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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历史教育视阈中的美国《1787年宪法》

2015-01-15刘兴法

历史教学·中学版 2014年12期
关键词:史实史料宪法

关键词 高中历史,教育视域,1787年宪法

中图分类号 G63 文献标识码 B 文章编号 0457-6241(2014)23-0014-05

高中历史教育,即以史实、史料及史学研究方法等为载体,丰富学生史学素养,提升学生精神境界的特殊活动。而历史是人的历史,高中历史教育就是用人的历史激发和引导学生的发展。①然而,由于对课程标准的理解不到位,以及传统史学观念等因素的影响,当前的高中历史教学在某些方面还有如下误区:或拘泥于“秦砖汉瓦”,失去历史人物踪迹,或以概念诠释概念,失去了历史人物的情意;或就事论事,忽视了历史蕴含的智慧。本文以美国《1787年宪法》为例,谈谈高中历史教育视域中教学的应然要求。

就笔者所见,当前《1787年宪法》的课堂教学,存在着政治学和社会学两大误区。

1.政治学误区

这种误区的主要表现是,从《1787年宪法》内容,推演出美国联邦制的权力结构及其运行机制。这种强调概念、结构和运行机制的课堂教学,我们称之为政治学误区。政治学误区的课堂教学,有如下特征:

首先,根据《1787年宪法》,强调美国代议制的三权分立和权力制衡特征,并配以形象化的图解(可参见岳麓版和人教版现行教科书),以便于学生理解三权分立的特性。

其次,引述宪法的具体条款,引导学生理解立法、行政和司法三权的归属及具体权力。如立法权赋予国会,国会分众议院和参议院两院。行政权赋予总统,总统拥有最高行政权,并兼任武装部队总司令。司法权赋予最高法院等。

再次,从参政人员的产生方式,引导学生理解宪法的优缺点。如从参议员和众议员的产生方式,引导学生理解宪法具有妥协性和局限性等。

这样的课堂教学,如果没有《1787年宪法》为标题,就是高中政治选修课教学。因为,《高中思想政治课程标准》,在“国家和国际组织常识”中有“‘两党制‘联邦制‘三权分立──以美国为例”的内容要求,具体包括:评述“驴象之争”的典故,结合实例,揭示美国两党制的实质,了解美国联邦制的特点,简述美国是实行“三权分立”的典型国家,分析‘三权分立制的实质。②显然,上述内容,比较符合高中政治课要求。

导致上述现象的主要原因,是误解了课程标准。课程标准规定,“说出1787年宪法的主要内容和联邦制的权力结构,比较美国总统制与英国君主立宪制的异同”。很多教师在理解这一规定时,缺乏对历史演变的过程性考察。即没有从《1787年宪法》的制订过程,理解当事人设计这种权利结构的初衷。

2.社会学误区

这种误区的主要表现是,以《1787年宪法》为节点,从背景、内容和影响三方面,梳理和整合知识,从而得出规律等认识。我们将这种失去人的踪迹的课堂教学,称之为社会学误区。因为,社会学强调对社会发生的各种事件进行概括、分析和综合,注重分析各种事件的关系,从中揭示社会变化、发展的规律。这种课堂教学的思路,大致如下:

一是,独立后美国的现实需要建立强有力的政府,《1787年宪法》顺势而生。如归纳出邦联政府面临的困境,让学生理解邦联制已不适应美国社会发展需求等。

二是,了解《1787年宪法》内容,进而理解三权分立与权力制衡的含义。如明晰三权分属的主体,及其各自的权力;三权主体产生的方式及其优劣等。

三是,从理论上概括《1787年宪法》的影响。如对美国发展的影响、对世界各国政体建设的影响等。同时指出其局限性。

强调历史史实的静态分析,机械的归纳历史背景、内容和影响等,是这类课堂教学的主要特征。导致其产生的原因,主要是孔德实证主义史学观的影响。“实证主义者说,每种自然科学都从确定事实而开始,然后就进而发现它们的因果关系;孔德接受了这种说法,他提出应该有一门新科学,叫做社会学的,从发现有关人类生活的事实而开始,然后进而发现这些事实之间的因果关系”。①认为历史学就是整理历史,探索历史规律。而历史作为人的创造物,凝聚了人的思想、智慧、情感和意志。历史的魅力就在于历史所蕴涵的这种人的特殊因素。历史教育的旨趣,应该落脚于历史中的人及其行动,从而体验历史人物的情感变化,感受历史人物的为人处世,感悟历史人物的思想智慧。

