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争与妥协:再看邓小平的高超政治艺术
2015-01-04陶文昭
陶文昭
【摘要】政治妥协是和平与发展时代的需要,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需要,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地位的需要,是实事求是思想的体现。邓小平在处理重大的国际事务和国内事务中,将原则的坚定性与策略的灵活性结合起来,运用妥协维护了改革和发展的大局。邓小平在处理妥协的原则、条件、程度等方面展现了高超的政治艺术,运用政治妥协推动了改革开放的历史进程。在当今中国复杂的局势下,既要善于斗争,也要善于妥协。尤其是在推进全面深化改革中,要凝聚社会共识,就要懂得妥协、学会妥协,多听对方的意见,多理解对方,多站在对方的角度来看待问题。
【关键词】邓小平 政治妥协 改革开放 凝聚共识
【中图分类号】A8 【文献标识码】A
斗争与妥协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既有斗争也有妥协,有时强调斗争有时强调妥协,妥协是斗争的一种特殊表现形式,这些都是政治的基本常识。在这个大前提之下讨论妥协,避免在理解上出现偏颇。邓小平是位伟大的政治家,绵里藏针的处事风格表明他将斗争与妥协有机结合在一起。本文讨论的是邓小平的政治妥协,但并不是说邓小平只有妥协,也不是说妥协是邓小平的主要政治风格。
政治妥协:背景与多重含义
《中国大百科全书》把政治妥协定义为“国家、民族、阶级、政党和政治集团之间在利益冲突时,冲突双方通过政治谈判、协商或默契,互相做出让步,以缓解矛盾的一种行为”。妥协是政治中常见的现象,政治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认为是妥协的艺术。政治往往需要在理想与现实之间、统治者与被统治者之间、权利的主体与客体之间、新制度与旧传统之间,实行这样或那样的妥协。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的政治实践中,也经常需要做出如此的妥协。
中国的政治妥协除了一般意义上的原因,还与当代中国一系列的重大理论和实践相关联。
和平与发展时代需要妥协。究竟是处于战争与革命的时代,还是处于和平与发展的时代,这样的大局判断影响到政治策略的使用。当然,战争与革命时代中也有妥协,和平与发展时代中也有斗争。但是很显然,战争与革命时代更注重于斗争,和平与发展时代更有利于妥协。中国过去基于战争与革命的时代判断,内部“以阶级斗争为纲”,外部认为新的世界大战不可避免,给政治发展和社会发展造成了失误。改革开放后,邓小平依照新的形势对时代做出了新的判断,“现在世界上真正大的问题,带全球性的战略问题,一个是和平问题,一个是经济问题或者说发展问题。和平问题是东西问题,发展问题是南北问题。概括起来,就是东西南北四个字。南北问题是核心问题”①。“我们把争取和平作为对外政策的首要任务。争取和平是世界人民的要求,也是我们搞建设的需要”②。在国际政治领域,国家之间不可避免地存在各种各样的矛盾与冲突。在经济全球化和中国对外开放的进程中,一方面中国与世界各国之间的联系更为密切,交往更为频繁;另一方面,也使得中国与其他国家之间显在和潜在的矛盾和冲突有所增多。如何处理这些矛盾和冲突,邓小平依据时代的变化提出了新的思路,“世界上有许多争端,总要找个解决问题的出路。我多年来一直在想,找个什么办法,不用战争手段而用和平方式,来解决这种问题”③,而“我们中国人是主张和平的,希望用和平方式解决争端”④。邓小平主张,“我们就是要找出一个能为各方所接受的方式,使问题得到解决”⑤,要使各方都能接受,只能是“后退一步自然宽”的相互妥协的方法。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需要妥协。社会发展的不同阶段有不同的任务,有不同的社会结构,有不同的矛盾,因而在解决矛盾的方式方法上也有所不同。改革开放前,中国总体上对社会发展阶段估计过高,对消除矛盾要求过纯,在处理矛盾方式上过激。在“以阶级斗争为纲”之下,强调敌我对立,动辄消灭、打倒异己的一方。中国改革开放中提出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承认现实经济结构和社会结构的多元性、复杂性,承认存在利益和思想意识的差别。