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护理风险管理在50例急诊患者安全管理中的应用分析
2015-01-06郑淑文徐晓娜李水红
郑淑文 徐晓娜 李水红
【摘 要】 目的:对临床护理风险管理在急诊患者安全管理中的效果进行探讨。方法:选取急诊科收治患者100例,随机分为对照组与观察组,各50例,对照组采取常规护理,观察组在对照组基础上实行临床护理风险管理,对比两组患者临床护理疗效。结果:观察组的临床护理疗效明显优于对照组,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在急诊患者的安全管理中采取临床护理风险管理,患者满意度较高,临床疗效理想,具有临床应用价值。
【关键词】 临床护理风险管理;急诊;安全管理;效果分析
【中图分类号】R471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1007-8517(2014)15-0137-02
临床护理风险管理是控制以及降低护理风险的主要管理制度,在急诊科采取临床护理风险管理对于降低患者发生风险概率、确保医疗人员以及患者安全、避免发生医疗纠纷有着重要的作用[1]。本文主要对临床护理风险管理在急诊患者安全管理中的效果进行分析,效果显著,现报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资料 选取从2012年3月至2014年3月急诊科收治的患者100例,随机分为对照组与观察组,各50例。对照组中,26例女性,24例男性,年龄18~41岁之间,平均为(24.56±4.35)岁;观察组中,20例女性,30例男性,年龄19~43岁之间,平均为(25.43±4.79)岁。将两组患者的年龄、性别等一般资料进行对比,其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
1.2 方法 对照组采取常规护理,观察组在对照组基础上实行临床护理风险管理。将两组患者的护理质量、发生风险概率、发生医疗纠纷概率以及综合满意度进行对比[2]。详细内容:①患者护理 在临床护理中为患者提供优质服务。对患者进行健康宣传教育,向患者介绍疾病有关知识,加强患者使用药物情况观察,对患者做适当的心理疏导,出院时对患者进行指导。护理人员与患者之间多进行交流沟通,如说一些患者感兴趣的事情或者是话题,建立良好的护患关系,使患者以及患者家属积极配合护理工作。②技术操作 医护人员要熟练掌握新技术护理的相关规范及流程,提升业务水平;对于呼吸科病情严重患者需要采取重点护理;严格实行查房制度以及交接班制度;患者的需要以及投诉要做详细的记录,及时的向医生报告;对于特殊患者、伴有并发症患者、病情危重患者以及潜在的医疗纠纷等要及时的向上级报告,并制定详细的护理工作计划。③设施设备 规范仪器管理以及护理物品管理,主要由专人管理,放在特定位置,确保器械随时处于备用的状态,注意消毒灭菌工作。护理人员需要采取先培训后上岗制度,设定不同专科仪器的操作程序卡,不合格的物品、设施、设备以及仪器要及时的处理,防止出现安全隐患。④用药管理 建立健全的用药管理制度,加强实施以及监督,做好药品管理与存放的工作。
1.3 统计学分析 采用SPSS17.0软件包对数据进行统计分析,计量资料采用(x±s)表示,两组间用t检验,计数资料以百分比(%)表示,用χ2检验。P<0.05为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观察组患者对护理管理模式满意度为100.00%,对照组患者对护理管理模式满意度为84.00%,观察组明显高于对照组,其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两组患者对护理管理模式满意度对比见表1。
在观察组患者中,有1位患者发生意外事故,发生意外事故概率为2.00%;在对照组患者中,有5位患者发生意外事故,发生意外事故概率为10.00%,对照组明显高于观察组,其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
在基础护理质量评分、病房管理评分以及消毒隔离质量评分方面,观察组明显高于对照组,其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两组患者各项管理评分对比见表2。
3 讨论
在临床护理中,风险类型较多,引发这类风险的主要因素包含院内感染、患者护理、用药管理、设施设备、技术操作、病区管理以及规章制度等,可以从以上几个方面在风险管理中加强监督[3-4]。对医护人员采取风险管理的相关培训以及教育,提高急诊科中护理人员的风险防范能力与意识。了解医疗事故的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处理方法,降低医疗纠纷概率。总而言之,在急诊患者的安全管理中采取临床护理风险管理,患者满意度较高,临床疗效理想,值得临床推广应用。
参考文献
[1]尚妍芳.风险管理在急诊科护理管理中的应用[J]. 中国现代药物应用, 2010, 12(21):133-135.
[2]曾桂英, 刘国英. 风险管理在急诊科护理管理中的应用[J]. 中国民康医学, 2010, 09(10):1145-1148.
[3]何治平, 孙凤琳, 孔晓云. 急诊科护理风险原因分析与防范对策[J]. 中国实用医药, 2011, 03(03):1166-1169.
[4]黄影, 姜秀, 孙志书. 探讨急诊护理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 中国实用医药, 2011, 25(09):1164-1167.
(收稿日期:2014.0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