制定于费城制宪会议的《1787年宪法》(不含以后增加的修正案),共有序言和七条二十三款内容。其中,序言阐述了宪法的目的;第一条十款,规定了立法机构及产生途径;第二条三款,规定了行政机构及产生程序;第三条三款,规定了司法机构及产生方式;第四条四款,规定了各州与中央政府间的关系;第五条一款,规定了宪法修订条件及程序;第六条一款,规定了宪法根本大法的地位;第七条一款,规定了宪法生效的条件等。这部被后人称为“奇迹”的宪法,凝聚了制宪会议五十五位代表的政治智慧。一百一十六天(1787年5月25日至9月17日)的激辩,有争论,但都遵守既定程序;有失望,甚至几近崩溃边缘。此中的酸甜苦辣,体现在《1787年宪法》中,更体现在制宪会议过程中。

1.宪法的主要特点

《1787年宪法》设计的政府框架,主要有两点:一是收回州的部分权力,即确立联邦体制,对联邦政府和州政府的权力进行纵向分割;二是,联邦政府内部实行三权分立,即对中央政府的权力进行横向分割。其间蕴含着联邦制、三权分立、制约与平衡、主权在民等政治原则。在联邦制下,各州要把征兵征税、发行纸币、外贸外交等权力让渡给联邦政府,有利于维护美国的整体利益和海外安全。同时各州也保留了相当多的自治权力,有利于激发其积极性和首创性。

为防止联邦政府专制,宪法首先规定了三权分立。由国会、总统、联邦法院分别行使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其次规定了制约与平衡。政府三大分支中每一个分支都要受到其他分支的监督和制约。再次是主权在民。宪法规定众议院议员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总统和参议院议员由间接选举产生,他们都有任期的限制,并且议员不得在行政部门担当任何职务。当他们出现渎职犯罪时,就会受到弹劾或罢免。

2.宪法的主要贡献者

“这部宪法经久不衰和灵活适用的特性,证明了其撰写人非凡的素质”。华盛顿主持了制宪会议,他和81岁的富兰克林,虽很少发表意见,但作用不言而喻。“他的沉默中蕴含着他的力量,他的坐镇使得联邦大会不致解体,议事得以进行”。②

“执拗却能变通”的麦迪逊,常常是会议的中心人物,“在辩论的任何关头,他总是作为一个最了解情况的人,走在前面,展现出他深明事理而又善于运用的突出特点”。①他是讨论方案的起草人之一,又是没有缺席会议的为数很少的代表之一,更是准备充分且全面地记录会议内容的代表。麦迪逊后来表示,这桩苦差事几乎要了他的命,他曾写道:“我选了一个靠近主席的座位,左右是其他代表。在这个有利的位置上,我使用自己看得懂的各种几号和缩写,速记下主席台上宣读的文件,以及众人的发言。然后趁着休息空当,一刻也不敢耽误地把每天的记录整理出来,在会议结束之后,又在短短几天之内润饰一番,用我自己的方式汇编成档……我一天也不曾缺席,每天离席时间不超过一小时;就这样,除了很短的发言之外,我不曾漏掉任何一篇谈话。”②可以说,麦迪逊既为《1787年宪法》的制定贡献了智慧,也为此后研究制宪会议这段历史现出了心血。

高中历史教育视域中的《1787年宪法》,就是学习宪法的制订史,更需感悟费城制宪会议代表们所倡导的政体理念和精神内涵。受刘俊利老师③的启发,笔者认为《1787年宪法》至少应达成理解史实、走进伟人与感悟魅力等目标。

1.感悟主题:政府框架须有利于实现自由与幸福

本课的主题,应该立足于让学生体会和感悟制宪会议中代表们的所思,以及所思背后所持的价值观。因为这些价值观构成了影响美国发展的国家精神。从制宪会议代表们的言论,可以体会到当时美国人倡导自由和幸福。为此,他们力图构建一个社会稳定,且能够保障每个人通过努力实现自己理想的政治秩序。尤其重要的是,他们构建这一政府框架的方式,是各抒己见,相互妥协,达成共识。其前提是严格的法治意识,即一个规则一旦成为法律,每个人不管有何保留意见,但都必须严格遵守。

根据上述主题,本着用历史人物的言行引导和激励学生发展的思路。本课的教学流程,大致可分为史实规整与理解,史料研读与感悟等环节。其中,揭示主题的主要途径是,在自主感知和归纳《1787年宪法》主要内容的基础上,引导学生研读经典史料。在教师的总结、引导和帮助下,理解《1787年宪法》所承载的美国精神。具体方法为教师的点拨、提升与学生的阅读、理解、体验、感悟相结合。依据这一思路选择和预设学生的学习路径,推进学生的学习过程。

