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课程背景下小学教育中的合理惩罚问题研究
2015-01-13薄庆来
薄庆来
摘 要:素质教育的发展推动了整个中小学教育的发展。在当前的中小学教育工作开展中,素质教育对教师提出的要求是要尊重学生,赏识学生。这也是对教师在小学教育工作中进行惩罚教育的一种约束。教师在教学活动中要合理惩罚,通过合理的惩罚让学生意识到自身的不足,更好地实现综合素质的提升。
关键词:中小学;素质教育;合理惩罚
一、教育惩罚的相关概念
1.基本概念
所谓教育惩罚,指的是学生在日常学习过程中,由于自身的缺失或者不足,不能够按照教师要求完成课堂知识的学习或者不能按时完成教师交付的任务时,教师对其行为采取的一种惩治手段。
2.作用及意义
教育惩罚的存在能够有效推动素质教育的顺畅进行,同时也是对素质教育的合理补充。教育惩罚能够给小学生一定的压力,让小学生无论是在日常课堂教学活动中,还是在课余对所学习知识的巩固方面都能形成压力,从而培养小学生的学习自觉性。
二、新课标下小学教育惩罚工作的概况
新课程标准对教师的行为有了更多的约束。从教育惩罚的方面来说,最早的教学活动开展过程中,教师对小学生无法按照预期完成教学任务的惩罚手段很多:有的是要求罚站;有的是要求叫家长;还有的是要求小学生以其它劳动的形式,如擦黑板、扫地、倒垃圾等方式进行惩罚。但是随着素质教育的推进,教师在教学活动中不允许对学生进行体罚。这也就对教师的惩罚手段提出了更多的要求。目前在中小学教学活动开展过程中,教师对小学生的惩罚方式虽然有了改善,但是罚站在许多小学中仍然十分盛行。所以从目前来说,虽然新课程标准对教师提出了更多更高的要求,但是具体实施的过程中,现实距离新课标的要求还是有很大差距的。
三、新课程背景下小学教育中的合理惩罚
事实上,除了传统的惩罚方式外,面对新课程标准对教师提出的要求,教师在日常教学活动开展过程中,可以采用更多样,也更有益于促进教学发展的手段对不能够按期完成课程任务的小学生进行合理的惩罚。
1.教师观念的改变带来惩罚方式的改变
要想从根本上改变当前中小学教育工作中的惩罚现状,首先要从教师的思想意识进行引导。教师的思想意识决定着教师的行为。在小学教学活动开展过程中,教师的思想意识更是对整个教学活动的开展情况有着十分重要的影响。所以,教师观念的改变是新课程标准对教师个人教学能力提升提出的要求,也是中小学教师在面对小学生所犯错误时进行合理惩罚的指导依据。
教师在进行自我思想意识的改变时,首先需要对新课程标准的内容进行深入认识和了解,从而真正明确新课程标准的精髓内容。在日常教学活动的开展过程中,教师应该用素质教育的要求时刻约束自己,促使自身无论是在教学活动开展过程中,还是在对学生学习不足的处理方面,都始终从素质教育的角度出发,本着合理惩罚的原则处理和解决问题。
2.取得家长的配合,进行合理惩罚
在小学生教育工作开展的过程中,教师是教育的主体,家长在教育活动中也占据着十分重要的位置。通过家长的配合,教师能够更好地了解小学生的学习行为,从而针对小学生的学习特点和个性特征采用有针对性的惩罚手段,对其学习过程中的错误进行纠正性的教育。
比如小学生在课堂学习的过程中喜欢说话。如果教师单纯将小学生叫出去罚站,一方面容易让小学生自己感到颜面丢失,另一方面也很有可能让小学生因此产生逆反心理,从而更加不利于小学生教育工作的开展。在这种情况下,教师就可以通过与家长沟通,让家长配合进行小学生的惩罚工作。学生喜欢在课堂上说话,教师可以通过家长的配合,让小学生完成一天的学习后,回家反复对当堂课的内容进行复述,对课本上的内容进行反复阅读,如此坚持一个小时。坚持下去,学生每次在课堂上说话,回到家后家长都要监督学生至少大声朗读课本内容1个小时。这样就会给小学生带来一种压力,使其慢慢改掉在课堂上讲话的毛病。
3.选择合理的惩罚方式进行处罚
以传统的惩罚——罚站为例,罚站本身是一种对学生的体罚,在新课程标准的要求下,教师要求学生罚站无疑是对学生的一种体罚行为。因此在教学活动开展的过程中,教师必须意识到罚站这种方式已经无法适应当前素质教育的要求,对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的小学生进行惩罚时,教师可以采用学习性惩罚替代罚站。如学生在小学英语课程的学习过程中没有按照教师预期的要求完成背单词的内容。针对小学生在英语学习中的这种行为:英语教师可以让小学生放学后留在学校继续背单词,背完后再回家;或者是让小学反复阅读,对没有记忆下来的单词边写边读,增强小学生对单词的记忆。单纯罚站的方式不仅不利于小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同时对提升学习效果的意义也不大。
惩罚的目的在于更好地推动课堂教学效果。所以在新课程标准的要求下,小学教师应该从素质教育的理念出发,在惩罚时,更多地从学习能力和学习效果提升的角度进行考量,以更加合理的方式对小学生学习过程中存在的不足进行惩罚。通过惩罚,真正达到提升小学生学习效果的目的。
参考文献:
[1]姚琳.新课程背景下小学教育中的合理惩罚问题研究[D].锦州:渤海大学,2014.
[2]葛孟娟.中部城区小学教育科研研究[D].开封:河南大学,2011.
[3]田杨.论小学教育中的合理惩罚[D].长沙:湖南师范大学,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