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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税收征管体系下的纳税服务优化研究

2015-01-10鞠志倩

中国管理信息化 2015年19期
关键词:征管纳税人纳税

鞠志倩

(辽宁税务高等专科学校,辽宁 大连 116023)

1 税收征管面临的新形势

我国政治经济的发展,要求规范税收征管执法行为,营造促进市场竞争的公平外部环境;尊重纳税人的权益,提高行政执法和服务的水平与质量;合理配置现有征管资源,最大限度提高税收征管效率;规范征管制度和程序,符合国际惯例;运用现代技术手段,建立统一高效的税收网络和征管机制。

以上要求折射出诸多税收征管深层次问题,表现为传统征管理念与现代征管理念之间、税收征管方式与税源管理的变化之间、信息获取应用水平与信息管税要求之间、机构职责设置与专业化要求之间、制度体系建设与税收征管改革发展要求的不相适应。

2 现代税收征管体系对纳税服务工作的新要求

2012年全国税务系统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工作会议上提出了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总体要求,核心是构建现代化税收征管体系,首要是纳税服务工作,并提出纳税服务的四化建设。

2.1 以标准化建设规范纳税服务工作内容

标准化服务,指纳税服务的科学化、规范化、系统化、同质化,通过规范化的管理制度,统一的服务标准、工作岗位和预定目标,向纳税人提供统一的,可追溯和可检验的重复服务,使服务具有可操作性和可对照性。

2.2 以专业化服务提升纳税服务工作质量

专业化服务,指按照现代税收管理需要,科学分类管理对象,合理分工管理职责,优化配置管理资源进,完善业务流程,为纳税人提供有针对性的服务,进而提升纳税服务的质效。专业化服务是多方位的衡量体系,包括咨询、宣传、权益保护等。

2.3 以信息化手段创新纳税服务工作方式

信息化服务,指充分运用电子、通信等现代化科技手段改造税收管理,如电子定税、网上报税、电子划款、税银联网、12366热线和税务网站等,充分应用信息技术科学发展成果,以信息应用系统作支撑保障,推进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全面实施“信息管税”,为税收征管提供有力依托。

2.4 以集约化管理提高纳税服务工作效能

集约化服务,指集合人、物、财等要素,在统一配置过程中,通过服务流程的再造、投入要素的自身改造、达到降低成本、高效管理,使纳税服务获得可持续发展。集约化服务是专业化管理的必然要求,内涵是各级税务机关要为纳税服务提供保障,整合服务资源。

3 反思当前的纳税服务工作

3.1 当前纳税服务工作中存在的与现代征管体系不相适应的问题

3.1.1 纳税服务理念还没有达到法定义务的层面

《征管法》明确规定纳税服务是税务机关的法定义务,但是长期偏重于管理执法而形成的角色定位,使服务理念没有纳入到法制化轨道。部分税务干部还没有真正处理好执法与服务的关系,认为服务属于精神文明建设范畴,甚至将纳税服务工作与税收执法完全对立、割裂开来。

3.1.2 征纳双方缺乏有效沟通机制

长期以来,征纳双方没有建立畅通和高效的联系渠道。没有建立有效、迅速、高效的纳税需求征集、分析、评估、反馈和响应等运行机制,导致纳税服务工作出现缺位现象。

3.1.3 纳税服务的层次和标准较低

突出表现一是形式各异。全国税务系统没有统一、规范的纳税服务形式,各地形式千差万别。二是忽视分类服务。没有在实行共性服务基础上,根据不同纳税人的需求,提供有针对性的服务。三是淡化服务质效。偏重服务表面形式,忽视纳税人迫切需要解决的业务流程方面的基础性问题。

3.1.4 纳税服务的手段滞后

当前税务机关在管理过程中应用了大量的软件,但是还没有完全按照“科技加管理”的思想进行服务,而是主要通过成立纳税人学校,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培训、讲座、咨询等传统手段进行,纳税服务科技化、信息化水平有待提高。

3.1.5 纳税服务质量考核指标和程序不够规范

纳税服务工作能否有效推进不能凭空而谈,必须建立科学、全面的绩效评价指标。但是目前纳税服务绩效考评一直处于探索阶段,整个考核还处在主观评价阶段。没有形成一套针对基层的、从可行性分析、决策、实施到效果评价、反馈、监督、考评和责任追究的完整统一的纳税服务评价机制。

3.2 剖析纳税服务问题的成因

当前纳税服务科学理论体系建设尚处探索阶段,理论框架、理论内涵等尚待确立与丰富,各地纳税服务自成格局,服务内容也不尽相同,实践缺乏理论指导,不明晰纳税服务是什么,甚至工作的基本准则发生偏颇。纳税服务是税收征管工作的基础性工作,但缺乏把征管各环节串联起来的、全国统一的、标准化纳税服务工作制度体系,并且没有从相应立法的高度加以确认。

