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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水文章不染尘

2015-01-17刘波

中华儿女 2014年23期
关键词:害人夏虫常人

刘波

庄子《秋水》名篇,以其一贯之瑰丽炜烨之思,荒唐缪悠之说假诸无端崖之辞,把世间许多道理来了个解黏去缚、抽钉拔楔的论说。仔细读来,我们俗世的这些常人,恐怕很难逃脱他的文字牢笼。

“井蛙不可以语于海者,拘于虚也;夏虫不可以语于冰者,笃于时也;曲士不可以语于道者,束于教也。”一个“拘”,一个“笃”,一个“束”勾画出世间芸芸众生的万千面孔。终日忙碌不能忘却营营者,哪一个不是看不破从而障碍丛生。

“拘、笃、束”源于执着,执着于小我,执着于所知,就近乎佛家所讲的“障碍”,不能通达也就自在情理了。作为常人的我辈,固然不免于我执,而庄子干脆连古人也一起拉进来:五帝之所连,三王之所争,仁人之所忧,任士之所劳,尽此矣。伯夷辞之以为名,仲尼语之以为博,此其自多也,不似尔向之自多于水乎?

连这些古圣先贤的赫赫事功,庄子也看出他们的“小”,看出他们的我执。看出来这些事功不过是同井蛙夏虫一样的拘执不通。就世间的标准而言,他们之间当然是巨细不可同日而语,但对于违拗自然大道而言,他们是一样可笑的。这就是庄子的奇思了,他一定要极而言之,以突破一般认知的界限,从而直抵事物之本然。那么庄子理想的人格是怎样的?

是故大人之行:不出乎害人,不多仁恩;动不为利,不贱门隶;货财弗争,不多辞让;事焉不借人,不多食乎力,不贱贪污;行殊乎俗,不多辟异;为在从众,不贱佞谄;世之爵禄不足以为劝,戮耻不足以为辱;知是非之不可为分,细大之不可为倪。闻曰:“道人不闻,至德不得,大人无己。”约分之至也。

基本上是反世俗之见而动。我们在世俗世界所见,往往是要么害人,要么施恩于人,害人固然不好,施恩于人也容易给人压力山大的感觉。弘一大师名言:善用威者不轻怒,善用恩者不妄施。可以说参透了俗世之理,可是终究还有一个“善用”,总有一点用心在里面,不是庄子所讲的“自然”。“至德不得”,反观我们周围,有真正甘于“不得”的吗?古来圣贤看起来超越了爵禄,但鲜有置名节于不顾者,都希望在青史上留下一笔,这都不是庄子所讲的“至德”。

由此观之,争让之礼,尧桀之行,贵贱有时,未可以为常也。

庄子认为我们周遭的一切是非短长,不过是相对的概念,都不是“常道”。反倒是常人容易受到这些特定时空所局限的概念的左右,从而忘记了超拔自己,进而认识到更高层面的大道、常道。

北海若曰:知道者必达于理,达于理者必明于权,明于权者不以物害己。

“知道”者,是通晓大道之人,那就不是一般的见识和胸襟,达理、明权最终是“不以物害己”。

《秋水》进一步申明天人之别:

牛马四足是谓天,落马首,穿牛鼻,是谓人。

自然是庄子最为看重的,一切违拗自然的技巧和心思,都为庄子所极尽嘲讽鞭笞。“人类一思考,上帝就发笑”,调侃着人类间间小智的有限和可笑,庄子看破了这一切,他自己宁愿做一个“曳尾于涂中”的龟,无拘无束、不求闻达地自然生灭。

责任编辑 张向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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