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政府转型创新提升政府治理水平
2015-01-03张震宇
◎张震宇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曾指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其本质就是要推动以国家为核心的治理创新。而在国家治理创新中,政府是国家权力的执行者,是国家治理的主体性力量。因此,推动政府治理创新,提高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对于实现国家治理创新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有关部门曾组成课题组,就政府治理创新问题深入基层及相关政府部门进行了调研,发现仍然存在如下问题:
治理观念滞后阻碍良好治理机制的形成。课题组对回收上来的问卷经过分析发现:在政府层面,一些政府官员观念僵化、保守,害怕甚至敌视社会力量的增长,无法接受分权、共治的理念,公共服务意识淡薄;在社会层面,以是否为官、官职大小、官阶高低为标尺来衡量人们社会地位和人生价值的政治文化盛行,在此基础上形成的敬官、畏官的社会心理导致社会组织、公民个体参与公共事务治理的意愿和动机不强,社会组织发展滞后,公民社会发展极不成熟。
传统政府管理理念认为,社会公共事务只有政府才能管理,政府是管理的唯一主体。在这种理念支配下,地方政府对各类社会公共事务大包大揽,管了许多本来不该管同时也管不了和管不好的事,削弱了社会自治能力,压抑了社会和公民的创造活力。
获得2014年“全国创新社会治理最佳案例”的民心网就是利用现代网络信息技术,整合资源和力量,解决群众诉求促进社会稳定,推动社会治理创新的重要模式。
治理机制不健全阻碍治理主体的更新。目前,各类公共组织参与并发挥公共管理职能的呼声日益高涨,但政府尚没有建立完善的治理机制,没有疏通公共组织参与公共管理的渠道。问卷显示,政府仍然没有完全放权而导致权力滥用、职能扩大、缺乏监督等问题,遏制了社会组织的发展,制约了社会组织的发展规模和人民参与政治的积极性,不少社会组织在政府和私人部门的夹缝中生存,参与地方事务的主动性较差或流于形式,难以反映群众的真实意愿,无法推动社会的良性发展。
政府使用治理工具能力欠缺阻碍治理效果的提高。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社会治理工具的多元化增加了公共领域的生机和活力,但在我国,政府作为治理主体在新兴的治理工具操作应用能力方面有所欠缺,加之国际上通行的以市场为核心的治理工具和机制、财政性工具与诱因机制、管制性工具与权威机制、政府直接生产或者提供公共产品与非市场机制等治理工具的本土化本身需要一个过程,导致治理工具使用过程中的片面化、单一化甚至无效。
为进一步促进政府治理创新,对此建议:
树立“善治”治理理念,促进公共管理职能社会化,提升资源整合能力。政府必须树立“善治”治理理念,运用市场机制的作用,将一些政府职能通过向社会转移或委托代理等方式转移给社会组织,以此减缩政府规模、提高行政效率、节约财政开支。政府要最大限度地发挥社会资源的整合作用,促成社会治理主体间的合作与集体行动,有效防范社会领域的各种“治理软肋”,以期达到社会治理功效的最大化和最优化,实现善治的目标。
创新完善社会治理机制,不断提高协调运转能力。政府必须创新完善社会治理机制,在此基础上不断提高政府治理的协调运转能力。目前亟待确立的社会治理机制主要包括:一是公正的利益协调机制,引导公众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要求、解决利益矛盾,妥善处理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利益关系。二是友善的社会帮助机制,对社会弱势群体提供必要的最低生活水平保障,逐步缩小社会差异和减少社会排斥,增进社会和谐。三是有效的公共安全机制,政府履行公共安全职责必须从被动消极的反应式管理向主动预防的积极式治理转变,依法及时合理有效地处理面临的问题。荣膺2014年度“创新社会治理最佳案例”的杭州市上城区“平安365”机制就是充分使用智慧信息技术创新社会管理治理模式的一个成功案例。
关注治理技术创新,不断提高治理工具的使用能力。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越来越多的技术手段在政府治理中得以应用,即使是细微的技术性调整都可能起决定性作用。因此,政府必须不断提高自身的工具使用能力,才能保证理念创新和治理机制创新不流于形式,实现政府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一要重视利用民营化、放松管制、用者付费、产权交易和合同外包等市场化手段改造完善政府治理机制。二要重视政府和私营部门、第三部门等多元化社会主体的合作。获得2014年“全国创新社会治理最佳案例”的民心网就是利用现代网络信息技术,整合资源和力量,解决群众诉求促进社会稳定,推动社会治理创新的重要模式。
健全治理创新的责任制度体系,提高责任控制能力。在治理时代,权力在很大程度上是由社会分享的,责任也由社会共同分担。健全政府责任制度体系,不是使责任制度成为一种惩罚的工具,而是在遵守责任制度的前提下,保证治理创新的高质量。因此,健全责任制度体系不仅要实现被动问责和主动尽责的良好结合,提升政府内部责任控制能力,还要使责任意识内化成价值理念,各级政府官员自觉地将政府责任内化为个人的责任和义务,在治理创新中自觉启动道德自律机制,做出符合公共价值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