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长期的,因此,这些差别和矛盾也是长期的。很显然,多元共存就必须包容和妥协,而不是一方去消灭另一方。一般而言,在纯而又纯的社会,相对来说政治妥协少一些。而在复杂多变的社会中,政治妥协是必不可少、常常使用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各种各样的相互冲突的利益团体,通过多种途径进行竞争、合作,通过妥协兼顾各方的利益,从而维系社会的稳定和发展。中国提出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正是与此相适应的。
中国共产党执政地位需要妥协。执政与革命不同。革命侧重于打破平衡,从乱势中寻求改变政权的机会。执政则要求平衡各种社会力量,照顾各种社会利益,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以维系长治久安。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从在野党变成执政党。然而,在长期革命的惯性之下,共产党并没有很好地认识和确立执政意识。在较长的一段时间内,对于社会矛盾和斗争,因循赢者通吃和暴力解决的逻辑,热衷于使用“打倒”、“粉碎”、“砸烂”、“消灭”的方式,一个运动接着一个运动,造成社会不必要的震荡。通观古今中外,成熟的执政者都重视社会稳定和谐的环境,注意用民主的、法制的、协商的方式解决问题。改革开放后,中国共产党果断放弃了“以阶级斗争为纲”,努力发扬民主,朝着依法治国迈进,以执政的姿态整合社会方方面面的利益。也可以这样说,能不能妥协、会不会妥协、善不善妥协,是衡量一个执政党是否成熟的重要标志。
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要求妥协。妥协是基于客观形势和力量对比而采取的策略。妥协不是基于理想主义,而是基于现实主义。邓小平最崇尚实事求是,总是强调依照客观实际采取有效的措施。邓小平在谈到几个重大举措时,都是从实事求是出发,以实际为基础。关于港澳台问题,邓小平指出,“一国两制”的构想“是在中国的实际情况下提出来的”⑥,因为大陆、台湾双方“谁也不好吞掉谁”;“解决台湾问题也不能一厢情愿。大陆的利益、台湾的利益以及同台湾有关的外国资本的利益都要考虑到,否则就搞不成”⑦。我们采取“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办法解决香港问题,“不是一时的感情冲动,也不是玩弄手法,完全是从实际出发的,是充分照顾到香港的历史和现实情况的”⑧。关于国际争端问题,邓小平指出,“我还设想,有些国际上的领土争端,可以先不谈主权,先进行共同开发。这样的问题,要从尊重现实出发,找条新的路子来解决”⑨。关于重大人事问题,邓小平指出,“中央顾问委员会是个新东西,是根据中国共产党的实际情况建立的”⑩;“顾问委员会是个过渡,这个过渡是必要的,我们选择了史无前例的这种形式,切合我们党的实际”。总之,一国两制、共同开发等,“从本质上讲,就是实事求是,这是合乎马克思主义原则的”。endprint
妥协的运用: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灵活处理国内问题
邓小平主张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在和平与发展的大时代中,在中国通过改革开放实现现代化的大局之下,维护与利用世界和平是一个战略问题。国际争端往往有复杂的历史背景和现实利益,各种争端的主体有各种各样的力量和手段,其中的道理不是泾渭分明。解决争端实际上是国际利益的调整,而要使争端各方能够接受。完全按照一方的意愿是一厢情愿,除非是战争中的无条件投降或其他特殊情况。国家之间相互让步和妥协,是解决国际争端最基本和最常用的方式。邓小平多次指出这种解决国际争端的“让步”。诸如,“我们和好多国家解决了边界问题,解决的办法无非是双方相互让步”。对于中印边界问题,邓小平主张“一揽子解决”,“你们让一点,我们让一点,就解决了嘛”。邓小平从现实出发,“对立的双方都要考虑对方的利益,不能一厢情愿”;“在考虑政治、经济问题时,一厢情愿是不行的,我们在同英国就香港回归中国的问题进行谈判时,考虑到中国、英国和香港各方面的利益,最后达成了解决香港问题的协议”。
