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践行军队好干部标准不断匡正选人用人风气

2015-01-08刘军

政工学刊 2015年12期
关键词:选人用人监督

●刘军

践行军队好干部标准不断匡正选人用人风气

●刘军

用一贤人则群贤毕至,见贤思齐就蔚然成风。选人用人公不公、好不好、准不准,具有十分重要的导向作用。习主席在全军政治工作会议上提出军队好干部“二十字标准”,为部队建设提供了选贤任能的“铁尺子”,立起了干事创业的“风向标”。当前形势下,要匡正选人用人风气,为实现强军目标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撑,首要的是把军队好干部标准立起来、落下去,切实把好干部看清、选准、用好。

一、严明党性原则,增强选人用人的政治自觉

党性是思想作风的核心。以什么样的原则选人、选什么样的人最能反映党性原则。党委作为选人用人的决策层、把关者,肩负着为党和军队建设选好人用好人的重大政治责任,在选人用人风气建设中居于核心主导地位。当前,有的党委领导有时缺少较真碰硬的使命担当,照顾性使用干部、盲目推荐干部的现象仍不同程度存在。对此,必须怀有强烈的使命担当,严肃审慎地对待选人用人这一重任,率先在选人用人上把党性原则硬起来。一是坚持事业取人。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要严格执行党的干部路线和用人标准,牢固树立为党用干部、为党的事业用干部、为部队发展用干部的观念,在是非面前勇于表明态度,在压力面前敢于坚守原则,不以个人好恶取人,以事择人、以业选人,唯才是举、选贤任能,坚决反对把干部任用作为一种补偿、一种福利,做到不看眼色、不凭感情、不随风向选人用人。二是坚持组织选人。党管干部是党的组织路线、干部路线的核心。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严守组织纪律,严格落实党管干部原则,特别是涉及干部选拔使用,必须经过下级党委(支部)推荐、政治机关提名、党委研究任用,最大限度减少和避免用人失误,着力为选好用准干部把好关、尽好责,确保枪杆子始终掌握在忠于党的领导干部手中。三是坚持公道用人。在选人用人上“一碗水”端平,不仅是政治要求,也是为官做人的底线。各级党委领导必须自觉打破血缘关系的亲属圈、成长地域的群族圈、经历单位的山头圈、社会交往的朋友圈、长期相处的情感圈,真正做到公道对待干部、公平评价干部、公正使用干部,让德才优秀的人“上位”,让平庸懒散的人“让位”,让投机钻营的人“出位”。

二、严格打仗标准,树立选人用人的鲜明导向

部队只有打仗和准备打仗两种状态,决定了选人用人工作的战斗力这个唯一的根本的标准。但客观来看,长期的和平环境使一些干部产生松懈麻痹思想,当和平官、带和平兵的情绪有所滋长,这种和平积习在选人用人中也有所表现,比如主要按照“过日子标准”“不出事标准”提拔使用听话型、经验型、管理型干部,等等。对此,必须把战斗力这个唯一根本标准,鲜明地在选人用人导向上亮出来,瞄准战争选干部,聚焦战场配班子。一是落实到头脑里。各级党委要着力增强开战在即、用人在即的危机感、紧迫感,按照“仗要怎么打、人就怎么用”的思路,用能打胜仗的标准选人用人,对各职级各岗位干部用战斗力这把尺子量一量长短,既要纠治选人用人标准上的主观性、随意性倾向,也要纠治对信息化人才、能打善战人才喊得多、用得少的现象,引导各级把全部心思向打赢聚焦、各项工作向打仗聚力。二是落实到考评中。紧紧围绕打仗需求,合理确定不同职级任职资格,突出岗位特点和专业资质,优化考评内容,改进考评方法,将干部能绩要素采集动态化,逐步推进以谈话、测评等静态考评为主的模式,向以执行任务等动态考评为主的模式延伸,形成综合评定结论,为选用干部提供科学依据。三是落实到使用上。要把握选人用人标准的时代性和先进性,注重在军事实践中考察和衡量干部,对军事训练考核成绩不达标的干部实行一票否决。对在演习演练、试验试航等重大任务中表现突出的干部,对关键时刻不顾个人安危、不怕流血牺牲、敢于冲上前去的干部,要高看一眼、厚爱一分,让他们多受益、得甜头,形成干部向作战靠拢、人才向打赢聚集的导向。

