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生态“守望者”不再吃亏
2015-01-07陆睿
陆睿
生态补偿,让生态“守望者”不吃亏
——探索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完善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度。尤其要坚持“谁受益谁补偿”“谁污染环境、谁破坏生态谁付费”,建立健全生态补偿制度。
(摘自市委书记孙政才在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大会上的讲话)
每年11月初,横亘黔江区的武陵山脉就会“变色”。
随着北方第一波冷空气推进至此,杉木、马尾松和栎树就会竞相披上黄、绿、红三色交织的“冬衣”。
每逢此时,“彩色森林”就会成为黔江的一道胜景。
在以前,这样的美景并不能让林农熊厚成的心情舒畅。
“以前,林子越大就越亏——看到林子就憋屈!”
但如今,熊厚成的态度转了“一百八十度”。
“现在,林子越大,得到的好处就越多——看到林子就顺气!”
林农对护林的态度为何逆转?这要从那“好处”说起。
“守望”之困
国家天然林保护工程启动后,熊厚成家有45.7亩林地被划为生态公益林。
何谓“生态公益林”?即为涵养地方生态功能而划定的保护性林业资源,禁止任何采伐。
“保护森林,是好事。”熊厚成举双手支持。
可是,一个问题冒了出来。
“林子要你管、要你护,却不能带来一毛钱收入。”他说。
黔江区林业局林政资源科干部童西建也有同感。
他曾在黔江区国有林场工作。这个面积12万亩的林场曾是一个大“财源”:可按规定采伐出售一定量的树木。
随着国家和地方生态保护战略的层层加力,这个“财源”开始枯竭——实行“公益林禁伐,商品林限伐”政策后,林场资金骤然紧张。
“‘造孽的时候,林场职工曾经连续四个月领不到工资。”童西建说。
在黔江,像熊厚成一样的林农约有10万人;在黔江区国有林场,职工约有70人。
这两个群体承担了黔江大部分造林护林任务,是黔江生态的“守望者”。
在生态文明建设中,如何让“守望者”不吃亏?
回答是:让权利和义务对等。
如何对等?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实行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
市委四届三次全会制定了五大功能区域战略,也提出对渝东北和渝东南两大生态区域有针对性地实施政策倾斜。
在国家导向和地方战略指引下,重庆林业系统开始向“守望者之困”发起挑战。
“二级阶梯”
“管护公益林有补偿了!”
2011年下半年的一天,熊厚成听到这个好消息。
他赶紧把林权证号、身份证号、“一卡通”账号等信息报给村干部。
这些信息经村(社区)、乡镇(街道)和区林业局、财政局三级审核及公示后,交由重庆农村商业银行拨付补偿款。
此时,陈召胜也在为同一件事忙活。
作为区林业局分管林政的副局长,他正带领职能科室审核各乡镇(街道)上报的林农信息。
“2012年第二期‘天保工程启动前,国家出台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政策——按照公益林管护面积,林农将开始享受生态补偿。”他说。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以每亩10元的标准开展,对国家公益林的补偿由中央财政支付;而对地方公益林的补偿,中央财政出一些,剩余部分由地方解决。
一个问题冒了出来。
在全市第二期“天保”工程中,渝东北和渝东南肩负的任务占比在70%以上。
“渝东北、渝东南是全市发展相对滞后的地区,要参加国家、省、区县的生态补偿财政配套‘三级阶梯,财政压力较大。”有学者认为。
以黔江为例,2012年,全区财政收入仅28.1105亿元——而同年1—6月,渝北区就实现地方财政收入29.7亿元。
如此难题,如何解决?
发挥市级财政“承上启下”的作用——作为“第二级阶梯”的市级财政和“两翼”各区县以7:3的比例进行生态补偿财政配套。
在“第二级阶梯”助力下,“两翼”生态补偿配套问题得到很大缓解。
“打捆政策”
2014年初,黔江林业系统传出一个“惊悚”消息——“今年国有林场商品林采伐任务为零!”
“国有林场职工吃什么?”这是不少人的第一反应。
此时,童西建已经到区林业局任职——12年国有林场工作经历,让他对林场的困难记忆深刻。
“‘天保工程启动后,国有林场主要收入来源有二——一是按规定采伐极少数商品林;二是发展林下药材、生态旅游等产业。”他说。
对这个问题,局领导班子早已“心里有数”。
“我们推出了‘打捆政策包。”陈召胜说。
如何“打捆政策”?
首先,以国有林场生态公益林补偿为基础。
“2014年,国有林场公益林补偿管护费,全区共51.5万元。”
其次,纳入国家和市两级财政定向补助。
“2014年,全区林业定向补助从80万元提高到了140万元。”
再次,加上其他各类项目资金合计约200万元。
三项资金相加,就形成了一个每年约400万元的“打捆政策包”。
“这些资金会注入国有林场,作为日常管护费用、管护硬件支出以及林场职工工资。”陈召胜说。
对黔江国有林场来说,这笔数目不算大的资金,在保证维持林场正常运转的同时,也起到了“激励职工积极性”的巨大作用。
至此,“守望者之困”基本破解。
“深度补偿”
2013年底,熊厚成领到了当年的生态效益补偿金。
“比往年增加了30%!”一点数,全家人乐了。
在林农们的笑容背后,渝东北、渝东南开始迎来林业生态补偿的“一升一降”。
何谓“一升”?
2013年,随着国家生态文明战略和重庆五大功能区域战略全面推开,全市生态补偿体系进一步加力——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上调到每亩15元(含部分需扣除的软硬件支出)。
何谓“一降”?
2014年7月31日,大足区,全市林业局长座谈会召开。
这次座谈会放出一个利好消息——“从2015年开始,市级财政转移支付将进一步向渝东南、渝东北地区倾斜。”市天然林保护工程管理中心主任陈明礼说。
市林业、财政等部门已初步拟定计划——2015年市财政首期将拿出2000万元进行转移支付。
对渝东北、渝东南而言,这些资金意味着什么——
按7:3配套比例,2015年,渝东北、渝东南区县将配套资金6600多万元——对这些区县来说,财政压力仍然较大。
而有了市级财政2000万元的生态补偿资金注入,配套比例就将下降约30%!
消息传回黔江,陈召胜和同事们满心欢喜。
“守望林子有了盼头。”他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