邓小平在处理一些重大的关涉国际问题上,既坚持原则性,又表现出灵活性,力图各方都能“接受”。1979年1月1日中美两国正式建立外交关系,美国政府宣布与台湾断交、终止美台《共同防御条约》、从台湾撤出美国军队。但美国又出台了《与台湾关系法》,力图维持在台湾的诸多利益。邓小平指出,“实现中美关系正常化的原则就是我们提的三条,实际上就是个台湾问题。我们说,我们承认按日本方式解决,就是最大的让步”。香港、澳门、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中国必须要统一,这是毫无疑问的,但港澳台问题带有复杂的历史和国际背景。邓小平指出,解决台湾问题和香港、澳门问题只能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和平方式,一种是非和平方式,用“一国两制”的方式解决台湾问题,“美国应该是能够接受的,台湾也应该是能够接受的”。香港问题关涉中国、英国以及香港三方。“采用和平方式解决香港问题,就必须既考虑到香港的实际情况,也考虑到中国的实际情况和英国的实际情况,就是说,我们解决问题的办法要使三方面都能接受”。
邓小平处理国内问题时,也从稳定和发展的大局出发,灵活运用妥协策略。邓小平认为,“和平共处的原则用之于解决一个国家内部的某些问题,恐怕也是一个好办法”。在纠正极端的“以阶级斗争为纲”之后,中国改革开放中注重以新的方法处理矛盾和分歧,尤其是在极为敏感的人事问题上。如邓小平所说,“十二大对过去犯了错误的同志做了比较审慎的处理”,处理问题要从大处着眼,可以粗一点,每个细节都弄清不可能,也不必要。现代化建设要领导制度的改革,实现干部年轻化。这对曾经干部终身制和高级干部老龄化严重的中国来说,实施起来非常棘手。中国共产党根据实际情况建立了中央顾问委员会,目的是使中央委员会年轻化,同时让一些老同志在退出第一线之后继续发挥一定的作用。邓小平指出,“从某种意义上说,顾问委员会是一种过渡性质的组织形式。我们的国家也好,党也好,最根本的应该是建立退休制度”。“采取顾问委员会这种过渡的形式,比较合乎我们的实际情况,比较稳妥,比较顺当”。因为我们这个党是个老党,老人多,不妥善安排也不好,“处理不能太急,太急了也行不通”。改革中人事问题经常出现的“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实质上就是通过妥协减少阻力实现平稳过渡,争取更多人对新政策的理解和支持。在改革开放的重大政策上,邓小平也力求谋求共识。对于那些一时达不到共识的问题,邓小平采取的办法就是“不争论”,等待实践来说服。比如农村的联产承包等问题,开始争论很大,邓小平不搞强制,让实践成效来说明问题,从而逐步推动相关改革。
邓小平的政治妥协取得了重要的成效。第一,降低了国际冲突和矛盾。包括领土在内的国际争端,很难解决,容易激发民族情绪,成为潜在和现实的爆发点。邓小平力主和平解决争端,在解决问题中各方适度让步,以维持中国改革和发展的外在和平环境。第二,减少了国内改革的阻力。改革开放面临的问题成堆,“问题很多,但要像吃饭一样,要一口一口地吃”。正是因为在一些方面着力和突进,更需要在另一些方面妥协和渐进。“对改革开放,一开始就有不同意见,这是正常的。我们的政策就是允许看。允许看,比强制好得多。我们推行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搞强迫,不搞运动,愿意干就干,干多少是多少,这样慢慢就跟上来了。”第三,为问题解决创造条件。之所以要妥协,就是因为彻底解决问题的客观条件和主观条件还不成熟。通过适当妥协,一方面防止矛盾的激化,另一方面赢得时间,积蓄力量,积累经验,在未来能够更好地解决问题。比如中日之间的钓鱼岛问题,邓小平指出,那是一个很小的地方,上面没有人烟,“这个问题可以挂起来,如果我们这一代不能解决,下一代会比我们聪明一些,总能找到解决的办法”。
妥协的辩证:绝不是不坚持原则
