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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之恋

2015-01-08胡永红

骏马 2014年1期
关键词:野狼白马羊群

胡永红(蒙古族)

人们常说:好马比君子。马是通人性的,有哪一匹马不是眷恋故土的呢?“越鸟巢南枝,胡马依北风”,正是马的忠实之写照。在古代,马作为重要的交通工具,使北方的鲜卑、蒙古、满三个民族入主中原。据说当时北方游牧民族,赶着马群,骑着战马,吃着肉干,随时茹毛饮血,才取得胜利的。马和北方东胡各部族的历史息息相关。

我是丙午年岁末生人,对马自然又有别样一种感情。在我童年的时候,当阿爸第一次将我抱上马背,我是那样战战兢兢不知所措。后来年岁渐渐大了,经常偷骑附近公社的“野马”,铲了屁股疼痛了很长时间。但我不是一个优秀的骑手,可在一个少年心中的理想,却是像奔马一样在大草原上无拘无束地生活,喜欢骑马和风赛跑,梦想成为真正的牧马人,在草原上生活一辈子。长大后,我曾经和我的一位师长谈及我当时对马的喜爱,他却说马是少数民族落后的东西,我未敢苟同。

记得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中学毕业后不久,我在草原上牧羊,使我对于马有了更深的认识。十月的陈巴尔虎草原,秋风萧瑟,草叶枯黄,一只孤独的鹰飞起落下,平添了一种苍凉感。我骑着老白马,跟在羊群后面,羊群走得很快,填饱它们肚皮的野草照夏天少了许多,所以它们急于觅食,一刻也不停闲。这可苦了老白马,紧跟其后连呼哧带喘,弄得我坐在马上,浑身像散了架。听说村里这匹老白马快二十岁的口了,比我还早吃几年咸盐呢。每天,羊群略为安静的时候,是在碱疤瘌上舔碱,或到查干诺尔饮水。这时候我才松口气,饮饮马,看看羊群争抢着围着泡子喝水。然后,又把羊群圈到离村不远处,骑马回家吃饭。三下五除二吃完饭,上马一阵飞奔赶到羊群边,继续放羊,唯恐有野狼出没。一次在嘎瓦诺尔饮羊,我还真就遇到了一只狼。老白马一反常态,四蹄直刨地,不停地打着响鼻,我赶紧将羊群往开阔地上赶,老白马的奔走速度也比平时快多了。我连连回头,看看这只灰色的野狼,野狼像条粗毛的牧犬,尾巴硬硬地翘着。看到我大声地赶羊,野狼便慢腾腾地跑到一片芦苇塘旁,懒散地趴在地上,没再起来。事后老牧民跟我说,大概是狼吃饱了,没闲心理你,要不然的话,掏个四五十只羊不在话下。临近月末的一天,一场草原山火从乌兰沟方向着来,浓烟滚滚,红色的火舌跳跃着翻山跃岭,我便急忙将羊群赶回村中,送到各家各户,由此便结束了我的放羊生计。

在一段很长的时间里,似乎马是我生命的一部分,马是我的朋友,是我相依为命的伙伴。在我打旱獭挣钱的日子里,是大红马驮着我,走遍了陈巴尔虎草原每一个丘陵和谷地。我所从事的那种狩猎工作,不是乌热尔图先生笔下的鄂温克猎人的森林狩猎,而是用钢性很强的铁夹,自制踩盘和支棍,配制铁链和铁筋钉。在旱獭洞口用铁钎挖坑,并在踩盘下,挖个小坑,将夹子支起埋上土或是干马粪,然后用蒿草扫平,钉上铁筋钉,只等猎物落夹。旱獭是啮齿类动物,俗名土拔鼠,在我们这片干旱草原上数量极多,我们村北的丘陵,坡前坡后都有旱獭洞。每天清晨,旱獭家族倾巢出洞,立起身子吱吱地叫个不停,可谓是“属引凄异,空谷传响”。旱獭食草根喝露水,毛皮很珍贵。据说当年成吉思汗也曾在战斗中走失时猎取旱獭果腹充饥,我们这些凡人更是食其肉取其皮,毫不客气。我每天骑着马,在架子山、呼和温都尔山附近下夹子,领着一条黄狗,满山遍野转个不停。有的天空手而归,有的天满载而归。遇到猎物多的时候,拴在马鞍的鞘皮上的旱獭,加上人,把马压得气喘吁吁。而我那真是乐哉悠哉,骑在马上心情格外舒畅。这一切还真得感谢马呢,是马使我免除了许多旅途的劳累。我禁不住搂住大红马的脖子,心想全是你的功劳啊,大红马像是听懂了我的话,用嘴巴拱我的衣襟,发出咴咴的叫声,让我感到动物和人之间,有一种说不清楚的生命情结。

时代进步了,科学发达了,小轿车、摩托车、拖拉机取代了马,在草原上成群的大马群也很少能见到了,只有在那达慕盛会上,才能看到草原骏马的雄姿。面对现代文明,我不禁感到有些失落,近几年呼伦贝尔旅游业风生水起,五湖四海的游客们也在追求返朴归真的意境,相信草原骏马一定会放射更加绚丽的异彩。

责任编辑 王冬海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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