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重要渠道作用推进协商民主进程
2015-01-03政协邓州市委员会
◎政协邓州市委员会
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人民政协成立65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指明了方向。各级政协组织要切实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意见》精神贯彻落实到谋划工作的安排部署和推动工作的具体措施中,发挥好推进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作用,扎实有效地推进协商民主在基层的实践和发展,就必须充分认识协商民主的现实意义,正视基层政协在推进协商民主方面存在的困难,明晰基层政协加快协商民主发展的努力方向和探索重点。
一、充分认识推进基层政协协商民主的现实意义
县级政协组织作为人民政协的基层组织,直接面对基层群众、面对具体工作,在当前形势下推进协商民主显得尤为重要和紧迫。
协商民主更加有利于党委政府科学决策。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坚持求同存异,蕴涵着合作、参与、协商、包容精神,只有在民主、和谐、宽松、活跃的氛围中,协商民主才能充分发挥其独特的优势和作用。政协发挥智力密集、人才荟萃的优势,让基层社会各界人士可自由发表意见,并在民主、平等、真诚的协商讨论中将基层各方面最真实的愿望和建议充分反映。政协的议政建言既有专业的深度,又有社会的广度,一方面凝聚和体现了党政部门的意图,另一方面因融入了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更加有利于推动党委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有利于决策的顺利实施和贯彻执行。
协商民主更加有利于和谐社会建设。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市场经济的发展,特别是经济转型期利益格局多元化、组织形态多样化、阶层结构复杂化等特征更加明显,基层的社会稳定面临着诸多考验。县级政协发挥其自身特点和优势,通过协商沟通化解矛盾、实现和谐,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显得迫切和重要。通过推进协商民主,加强沟通协调,促进协商合作,拓宽社会利益表达渠道,既能使社会上个别分散的意见要求得到有组织、有秩序的表达,又能使一些社会矛盾和问题在现有的体制框架内得到妥善化解,实现利益关系的协调平衡,从而达到团结各方、凝聚人心、激发士气、促进社会更加和谐的目的。
协商民主更加有利于践行履职为民。人民政协的协商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组成部分。强化人民政协为民理念,充分发挥政协各界的人才优势,积极推进协商民主,是基层政协义不容辞的重要职责。协商民主体现于政协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贯穿于政治协商、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始终。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过程就是实现协商民主的过程。协商民主为政协履职赋予了新的理念,使政协工作的时效性和方向性更加明确,为政协履职拓展了更加有效的空间,使政协工作平台作用更加凸显。同时,也为公众参与政协提供了制度化、组织化的途径,从而更加提高了政治参与的质量,更加增强了政治参与的效果。
二、基层政协实践和发展协商民主中存在的问题
协商民主的程序有待规范。协商民主是一种程序性民主,要发展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就需要不断完善和严格执行协商议题的提出和确定程序、安排协商活动的程序、通报情况和听取意见的程序、及时整理并报送协商成果的程序、认真研究处理并反馈处理情况的程序等。在县级工作实践中协商随意性比较大,有关程序执行不力,有待进一步规范。
协商民主实效有待提升。协商的目的,是取得一致意见并得到采纳、得到办理落实。但在县级政协工作的实践中,目前缺少协商民主成果转化落实的保障机制,个别情况下,协商效果甚至主要依赖相关部门“政协意识”的强弱和基层政协领导在本地区的影响力,协商意见与建议得不到及时有效采纳。如何提升协商民主的实效,还需继续引起重视和关注。
协商民主的能力有待增强。界别和政协委员是组成政协的基本元素,是履行人民政协职能的主体,也是搞好政协协商民主的关键。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新社会阶层人士不断出现,目前的界别设置、政协委员的产生程序已制约了协商民主的质量和发展。政协委员的协商产生主要由党委的统战、组织部门来操作,从而出现了“带兵的不选兵、选兵的不带兵”的现象,影响了政协委员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也影响了协商民主的质量,最终影响政协协商民主能力的提升。
三、推进基层政协协商民主实践和发展的建议
提高认识,增强协商民主工作的责任感。基层政协要积极争取党委的领导,争取政府的支持,争取部门的配合。政协每年年初要将全年常委会议、主席会议、界别活动的协商议题列入年度工作要点,提请党委以正式文件形式下发,有效提高政协协商的目的性和严肃性。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认真把握有关政协宣传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舆论导向,不断挖掘政协新闻,大力宣传协商民主的独特优势,在全社会倡导平等和谐,形成良好的协商氛围,促进协商各方讲实话、说真话、道心里话,特别是敢于提出不同意见,真正做到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优化构成,不断调整和充实协商的主体。要认真研究当前社会结构和统一战线内部出现的新情况、新变化,根据社会阶层的演化变迁情况,及时调整并合理设置界别,最大限度地把社会不同阶层、不同利益群体的人士囊括到政协组织中来,充分体现人民政协在政治上的巨大包容性和组织上的广泛代表性。要适当增加各界别基层委员,合理确定委员中领导干部、专家学者、基层群众和公共服务人员的结构比例,实现精英民主和草根民主的对接。同时,要改革政协委员的推举制度,严把委员入口关,完善特邀委员选拔方式,提高委员队伍的整体素质,使其真正成为广大群众的政治代言人。
优化网络,不断拓展协商民主的领域。人民政协协商民主要积极回应我国社会阶层结构及利益格局的深刻变化,不仅在存量上做足文章,还要在增量上下足工夫,为公民有序政治参与提供更多的机会,搭建更广阔的平台。一要推进协商民主向基层拓展。要落实乡镇政协工作联络组、基层委员工作委员会、委员之家等制度,不断夯实基层政协工作的组织基础。二要推进协商民主向网络拓展。近年来,网络已成为政治参与的重要方式,越来越多的民众愿意借助互联网来表达自己的政治意愿和利益诉求。政协要迎合这种时代潮流,积极推进协商民主向网络延伸,通过网络听取老百姓的呼声,了解社会舆情,及时将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民生问题,作为政协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课题。三要推进协商民主向各类社会组织拓展。积极应对各类社会组织迅速扩张、作用日益显现的新情况新形势,探索建立加强政协组织同社会组织沟通联系的工作机制,认真听取他们的建设性意见,反映他们的合理诉求。
规范程序,健全政协协商民主的制度保障机制。近年来,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制度建设虽然取得了较大进展,但相对于人大的选举民主,最大的缺陷还是制度建设不够健全、程序不够完善、制度刚性不足,因此要将制度建设摆到突出位置,加快推进人民政协协商民主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常态化。一要增强制度的科学性。要按照“小切口、大视野”以及宜大不宜小、宜具体不宜笼统和从本地实际出发的原则,对协商内容进行具体细化,增强协商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二要增强制度的权威性。要主动争取党委、政府制定支持政协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相关工作制度,把人民政协政治协商作为决策过程的基本环节予以明确。进一步明确政治协商重大事项的界定,把重大问题在决策之前和决策执行过程中主动提交政协协商的要求纳入党委议事规则、政府工作规则,把不经协商原则上不进行决策作为一项刚性制度付诸实施。三要增强制度的配套性。要进一步健全协商民主运行层面的制度,规范协商民主的内容、方式,知情、沟通、反馈环节,对话及回应机制;进一步健全协商民主程序层面的制度,对协商结果进入决策的渠道、报送的方式、采纳的情况,作出具体规定,形成较完善的协商民主制度体系。四要增强制度的执行力。把政治协商纳入党政工作目标管理,制定相应的管理、考核标准,把采纳政协建议、促进协商成果转化落实情况纳入党政部门年度工作考核目标,作为检验各级领导干部工作水平、执政能力的一项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