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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私营酒业营销策略研究

2015-01-07李珍周珊秀

卷宗 2015年12期
关键词:唐代酒业营销策略

李珍 周珊秀

摘 要:唐代饮酒风气浓郁,酒业发达,特别是私营酒业的兴盛。各大酒商面临酒业市场竞争压力,纷纷采取各式各样的营销策略,以此来促进酒的销售,获得更大的利润。本文把唐代私营酒业的营销策略归纳为三大类:(一)广告促销;(二)提供优质服务;(三)灵活交易。唐代私营酒业通过采用各种经营策略,促使酒业的发展达到兴盛,为唐代中后期财政收入的增加和社会的稳定起了重要作用。

关键词:唐代;酒业;营销策略

唐代饮酒风气浓郁,全国各地城市乡村都布满酒肆,有大酒店、中小酒店,还有各种类型的游滩,甚至有些家酿酒也偶尔进入买卖市场,从事酒业的人员如此之多,商业竞争必然存在,适者生存,酒家必然尝试着用各种经营方式来促销酒,当时商家采取的促销方式还是很普遍的。

1广告宣传

(1)招牌广告

招牌广告,即通过店铺的名号来做宣传,通常由文字、图案、商品名称等构成。招牌广告最早始于唐代,起初只是简单的酒店名,随着商业竞争的需要,店主多会请名人刻写,如僧皎然《张伯英草书歌》载:“长安酒榜醉后书,此日聘君千里步。”可见,不仅在两京,全国其他地方的市肆也有“建标立候”的规定。因此当时的酒肆、酒舍都要标注明自家的店号以及所售产品的类别,其实也客观上起到了宣传作用。以店家姓氏为号是当时一种重要的招牌广告形式。如敦煌文书中就记载了诸多以姓氏为店号的酒店,郑炳林、高伟等专家研究了唐代时期敦煌以姓氏为号的酒店就有9个,且大多是敦煌大姓所开,齐周姓氏弃农经商,自己雇人自开酒店,其其所得利润“利价七十亩,柴十车,麦一百卅石”。此外还有以人名作为酒店号的,诸如郭庆进店、承恩店、犯法律店、史丑煞店、员昌店等。可见,以“当垆者名其酒肆”的现象非常普遍,《茅亭客话》中记载的“柳条家酒肆”,成都附近的“勾氏家酒肆”、“施婆店”,润州的“孙楚楼”等。

(2)悬挂旗帜

酒旗,亦称“酒帘”、“酒幔”、“酒幌”、“青帜”、“青旗”、“青帘”等等,这些都是酒店的标志,悬挂酒旗是当时全国各地最盛行的广告宣传方式,酒旗是酒家的象征,正如刘禹锡所言“业于酒者举酒旗”。唐代酿酒业发达,饮酒之风浓郁,全国各地有关酒旗广告更是不胜枚举。如《全唐诗》卷301王建《宫前早春》“酒幔高楼一百家,宫前杨柳寺前花”。卷548薛逢《九日曲池游眺》“陌上秋风动酒旗,江头丝竹竞相追”。卷630陆龟蒙《和胥口即事》“莫问吴趋行乐,酒旗竿倚河桥。”从以上所引诗歌中可以看出酒旗多悬挂在交通便利、人口密集、河岸堤口等显眼处。正如杜牧所云:“溪桥向吴路,酒旗夸酒美。”酒旗是酒肆的象征、标志,其目的在于吸引顾客,而且诸多店家都采用颜色鲜艳的彩旗,以此来吸引顾客的眼球,起到广告宣传的作用。

2提供优质服务

唐代酒业市场竞争如此激烈,除了广告宣传来吸引消费者外,店家提供优质的服务有助于加强顾客对酒店的情感寄托,进而使得商业行为注入了更多的亲和力,会取得更持久的效果。然而,唐代的酒店经营者早已注意到了这一点,以下几方面是经营者实行人性化的营销方式。

(1)女子当垆

早在唐之前就有女子当垆卖酒的情况,如《女仙传》载:“酒母,阙下酒妇。”又卷60《墉城集仙录·阳都女》载:“阳都女,阳都市酒家女也。”唐继承传统,且出现诸多美女当垆的现象,“锦里多佳人,当垆自沽酒。”“正见当垆女,红妆二八年。”这些诗句都是描写女子当垆的盛行,而且有个统一特点是都是美女当垆,毫无疑问这有利于更好的招徕顾客。说到女子当垆,还得首推京城的“酒家胡”。唐代许多文人墨客常来光临胡人酒店,酒酣之际即兴赋诗。李白“胡姬貌如花,当垆笑春风。”岑参“胡姬酒垆日未午,丝绳玉缸酒如乳。”可见,胡姬的美貌让饮酒者流连忘返,掷千金饮酒。

