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摇是一种病
2015-01-04□许锋
□ 许 锋
招摇是一种病
□ 许 锋
不好好走路,摇头摆尾,东张西望,若是个顽童,不算招摇;若是个少女,便是招摇。不该他出风头时如入无人之境,也是招摇。对着明星抢过话筒一个劲说,嘘声四起亦全然不顾,还是招摇。虽然场合与表现方式有所不同,但招摇者无不以“标榜”自己为快事,以示与众不同。
二十几岁时我也骑过摩托车,也曾在城市大街小巷穿行,那时私家车很少,摩托车不多,还算有“派”。我不敢飙车,不敢像老鼠一样窜来窜去,不敢使劲打喇叭。它就是我的一辆交通工具,我就是它的驾者。戴着头盔,迎风而行,我眼角的余光发现有的人在注视我,亦不乏羡慕之神情,那时我有一点点优越感,但仅此而已。我一点都没有招摇,从未蹭着人或被别人蹭着。可是有的人却在车水马龙的大街上把油门轰得震天响,整条街都能听见;速度极快,风驰电掣一般;不戴头盔;后面载着漂亮女生,长发飘逸。招摇的快感一定是无比愉悦的,如梦如幻,如醉如痴,要不怎么连命都不想要?
不过是一辆摩托车。
招摇的还有私家车,其实并不是多好的车,也是很普通的驾车者,但一上路便狠命踩油门,车如离弦之箭,发动机沉闷的巨大的响声让我在高楼之上心头一紧,生怕急刹或撞击声接踵而至。尤其在夜里,凌晨一点或者四点万籁俱静之时,突然有车轮与地面的咬合声如厉鬼似的轰然炸响,我惊醒之后心悸不已,望着灯火辉煌的大街再无睡意。
他们不是飙车。仅仅一个人,一辆车,在城市的午夜肆无忌惮地招摇。招摇者在人前“表演”,能收获直接的“快感”;而午夜的招摇则是一种彻头彻尾的“意淫”,那种偷窃的攫取的快感一定让其不可自拔。
招摇者信奉高调做人原则,声音喊得大,动作做得大,表情极度夸张与丰富,动辄语惊四座。如果年轻者为之,可视为嘴上无毛的表现,上了年纪,经了风霜,吃了苦头,受了挫折,还招摇不歇,便是彻底的浅薄。人人都看得见的浅薄他却没意识或不当回事,便是厕中顽石又臭又硬。
招摇者不是出头的鸟,鸟在枝头跳跃在高空飞翔全是它自己的事,它才不管有没有人看,才懒得理你。鸟活的是自己,不看别人眼色。
招摇者却是活在别人眼里。招摇者不能自己给自己喝彩,自己给自己鼓掌,他所有的高调都为博得别人的好感,只是很多时候,好感变成了反感,反感变成了恶感。变成小丑时,他还沾沾自喜,那就可悲。
发表文章不是招摇,前提是文章非他人代笔。
当官不是招摇,前提是他不要嘲弄弱者和炫耀腕上的表。
做学问不是招摇,前提是他真的满腹经纶学富五车。
做生意不是招摇,前提是他不能当奸商。
生得漂亮不是招摇,前提是她不搔首弄姿,以色诱人。
为人师表不是招摇,前提是他不能沦为禽兽。
招摇是一种“忘我”,自醉,沉湎,癫狂,属于精神之疾。
(摘自《羊城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