三、严守程序规范,提高选人用人的质量效益

严格按照程序规范选拔任用干部,是确保选人用人质量的前提。一些单位选人用人出现问题,一条重要教训就是程序规范不落实、制度规定不掌握,存在选择性执行、临时动议、简化程序、打擦边球、搞变通的现象。对此,必须强化法治思维,严格按程序规范选人用人,真正用政策规定、选人标准和群众公论统一不同意见,形成科学的用人机制。一是政策上要明。干部工作政策性强,不懂政策不明规矩,必定影响选人用人质量。注重把干部政策制度作为党委中心组、机关部队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把政策交给大家,让干部“对号入座”,强化按政策选人用人的认识自觉和行动自觉。特别是班子成员要带头学习政策法规,常委会研究干部要坚持先定规矩后议事,业务部门在汇报干部工作方案前,应先把政策原则摆出来,通过熟悉政策、明确程序,不断强化政策观念。二是标准上要细。结合本单位干部队伍建设实际,根据不同类型、不同岗位、不同职级干部情况,对好干部五条原则性要求具体细化,制定科学的绩效评定体系,增强规范性和可操作性,防止和避免理解和执行上的偏差。严格落实总部干部工作大检查标准细则,对违反规定的人和事,及时从严从重查处,切实维护政策制度的权威。三是程序上要实。关键环节上一个不能落,干部推荐、考核、提名、任用等,无论时间再紧、任务再重、头绪再多,都要严格按照程序规定实施。重要步骤上一个不能省,做到“三个不得”:任免干部未经考核,政治机关不得提出任免意见;未经政治机关提出任免意见,党委不得讨论研究;未经党委集体讨论,不得任免干部,确保任用程序上的正规有序。此外,在班子集体讨论干部任免时,实行党委书记末序表态。

四、严肃民主监督,确保选人用人的公开公正

尊重群众公论、实行民主监督,既是选人用人的基本原则,也是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有效途径。从当前具体实践看,上级监督远、同级监督软、制度监督难、群众监督空的现象还不同程度存在,导致出现一些用人不准、用人不公的问题,官兵对此有些反映。对此,必须实行阳光操作、加强民主监督,以公开聚人心、以公正暖人心,把群众普遍认可作为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一是扩大覆盖面。坚持多渠道、多层次、多侧面深入群众了解干部反映,主要做好“三听”:普遍听,就是面向全体官兵开通民主渠道,采取问卷调查、随机谈话等形式听取官兵意见;重点听,就是既要听所在单位主官和干部骨干的意见,也要听因业务关系联系较多单位官兵的意见;延伸听,对跨单位调整的,既要听拟任职单位主官的意见,还要到干部原单位调查了解,切实摸清干部“三圈”。二是增加透明度。建立透明、公开、开放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机制,适时推出“安民告示”,主动把干部信息、岗位空缺、选配要求、标准条件等向群众公开,让官兵了解党委选人用人原则、掌握评价干部标准,使干部工作去神秘化,敏感问题“脱敏”。同时对民主测评结果、推荐票数特别是党委讨论意见等严格保密,防止引发负面效应。三是提高参与率。党委领导要强化接受监督意识,在充分发挥党内、纪委监督作用的同时,加大官兵监督力度,畅通群众参与渠道。设置干部监督热线、干部监督举报信箱,完善网上监督渠道,常态设立基层风气监督员,利用干部转业替补、班子调整等重要时机,深入营连察实情、听反映,为群众有效监督搭建平台。对官兵反映的问题线索要认真调查,一经查实,严肃问责,及时通报,让群众监督件件有回音。

【作者系92337部队政治部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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