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治理背景下的行政人员道德建设
2015-01-17刘润辉
作者简介:刘润辉,山西财经大学,行政管理专业,研一。
摘 要:国家制度的集中体现在于国家对体系的治理以及治理能力。而现当代工业文明和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在极大丰富人民生活的同时也带来了诸多“物质丰富精神空虚”的现代性弊病。公务员道德建设对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建设的作用日趋明显。
关键词:道德建设;国家治理体系;公务员;现代化
道德建设国家治理体系公务员现代化制度是公共权力、社会组织和公民进行利益配置必须遵从的规则和程序等的总称,其基本功能是保证社会利益配置的合理化、有序化,亦即实现社会利益配置的公平正义。制度体系的稳定性是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标志,也是现代国家治理的重要依托。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促进国家将现代化融入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上面来。那么,现代化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什么?尽管这一概念提出的时间不长,但已经开始众说纷纭。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指出:所谓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就是使国家治理体系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程序化,使国家治理者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制度治理国家,从而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各方面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国家的效能。这是从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角度来理解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中央编译局副局长俞可平强调一个国家是否具有现代化的治理体系,判定标准有五个:第一,制度化和规范化的行使是公共权力;第二,民主化,即人民的意志是第一位的,所有公共政策必须要以人民的民主的方式开展实行;第三,法治。公共治理的标准是宪法与法律,在这二者面前人人平等,不论是什么组织和个人都不能够越过法律的红线;第四,效率。国家所有的治理体系必须持续的维护社会稳定与秩序,才能不断地提高政府部门行政效率和各个地区经济效益;第五,协调。现代国家的体系的治理是一个多元化的系统,从中央到地方,从政府到社会,各个群体统一调配,相互协调,密不可分。这是从更加多面的层次来理解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我认为,这两种观点都有一定道理,但也有其不足。
习近平总书记于2014年1月1日在《人民日报》发表题为《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上来》的文章,阐明了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基本含义。他指出:“国家治理体系是在党领导下管理国家的制度体系,包括各领域体制机制、法律法规安排以及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等,是一整套紧密相连、相互协调的国家制度;国家治理能力则是运用国家制度管理社会各方面事务的能力,包括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等各个方面。”这是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来总结社会主义这一全新社会的治理而得出的科学结论。然而现当代工业文明和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给人类带来从未有过的福祉和更加美好的期盼,但与之同时也引发了诸如物质主义、享乐主义、人被物化、单向度化以及人际关系疏离等被称之为“物质丰富精神空虚”的现代性弊病。
国家体系的治理和治理能力通过多元化的方式的相辅相成,国家治理体系的完善才能不断提高治理能力,国家的治理能力提高了才能把体系的治理效能充分发挥出来。为了这个总目标的实现,必须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让完善的制度作为推进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前提,把提高制度执行力作为推进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把制定政策和执行政策的干部素质作为推进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根本保证。在此背景下,强化公务员自身的道德建设,无时无刻都尤为重要。
公务员的素养,主要是说公务员的职业道德。公务员的职业道德指的是公务员在行使职能的过程中恪守某些的特定的观念、思维方式和行为规则的总和。是公务员在行使职能、管理公共事务、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的准则。是公务员各项精神面貌、政治思想、道德素质等的总体反映。在古时的中国,儒学作为官德的行事准则,足以让我们认识到“官”是有“德”的。各个朝代中的统治者纷纷都将官德当做为官的基础思想,同时,官德也是使官僚体制发展的重要因素。
孔夫子说过,“德性”一共分为五部分:仁、义、礼、智、圣,而“仁”在五部分之中名列第一。孔夫子极其认同道德对于政治有着积极的作用,“政者政也,子帅以正,孰敢不正?”这也正是当今社会公务员应该具有的价值理念。公务员的职能范围是基于公共权力,不会因其他因素的影响而有所改变。所以即便公共权力即使在行政人员身上,公共权力也终究不会与公务员的职能相同,不会被行政人员发展成为一种私权。
一系列社会行政质量条件影响整个社会道德是至关重要的,因为部分管理人员直接在国家权力的手中,关键的社会资源直接决定了主导地位,其行为和行为不仅是社会的问题,也是整个社会道德起着主导作用,促进国家治理体系的建设和完善国家治理的能力也起着基础性作用。依法治国,是我国长期坚持的一项基本国策。依法治国要求将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统一,这就要求我们以促进法治的过程不能否认和忽视思想道德教育的影响,道德教育仍然是一个重要的步骤在当前道德建设。但是我们应该意识到道德观念正在改变随着时间发展,教育方法的培养道德意识与热情同时也仍有一些局限性。公务员道德在本质上有两个含义:自律和他律。道德自律可以直接作用于行政行为,通过自己的道德系统进入公务员的道德内涵和内在性格,道德内化过程可以塑造良好的价值观,以提高公务员的责任感和道德素质,实现统一的道德知识和完成。另一方面,道德建设只凭个体的自律是不够的,这就要求有必须完善相应的道德体系建设,即实现道德他律。只有形成制度的和体制的道德,才是深刻的和具有深远意义的,才能正确发挥其积极地引领作用。行政制度安排和行政系统的设置通过道德主线是行政道德的基础,行政道德的引导作用的发挥需要依靠。因为,个体的道德性是有限的,特别是我们正处于市场经济高速发展的过程中,而应与之相应的政治、经济、文化体制还不尽完善,权力寻租现象存在着较为牢固的生存土壤。这需要通过系统的形式,建立一系列明确的规范,使公务员面对善与恶,允许禁止行为和行为选择,坚持正确的道德价值观。坚持道德化的系统和系统可以实现行政诉讼的规定,加强道德他律,使行政行为道德化的条件下都有一定的规则和法律。在推进道德体系在法制化、规范化的过程中,还应注意与“仁”,以人为本的精神,因为管理标准和法律系统,无论如何,系统故障可能存在。当前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的“美德”是道德价值为导向的内部控制公务员,激发人们的道德意识,政府公共服务,公平和正义价值目标作为公务员的职业道德和核心价值观。“己欲立而力人,己欲达而达人”,所谓的“立”是一个独立的人格,有自己的独立意志的。公务员必须有独立的行政人格,根据公共利益的要求来判断自己的公共行为和选择。
(作者單位:山西财经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