2.理解史实:在宪法制订过程中体验代表们的追求

以《1787年宪法》为节点的基础史实,应该包括四个方面,即为何要制定宪法?怎样制定出宪法的?宪法如何通过?怎样落实宪法的?四个问题间呈现出前后因果关系。宪法制定的原因,即《邦联条例》下的美国,遇到的主要问题。宪法制定过程,即是费城制宪会议过程,这应是理解史实的难点。宪法的核心内容及被各州接纳,宪法的实施与完善,主要表现为美国联邦政府的建立,国会通过十条修正案,重点表现为华盛顿就任总统及其采取的主要措施,如建立国家银行等。总之,“宪法所提供的仅仅是一个框架,而不是一幅蓝图;对于新政府实际构建和实施方式的许多问题都没有给出具体的答案。正如麦迪逊所说,‘我们处在一片荒野之中,找不到丝毫历史足迹来引导我们前行”。④

为帮助学生深刻理解上述史实,应在规整史实过程中,出示以下材料,作为泛读材料,以强化对史实的理解。其中,史料的选择应以重要历史人物为突破口。

材料1:美国将成为伟大、幸福和受尊敬的国家,或沦为无足轻重的国家——或每况愈下,陷入无政府状态和混乱之中,将视邦联各方采取何种路线而定。但有一点可以肯定,除非为了邦联的总目的赋予国会足够的权力,否则,我们不久将分崩离析,即使不成为欧洲政坛的笑柄,也将在他们眼中变得微不足道。

——华盛顿书信(1783年7月8日)

材料2:第二条 各邦保留自己的主权、自由和独立、每项权力、管辖范围和权利,邦联议会召开期间通过这项结盟明确授予联邦者例外。

——《邦联条例》(1781年3月1日生效)

材料3:我以极大的快乐看到,从席位按比例分配问题提到我们面前起,直到现在,大家的辩论都很冷静,没有发脾气。……把我们派到这里来,是要我们相互磋商,不是要我们来彼此吵架;说什么观点已经固定,主意已经拿定,说什么绝不改变,既不能启发思维,也不能说服我们。一方的坚定和热烈,自然会引起另一方同样的回报;造成和增加在重大问题上的争执和分歧,我们这个会议极其需要的则是和谐与联盟,有效地促进和保证实现共同利益。

——富兰克林的发言

材料4:尽管来自这么多不同的州(你知道,这些州绝无相类),作风迥异,境况各别,偏见不一,众代表却能摒除各有理据的歧见,联合建立此一国家级政府的体制:此事对我来说,不啻奇迹。

——华盛顿信件(1788年2月7日)

在简析《1787年宪法》背景时,出示史料1,目的是让学生体验到,美国独立后面临的主要问题——国家级政府名存实亡,无力解决当时出现的一系列难题。说明当时的精英已经感受到问题的严重性;也预示了解决问题的思路——建立真正意义上的国家级政府。强调史料中国家级政府的权力决定了美国前途。进而设问:“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状况”,引出材料2,引导学生理解造成当时难题的根源在于《邦联条例》规定主权在各州,强调史料中“各邦(州)保留各自主权”等词句。

材料2预示着解决难题必须从《联邦条例》入手,将各州的某些主权收归中央政府。正是基于这一目的,各州派代表参加费城大会。由于与会代表们歧义严重,于是富兰克林引导代表,通过协商达成一致。然后,出示材料3,特别强调“席位分配”“与会目的”“代表态度”等语句,向学生交代,当时富兰克林已81岁,这么大年龄还冒酷暑、忍病痛参加大会,反映了他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经过116天的激烈辩论,制宪会议终于拿出了《1787年宪法》文本。强调史料中的“不同”等语句,引导学生理解宪法文本的来之不易。联系《1787年宪法》的主要内容,指出1788年,宪法正式生效,1789年美国联邦政府成立。

上述史料,以教师的解读为主,并配合核心史实呈现,如果结合知识结构解读,效果更佳。

3.领悟价值:在史料研读中感悟代表智慧

历史教学应关注历史人物的突出地位,强调历史人物情感的体验和感悟。①《1787年宪法》教学中选取历史人物的思路,一般有两个:一是,选择一位代表性人物,如华盛顿,介绍他在制宪会议前、中和后的言行,以此感悟制宪会议代表赋予宪法的美国精神;二是,选择多位代表人物,如华盛顿、富兰克林、麦迪逊等,以他们在制宪会议中的辩论,感悟制宪会议代表们的追求。不论以何种思路选择历史人物的言行,都需要主题的引领,即为突出和领悟主题,而选择历史人物。两个思路都指向感悟代表们的追求这一目标,为深化理解美国精神奠定基础。如下列精读的史料,就是按照第二种思路进行的。通过研读这些史料,让学生理解代表们是如何将自己的追求、责任感和美国精神融为一体的。

