法,重点关注三个方面。一是重点关注公开时间,看公开时间是否“超时”;二是重点关注公开内容,看公开内容是否 “缩水”;三是重点关注公开程度,看公开程度是否“粗略”。
山东专员办和重庆专员办分别采取“五个统一”,促进地方预决算公开检查取得成效。山东专员办不断强化内部控制,优化工作流程,摸索出“检查思路统一、工作重点统一、方式方法统一、口径标准统一、底稿模板统一”的“五统一”检查一体化管理模式;重庆专员办实行“统一领导,统一要求,统一范围,统一内容,统一口径”的检查方法稳步推进检查工作,高效开展地方预决算公开检查,实现对检查的政府、部门和预决算的3个100%覆盖,查明地方预决算“晒不到阳光”的问题。
河南专员办首次引入 “双随机”抽查机制,随机确定检查人员和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取得较好效果。一是精心组织,随机选择有章可循。在对省内各地公开情况进行调研和摸底的基础上,结合相关文件规定和财政部授权,科学制定抽查事项清单,完善随机抽查方法设计,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制定抽查工作程序,并严格执行。二是全程监督,让选择权在阳光下运行。将河南省18个地市组成样本库,按辖区进行分类,依托已有数据库初步建立被查地区总体名录,满足随机抽取检查对象的基本需要,并对名录进一步细化和完善,结合抽查事项清单进行调整和充实。同时建立检查人员名录库,明确权限和具体随机规则。三是完善制度,构建“双随机”抽查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双随机”抽查办法,并在所有抽查事项中推广。通过建立抽查名录库和本办相关人员名录库,采取电脑随机摇号等方式确定随机抽查对象,构建“双随机”抽查长效机制。
海南专员办创新方法,多措并举提高检查工作成效。一是提前下发检查表,请市县及预算单位提前自查填列,提高检查效率。二是采取现场和非现场检查结合的方式。提前在办公室上网进行预查,对路径不清晰确实无法查找到的部门预算单位信息的,及时汇总提交当地财政部门,统一通知对方单位现场查找提供并作出解释,同时针对发现的问题与被检查单位进行现场一一核对确认。三是统一口径和标准,少走弯路。对检查遇到的共性问题,及时提交牵头小组讨论,各检查小组及时统一口径和标准,并就不明确的问题及时请示财政部,避免由于各小组之间问题把握的口径和标准不统一走弯路和返工,从而影响检查工作成效。四是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取证。为了做到检查问题事实清楚,检查组及时取证,采取对信息界面进行截屏或复制下载的方式获取相关证据,以此作为与相关单位核对的依据,避免出现争议。
甘肃专员办在现场核查工作中,采取“三步走”的方法,有力地推进了检查工作的整体开展,取得了良好效果。第一步,明确核查标准。在《201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体系中,选取《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等报表,将报表内的项目内容作为衡量地方部门预决算公开内容完整性的细化标准,逐部门、逐项目点击核实。第二步,掌握第一手资料。要求地方财政部门提供年度预决算批准(批复)文件,各部门预决算报表和网上公布的部门名称、公开门户网站地址以及公开主要部门预决算内容的审批单,为核查工作顺利开展创造必备条件。第三步,对照网上核查。根据已确定的内容标准,结合地方财政部门提供的部门预决算公开核查项目清单,对各部门网站公开信息内容的完整性、公开及时性以及“三公”经费等信息进行对照检查,并按照检查要求出具财政检查底稿、填制核查表和打分,综合反映地方财政部门在预决算公开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及时跟进总结汇报检查进展
根据《通知》规定,此次地方预决算公开情况专项检查要在11月20日完成。目前,各专员办的检查工作都已陆续完成,正在进行后期的总结与汇报。上海、海南、青海等地专员办在开展检查过程中定期统计汇报检查进展,总结检查问题与成效,为推进预决算公开检查提供了经验借鉴。
上海专员办自11月5日正式进点以来,截至11月12日,在上海市本级、金山区、杨浦区积极配合下,检查组已基本完成对上海市本级121家非涉密单位检查的主体内容,已完成对金山区49家预算单位检查的主体内容,对杨浦区54家预算单位检查任务已完成过半;并对发现情况进行分类汇总及统计分析,同时利用财政总决算报表数据和部门决算汇总报表数据间的勾稽关系对预算单位公开情况的完整性进行评估复核。在对预决算公开情况进行客观评价的基础上,还对典型做法及时总结、反映、推进,从主观意识、客观约束、制度机制、社会要求等方面深入分析影响财政透明度的因素,在不断提高财政透明度方面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建议。
与此同时,海南专员办在11月6日前已完成了对海南省本级预决算公开情况的检查。后期将积极与相关单位沟通确认,并总结经验,调整检查方式方法,全面完成检查工作任务。
此外,青海专员办地方预决算检查组于10月28日进点青海省财政厅,随即全面展开工作,通过梳理省本级预算部门、查阅预决算批复文件,对照青海省财政厅和部门预算单位门户网站填列相应表格,发现问题并及时与财政部监督检查局和财政厅相关处室沟通。至11月10日前,该办对省本级部门预决算公开情况现场检查已经完成,完成了省本级86家预算部门的表格填制,问题归纳整理工作,编制了工作底稿和征求意见函送交青海省财政厅,并就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初步交换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