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时期的办公业务信息系统标准化
2015-01-07徐忆
徐 忆
(海军装备研究院,上海 200235)
0 引言
和平时期的一体化办公业务信息系统是面向日常办公和特殊时期两用的信息系统,其不仅强调纵向的统一性,而且注重横向的协同性,这些都离不开不同级别以及同一级别信息系统的互连、互通、互操作性。办公业务信息系统作为未来特殊用途信息系统的一部分,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1 标准化是办公业务信息系统的基本建设需求
由于受管理体制和技术体制的长期制约,在办公业务信息系统建设方面,各大单位往往自成体系,不注重系统建设的通用化、系列化、标准化,从而导致资源共享难以实现,“信息孤岛”现象普遍存在。目前,存在众多各自开发的办公信息系统,由于没有统一的标准和要求,建设方案五花八门,造成重复投入,而系统之间却无法相互连接,不兼容,业务范围有限,虽然在小范围内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办事效率,但是办公业务信息系统的全局性、效率性和安全性并没有更好的提高和改善。另外,这些办公业务信息系统的建设多数未充分考虑到特殊时期因素,同级和上下级单位的信息系统的不兼容将不利于信息和指令的传递,甚至埋下了一定的隐患。因此,有必要研究如何规范化各大单位办公信息系统的建设开发与使用,明确办公业务信息系统建设所遵循的各项标准规范和要求,使各办公信息系统相互之间便于连接,兼容一体,不仅提高工作信息化水平,促进办事效率,更使得功能转换快速便捷,指令和信息传达畅通。和平时期办公业务信息系统的标准化研究为后续办公信息系统的建设开发与使用,以及后期的效益生成和倍增奠定重要的基础,具有广泛的应用前景。
2 和平时期办公业务信息系统标准化的原则
在和平时期办公业务信息系统的标准化工作中,应兼顾办公信息化建设需求和特殊时期的其他需要,确保系统间的互连、互通、互操作性,依据下发的信息系统一体化技术体系结构,立足当前专用标准建设成果,积极采纳先进、可靠的民用标准成果,梳理、完善办公业务信息系统办公业务应用层、共性支持应用层、基础平台服务层和外部环境层[1],以及各接口层的相关标准,综合系统地确立标准体系表。另外,和平时期的办公业务信息系统的标准化建设应以方便信息的快速流通和有效使用为根本要求,同时保证办公业务信息系统组织灵便、性能稳定、安全性高、适应性强,并具有较大的容量和扩充能力。
2.1 具有互连性、互通性、互操作性
互连、互通、互操作是和平时期办公业务信息系统的基本前提,也是其建设过程中应该遵守的基本原则。互连以有共同的接口标准为前提;互通以有统一的传输协议和数据标准为前提;互操作以有统一的操作规程和人机界面标准为前提[2]。
2.2 具有开放性、可扩展性
只有开放、可扩展的系统才可能纳入更大的系统,才可能和其他系统协调工作,也才可能为自身的扩展、升级创造条件,实现可持续性[3]。为实现办公业务信息系统的开放性和随时可扩展性,必须以科学的标准化为建设灵魂,以灵活的体制、技术为建设基础,以开放的系统结构为建设目标。
2.3 具有安全性、自愈性
办公业务信息系统的安全性标准化应在构建科学的安全体系结构基础上,建立专门的安全标准体系。安全性标准覆盖系统的各个层面(办公业务应用层、共性支持应用层、基础平台服务层、外部环境层和各接口层),使系统符合常规安全性要求的同时,还具备从各种软、硬打击中迅速自愈的能力。为了提高信息系统的可靠性和抗毁性,需要制定相关保障技术和安全标准,增强系统的安全防护和重组再生能力。
3 和平时期办公业务信息系统标准化的对策建议
3.1 顶层规划,分级实施
作为一体化信息系统中的一部分,和平时期办公业务信息系统的标准化必须与全局统一的信息系统一体化技术体系结构框架协调一致。体系结构是系统各部件的结构、它们之间的关系以及制约它们设计和随时间演化的原则和指南;体系结构框架是信息系统体系结构描述的规范,为理解、比较和集成体系结构提供统一标准[4]。各大单位在总部指引的一体化信息系统建设方向下,可根据自身情况分别建设本单位统一的和平时期的办公业务信息系统标准体系,确保系统的纵向贯通和横向联合。
3.2 明确架构,梳理标准
依据顶层的基本思路和要求,结合办公业务信息系统建设实际,开展和平时期的办公业务信息系统标准规范体系研究首先应从顶层上明确办公业务信息系统的总体架构,分析其技术要素,并针对技术要素内容制定和选用相应的标准规范。从具体功能的设计上考虑,紧贴日常办公和特殊时期需求,做好需求论证工作。在技术设计上,进行通盘考虑,采用已经成熟稳健的技术,把握技术上的设计标准。
3.3 科学剪裁,协调配套
标准一般具有一定的通用性,而办公业务信息系统需由各大单位分级建设,需要针对各单位特定的使用要求、使用条件,在一定经费和研制周期等的约束条件下建设,没必要执行标准规定的全部内容和要求。因此,在确保互连、互通、互操作的前提下,要对选用的标准进行剪裁,使标准实施更符合具体情况,更有针对性,有更好的技术经济效益。另外,对标准进行剪裁有利于协调标准体系中标准之间纵向的主从关系和横向的配套关系,是确保标准实施效果最佳的必经途径,也是信息系统建设中有效组织标准实施的重要环节。
3.4 依托地方,实现融合
随着信息科技的发展,地方民用系统的安全性与稳定性有了很大提高,一些民用信息化产品的质量品质和技术性能甚至高于专用产品。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和平时期办公业务信息系统的标准体系建设中,完全可以考虑采纳地方民用系统的软、硬件标准,从而可以实现某种条件下的通用。这样在特殊时期信息系统遭到威胁或者不能满足特殊使用时,可以直接征用部分民用系统设施。
4 结束语
和平时期的办公业务信息系统的标准化建设是一项重要、复杂的工程,应保证办公业务信息系统的纵向统一性和横向协同性,确保不同级别以及同一级别信息系统的互连、互通、互操作性。没有完整配套、科学合理的标准规范体系,就难以实现充分的信息共享、高效的数据处理和信息传输,更建立不起来能协调一致、有机融合的办公业务信息系统。
[1]王华, 施柏山, 张慧秋.军事信息系统标准建设策略分析[J].军用标准化,2010(总128).
[2]秦世明, 薛彦绪.联合作战指挥标准化问题初探[J].国防大学学报,2010(7).
[3]崔波涛, 许友法, 高常见.构建一体化联合作战指挥信息系统[J].舰船电子对抗,2007(4).
[4]曹星平.军事信息系统体系结构框架制定方法[J].火力与指挥控制,200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