材料5:我们应该探究:这个政府应该具备的特征;邦联制的缺陷;我们局势的危急;校正办法。(其中)政府的性质,应该保证:抵御外来入侵;防止联盟内部各邦相互倾轧和个别邦发生暴乱;为各邦提供各种福利,这是彼此孤立无法办到的;有能力捍卫自己的权力不被各邦蚕食;对各邦宪法处于最高地位。

——弗吉尼亚代表伦道夫的发言

材料5选自《辩论:美国制宪会议记录》,会议制定了议程后,进入正题。由弗吉尼亚代表伦道夫向大会提交了研讨方案。这段史料是他解释方案的一个部分。在这里,伦道夫指出了会议的四个任务,以及中央政府的主要性质。进而,提出下列问题引导学生结合史实理解史料:

在伦道夫眼中,邦联制存在了怎样的缺陷?当时美国遇到了怎样的危机?请结合史实,谈谈你的理解。伦道夫所说的校正办法,实质是指什么?为此,他认为中央政府具有哪些性质?

在解决上述问题的过程中,引导学生理解史料。并追问:代表们采用何种途径来谋划未来的中央政府?通过体验富兰克林在大会上的教导,了解协商、妥协的方式,成为与会代表的共识。形成了《1787年宪法》文本。那么这部宪法的目标是什么?引出材料6。

材料6:我们美利坚合众国的人民,为了组织一个更完善的联邦,树立正义,保障国内的安宁,建立共同的国防,增进全民福利和确保我们自己及我们后代能安享自由带来的幸福,乃为美利坚合众国制定和确立这一部宪法。

——美国宪法·序言

这段史料出自《美国宪法》,即《1787年宪法》的序言。一般而言,序言阐述了宪法的目的。从这段序言中,我们可以看到《美国宪法》的目标:组织联邦政府,以增进和确保美国公民的自由和幸福。可以说,自由与幸福是当时,乃至当今美国公民的共同追求。追求自由和幸福,也就构成了美国精神的重要组成部分。当然,当时的美国人一般指拥有自己土地的人,或打过独立战争的人、坐镇在地方议会或市政厅里的人,或是授权代表为他们出席的人。他们眼中的自由,属于道德范畴,主要内涵是联合与公正,当时美国人,自由是神圣的,可以为之献身。他们眼中的幸福,主要指能够利用自己的努力,实现自己的理想。当然,此时他们的理想主要是赚取和拥有财富。为了自由和幸福,美国需要一个有力的中央政府,为了建立这样一个政府,他们召开制宪会议,制定宪法。那么,史学家又是怎样评价这部宪法的呢?出示材料7。

材料7:(他们均普遍认同)政府的权力源自于民意,但必须保证社会大多数人的专制;广大人民在自己的政府里必须享有话语权,但绝不容许任何组织滥用职权;一个强大的中央政府是有必要的,条件是任何权力都不得被滥用。他们与麦迪逊假定,即使最好的人,天性也是自私的,因此政府不能建立在对善良和品德的完全信赖之上。故而,国父们希望通过制约与平衡的合理安排,利用权力的对立实现权力的制约,制定规章制度以抑制个人的罪恶,引导个人私利,从而服务于公众利益。

这段史料出自廷德尔等著的四卷本《美国史》,这是一部可读性强,且比较全面的史著。里面一些细节性的描写,增强了史学著作的可读性。本段史料叙述了三个层次:政府的法律依据、国父们的政治理念以及依据这种理念建立的政治构架。然后,让学生根据史料和史实,思考下列问题:

怎样保证美国人的自由与幸福?为什么要建立这种政府框架?这种政府框架的直接目的是什么?宪法能够实现其制定目的的前提条件是什么?

综合上述史料和所学知识,我们能够感悟到,美国人的价值观,即人生的最大价值在于追求自由和幸福。为了自由和幸福,可以通过和平协商的途径,抛弃分歧,相互妥协,达成共识。在法治和规则意识的基础上,通过制定法律,规范政府框架,引导政府维护社会安定、服务公众利益。制宪会议的精英们是这样想的,也是这样做的。正是这些开国元勋们具有的强烈责任感,形成和丰富了美国精神。理解制宪会议代表们的追求,感悟他们的责任感,进而领会美国精神,是我们学习《1787年宪法》的最主要目标。

【作者简介】刘兴法,男,1968年生,江苏赣榆人,中学高级教师,江苏省海头高级中学校长,主要从事教学管理和中学历史教学研究。

【责任编辑:王雅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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