对纳税服务核心业务体系存在疑虑,认识不到位。表现在纳税服务岗责体系不够明晰,机构职能分工不科学,机构设置不合理,有些工作交叉重叠,分工过细,降低了管理效能。

平台体系发展不平衡,没有把平台资源整合利用。办税服务厅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在理念转变、程序简化、手段丰富、业务提升等许多方面尚待改进;12366在及时、准确、权威、规范等层面满足纳税人咨询需求还有很大空间;税务网站作为税务部门宣传税收政策、方便纳税人便捷纳税的等作用有待落实。

保障机制体系有待进一步提高,信息技术保障应用于纳税服务的程度还比较低。当前应用软件过多、在信息的采集、管理、应用等方面没有适应信息管税的要求,数据信息采集缺乏统一标准,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仍存在问题,信息的分析利用深度不够。

纳税服务考评体系缺乏统一标准,难以进行全面量化考核。当前,纳税服务工作还未形成完整的考核评价机制,考核指标不够科学、有的也往往只针对某一具体服务内容制定考核办法或制度,整个纳税服务的考核还停留在主观性评价阶段,导致责任界定不明确,不能起到考评应有的激励作用。

3.3 纳税服务问题的不良效应

(1)税法遵从度不高。有资料显示,目前我国国有企业的偷税面为50%,乡镇企业为60%,外资企业为60%,个人为90%①。偷逃税是税收流失的最主要方式,据推算,我国每年税收流失都在3000亿以上,且有逐年增加的趋势,约占应纳税款的30%以上②,导致国家税收蒙受巨大损失。

(2)纳税满意度不高。2010年,国家税务总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全国省会城市(不含西藏拉萨)和计划单列市的20700户纳税人和138个国税局、地税局的区局办税服务厅进行服务满意度调查。纳税人满意度调查综合得分在90分以上的城市只有两个。

(3)征税成本不降反升。管理机构职能重复设置,人力资源的不合理配置,必然导致人、财、物资源的巨大浪费与耗损,造成征收成本的虚高。数据显示,1994年实行分税制改革以前,征税成本占税收收入的比重约为3.12%,1996年上升至4.73%;现在达到5%至8%③。

(4)执法风险增大。由于制度冲突、机制失调、管理缺位、监督滞后或者法制意识淡薄等方面原因,实践中出现割裂执法与服务的现象,甚至谈服务不谈执法,偏离法律规定而过度服务,严重影响了税务机关的行政执法质效,降低了执法的权威性,使的执法风险大增。

4 优化纳税服务工作的基本选择和思路

4.1 定位正确的纳税服务理念

牢固树立和强化服务理念,一是依法服务,以明确征纳双方权利义务为前提,严格规范执法,认真履行纳税服务职责。二是科学服务,依托信息技术,改进服务手段,提高服务科技含量。三要主动服务,以纳税人的正当需求为导向,在设置管理流程、提供纳税方式时多多换位思考。四要差异服务。准确把握纳税人的特性,并有针对性地提供纳税服务。四种理念相互联系、相互作用、有机统一。依法服务是原则和依据,科学服务是手段和方法,主动服务是态度和意愿,差异服务是质量和效率。

4.2 正确处理几个方面的关系

4.2.1 共性服务与个性服务

为纳税人提供标准化模式的共性服务,是纳税服务的基本职能要求,是纳税服务工作的“主”,基于分类为纳税人提供的个性服务,是纳税服务工作的“次”。纳税服务工作应有主次之序,要在做好标准化模式下服务的基础上,探索实施服务的细分策略,对不同行业、不同规模的纳税人,采取不同的服务方式,逐步实现个性化服务,使纳税服务的触角伸得更长更深更广。

4.2.2 部门服务与协同服务

纳税服务工作不是纳税服务部门单打独斗,而是多个部门共同参与、相互联动。纳税服务是贯穿税收征管全过程的基础性工作。纳税服务从税前、税中、税后都与税收管理融为一体。因此,不能把各类业务彼此割裂,而应该各部门、各岗位明确分工、强化职责、密切协作,落实并完善良性互动机制。

4.2.3 依法服务与税收管理

纳税服务工作的基本原则首先是依法服务,以明确征纳双方权利义务为前提,严格规范执法,认真履行纳税服务职责,为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创造有利条件。不但要摒弃重管理、轻服务的错误理念,更要防止过度服务现象的产生。