(2)酒妓佐饮,歌舞助兴

酒肆经营者为了抓住消费者的心里,唐代酒肆多以女子当垆卖酒来吸引顾客,酒肆还推出歌舞表演来助兴,引起顾客心灵上的愉悦,以此来增加消费欲望和消费更多数量的酒,进而使其成为酒肆的稳定顾客。《北里志》序云:“京中饮妓,籍属教坊。”各地均散布有酒妓,且名气颇高。元稹诗中提及的“江陵酒妓”杨琼,唐代晉公韩滉镇守浙西,“郡有酒妓”,善于唱歌,姿色也很娴雅标致,戎昱对她有深厚的感情。酒妓除了能歌善舞外,文化修养还较高。《太平广记》卷177载:“张尝为广陵从事,有酒妓尝好致情,而终不果纳。至是二十年,犹在席。目张悒然,如将涕下。李起更衣,张以指染酒,题词盘上,妓深晓之。李既至,张持杯不乐。李觉之,即命妓歌以送酒。遂唱是词曰:“云雨分飞二十年,当时求梦不曾眠。今来头白重相见,还上襄王玳瑁筵。”该酒妓能在这个酒肆服务20年,并非依靠其相貌,而更多的是依靠她的才艺,依靠她的文化修养和善解人意。

3灵活交易

随着唐代商业的发展和酒肆的繁盛,交易形式也呈现多样化,一般而言,我们根据民众买酒时所用的交易物的种类或者是交换方式进行区分,可以分为实物对换、制酒、赊贷等,多种交易形式并存。

(1)实物对换

唐代疆域辽阔,大中城市广泛使用钱币的同时,广大农村仍用着实物对换。《太平广记》卷45《神仙.丁约》唐大历年间,有一个叫丁约的步兵,“又登酒肆,其言如蜀。脱衣换觞,与威对饮。”《岭表录异》卷下记载卢亭好酒,挑蚝肉,“贮以小竹筐,赴墟市以易酒”。《太平广记》卷201《才名·李白》记载贺知章知李白酷酒,曾经解下所系的金龟换酒与李白对饮,两人一同醉倒。在诗人的笔下也有诸多吟咏:“脱衣将换酒,对酌话何之。”“主人何为言少钱,径须沽取对君酌。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销万古愁。”从以上材料来看,实物对换多是以衣物换酒较为普遍。

(2)质酒

顾客除了用实物换酒外,也可将物品作为抵押换酒,抵押之物多种多样,之后可再来赎回。《太平广记》卷79《方士四.杜可筠》唐僖宗末年,有个叫乐生的在街西开了个旗亭,有人用衣物抵押换酒,因“收藏不谨,致为鼠啮。”衣物被老鼠咬坏了,店家“即须据物赔前人。”同书卷237载,同昌公主的驾辇仆夫,经常用锦衣换酒喝。可见宫中人也时常拿物品到外面的酒店质酒喝。以上这些都是以衣物质酒。此外,还有以书籍质酒的,如《太平御览》引《集仙录》载,陈市上有一卖酒的女子,其所酿之酒美味,故“有仙人过其家饮酒,即以素书五卷贳酒”。可见,大都是饮酒者拿物品抵押换酒喝。

(3)赊贷

除了以上用物品换酒、质酒外,还有一种赊贷的方式,即饮酒者先在账上记上酒帐,日后再来偿还。《太平广记》卷40《神仙四十·章仇兼琼》载:“有一鬻酒者,酒胜其党,又不急於利,赊贷甚众。每有纱帽藜杖四人来饮酒,皆至数斗,积债十余石,即并还之。”这个卖酒的人,不但他的酒好,胜过他的同行,而且赊酒的顾客也多,甚至允许顾客赊酒达到十多石,他这种赊酒的经营方式可谓留住了许多回头客。

以上便是唐代私营酒业的各种营销策略,各大酒商的竞争促进酒业的发展,特别是安史之乱之后,酒税成为继茶税之后的第二大专卖税,在唐代中后期财政中占重要位置,私营酒业的繁盛,使得政府所征收的酒税增加,有利于缓解唐中后期拮据的财政收入,国家财政丰实了,有利于抑制地方藩镇割据势力,进而促进了唐后期社会的稳定。

参考文献

[1](宋)李昉等辑:《太平广记》,中华书局,2008年。

[2](宋)欧阳修、宋祁撰:《新唐书》,中华书局,1975年。

[3](后晋)刘昫等撰:《旧唐书》,中华书局,1975年。

[4]王赛时:《唐代酿酒业初探》,《中国史研究》,1995年0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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