妥协是有原则的。邓小平的坚持原则与主张妥协是相互一致的、相互配合的。只讲原则没有妥协不行,只有妥协没有原则更不行,没有原则的妥协就等于投降。妥协不是实用主义。原则的坚定性与政策的灵活性有机统一,不是实用主义,而是真正的唯物辩证法。邓小平在重大问题上十分坚持原则。邓小平作为政治家和战略家,即使在“文化大革命”困难的情况下,也坚持不为错误的路线背书。改革开放后,对内,邓小平提出并强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邓小平自言,四项基本原则,“我讲得最多,而且我最坚持”。对外,邓小平提出,“独立自主,自力更生,无论过去、现在和将来,都是我们的立足点”;“任何外国不要指望中国做他们的附庸,不要指望中国会吞下损害我国利益的苦果”。邓小平坚守重大问题的底线。关于香港主权问题,邓小平指出,“中国在这个问题上没有回旋余地。坦率地讲,主权问题不是一个可以讨论的问题”。关于香港驻军问题,邓小平指示:“在港驻军一条必须坚持,不能让步”。的确,不牺牲原则的妥协是“艺术”,无原则的妥协是“技术”,无诚信的妥协是“骗术”。正是邓小平坚持原则的“刚”的一方面,才使得运用妥协“柔”的一方面凸显价值。endprint
妥协是有条件的。政治妥协是在一定形势和力量对比之下做出的。矛盾的各方力量配置不一样,为了避免直接冲突造成更大损失,或为了有利于双方的发展,或为了获取某种利益,而采取一定的妥协措施。列宁指出,“历史的任何曲折转变都是妥协,是已经没有足够的力量彻底否定新事物的旧事物同还没有足够的力量彻底推翻旧事物的新事物之间的妥协”。诸如,在敌强我弱的情况下,为了保全革命的根本利益而向敌人所作的妥协;在势均力敌情况下,为了积蓄力量而和敌人达成的一定的妥协;在几个敌人同时并存的条件下,为了打击最主要的敌人而和次要的敌人实行的某种妥协;为追求更为关键的目标,暂缓或放弃一些次要的目标等。邓小平在对外问题上的妥协,是基于国际大势和力量对比采取的措施。在西强中弱、资强社弱、美强中弱的形势下,在中国集中力量进行现代化建设的形势下,对外适当的妥协以赢得相对和平和缓和的环境,有利于我们抓住机遇发展自己。邓小平一贯认为,“中国是一个大国,它应该起更多的作用,但现在力量有限,名不副实”。邓小平“拒不当头”,因为我们没有实力当整个“头”,而且当头不利于我们的发展。邓小平主张,“我们谁也不怕,但谁也不得罪”。脱离形势和力量判断的妥协,是毫无意义的。当然,在力量强大的情况下,也要注意妥协,不要以强凌弱、以大欺小。在执政的情况下,也要重视妥协,兼顾社会各个方面的利益,以创造宽容的社会环境。
妥协的效果是双重的。在中国的语境中,过去妥协带有一定的贬义。在政治中的妥协往往遭到现实和历史的非议,与刚烈和快意恩仇形成鲜明的对比。而实际上,妥协是值得重视的政治手段,是经常运用的政治手段。妥协不一定能达到最好的结果,但往往能避免最坏的结果。我们今天更加重视政治妥协,正视妥协的积极效果。当然,我们也不要走到另一个极端,也要注意妥协的负面后果。在做出政治妥协时,对积极和负面的两个方面后果,都要充分而清醒地估计。不要一味地颂扬妥协,正如不要一味地贬低妥协一样。妥协意味着矛盾解决不彻底,意味着将矛盾拖延下去,意味着接受一个非理想状态的结果,意味着实现目标需要更长的时间、更多的努力。
注释
~《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第105、116、49、88、68、101、49、86、101、96、9、374、293、181、12、363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年。
《邓小平年谱》一九七五-一九九七(下),第1026、984页,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4年版。
《邓小平年谱》一九七五—一九九七(下),第984、847、994、1314、1026、972页。
《邓小平文选》第二卷,第414、413、312页。
《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第19页。
《邓小平年谱》一九七五-一九九七(上),第430、224页,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4年。
《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第5页。
《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第3页。
《列宁选集》第一卷,第734页,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年。
责 编/杨昀贇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