4.2.4 标准服务和规范服务

纳税服务一定是在建章立制基础上开展的,要由随意服务向规范服务转变。编制程序规范、操作标准的纳税服务业务规程,依托信息支持,将纳税服务业务标准融入税收征管工作每个环节。同时,规范质量考评,制定科学可行考核办法,将纳税人的评价列入考核指标,以考核促进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的提升。

4.3 优化纳税服务工作的内容

(1)突出公开、透明,优化政策信息服务,让纳税人交明白税。及时公开税收政策信息,开展有效税法宣传,准确解答纳税咨询,满足纳税人的信息需求。

(2)突出简捷、高效,规范程序服务,让纳税人交便捷税。以纳税人正当需求为导向,充分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改造传统税收管理中流程、环节繁杂的情况、降低纳税人的成本付出,提高税收管理效率。

(3)突出及时、准确,规范职能服务,让纳税人交满意税。加强纳税人需求管理,广泛收集、全面分析和及时响应纳税人需求,做好相应情况的反馈、跟踪、督办和绩效评价。

(4)突出法治、公平,落实权益服务,让纳税人交诚信税。明确征纳双方的权利义务,严格规范执法,保障纳税人的权益,以纳税信用风险管理为基础,针对不同纳税信用等级的纳税人采取不同的管理,降低征税成本,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

4.4 优化纳税服务工作的思路

4.4.1 再造业务流程,实现专业化、深层次、高质量的服务

(1)面向纳税人,再造工作流程。对纳税服务工作流程全面梳理、优化和整合,减少相互的跳转和交叉,进行合理的岗责、权限或环节简并,减少不必要的程序流转,解决好前后台业务的衔接,确立各环节、各岗位的职责和要求,简化涉税流程,精简涉税资料,规范文书统一受理和内部流转,推进办税服务标准化,提高办税效率。

(2)面向纳税人,改革涉税审批。尽最大程度下放审批权限、减少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间。将有关涉税事项先审核后审批调整为先审批后监督,实行前置服务,通过对征管流程重组,实现涉税审批“扁平化”。

4.4.2 优化服务内容,实现共性化、多样化、个性化、规范化的服务

(1)优化均等化服务,纳税服务贯穿于税收工作的全过程,其内容极其广泛,涉及税收工作的各个环节和领域。按照“始于纳税人需求,基于纳税人满意,终于纳税人遵从”的服务宗旨,在总结以往经验基础上,进一步创新有效提供税法宣传与咨询,提供公正、快捷、规范、高效涉税事项办理以及维护纳税人合法权利等方面,为纳税人提供优质的、基本的、均等化的共性服务。

(2)细化个性服务,鉴于纳税主体的类型、规模、行业等日趋多样化,带来对纳税需求的多样化,要对纳税人进行分类,按照分类结果进行个性服务,让纳税人享受到多层次、全方位、高质量的便捷服务,实现服务内容和形式上的新突破。

4.4.3 推进管理转型,实现信息管税、风险管理,科技服务

一是深化质量效率理念,重组和强化信息数据处理分析工作,集中人力和设备资源,建立跨职能、跨部门的税收分析项目管理团队和运行机制,负责辖区纳税人的风险识别、排序和任务分配,从制度和组织上保障风险管税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是强化税收风险管理的导向和支撑作用。把风险管理的方式方法贯穿到信息集中分析运用、纳税评估、涉税调查、日常管理和纳税服务的各个环节。对纳税人的纳税遵从风险进行科学分析甄别,有针对性地采取管理和服务措施,有效提高税收管理整体效能。

三是加强税收征管,特别是强化税务稽查等执法手段,使纳税人认识到不遵从税法可能带来的责任风险,进而提高税法遵从度。强化税务稽查,严厉打击税收领域的违法行为,改善和净化税收环境,规范并建立良好的税收秩序。

注释:

①摘自:《玉溪师范学院学报》 (第25卷)2009年第11期《税法遵从度影响要素系统分析与研究——当前中国税法遵从度状况评估与对策建议》,作者:姚轩鸽。

②摘自:《内蒙古科技与经济》2007年第12期 《我国税收流失问题及对策分析》,作者:杨永锋。

③摘自:《社会科学战线》2012年第3期《降低中国税收成本的有效途径探讨》,作者:朱利荣。

[1]袁红兵.税源管理体系的优化研究[J].开放导报,2008(4).

[2]顾长虹.借鉴国外经验强化中国税源管理[J].涉外税务,2009(2).

[3]国家税务总局收入规划核算.新中国成立60年:税收收入保持良好增长态势[N].中国税务报,2009-09-27.

[4]顾楠.浅析如何强化基层税源管理[J].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11(5).

[5]靳东升.国外税收征管模式发展呈现七大趋势[N].中国税务报,2012-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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