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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村落活态保护与旅游发展思辨——以湖南省新化县下团村为例

2015-01-03陈晓明副教授教授湖南大学建筑学院长沙410000

商业经济研究 2015年16期
关键词:古村古村落民居

■ 阳 曼 陈晓明 副教授 徐 峰 教授(湖南大学建筑学院 长沙 410000)

古村落研究样本选取与概述

本文选取江南下团古村落作为研究样本。下团村位于湖南省新化县西南部的雪峰山东侧,东距新化古县城113公里,距紫雀界梯田旅游区约49公里;村落地处陡峭的幽山之中,层层梯田顺应丘陵地形而布,整体生态环境良好;下峁河自西南向东北流经全村。下团村为奉氏族人聚居地,村民以农耕为主,整体经济发展水平较低。

(一)下团古村的历史文化传承

据创修于元朝大德年间(公元1307年)的《奉氏族谱》记载,2300多年以前,新化奉家山奉姓的鼻祖嬴季昌(秦献公的二儿子)因反对他的兄长秦孝公重用商鞅变法遭迫害而潜隐于奉家山附近,并将自家姓氏由嬴改为奉,为纪念嬴秦而将秦字去掉下面两点而得奉字,自此秦后裔的一支避世在此隐居形成聚落,后世称下团村。迁徙而来的奉氏族人与居住于本地的苗瑶民族经过数十代人的不懈劳作,孕育了入选首批世界灌溉工程遗产名录,被专家称赞为“梯田王国”的紫鹊界梯田的农耕文化。自秦朝避世隐居至今,全村95%以上的人都姓奉,居住在传统木构民居中,人们通过“聚族而居”的形式来抵抗恶劣的自然条件,以维系家族正常生存繁衍。在封闭环境和血缘关系影响下的下团村为一种单纯的“向心”的发展模式,梯田、村寨构建的原生态生活环境和居民的生活习俗一脉相承,没有遭受过破坏。下团古村落所具有的2500年村落隐居历史保存至今难能可贵,奉氏族人辛勤创造出来的数万亩梯田是不可以复制的文化载体,是中国传统农耕文化的实践地和群居隐逸文化的集中体现,有着很高的人文与景观价值。

下团村自秦后形成的原始村落空间格局保持完好。该村周边群山环抱,内部有面积较大且相对平整的农田,下峁河把该村的南、中、北三个组团有机联系在一起。北部组团北倚群山,面朝下峁河,其民居建筑体量较大,密度较低;中部组团恰好位于下峁河弯曲河道上方地势较高处,建筑沿河呈线性分布;南部组团为整个村落的核心区,民居较为集中,错落有致,形象鲜明,整体风貌保存完好。奉家祠堂位于改组团核心位置,其余干栏式民居围绕古井与鱼塘布置,高低错落,屋檐交错搭接、紧凑,街道空间亲切宁静。古梯田依旧被耕种着,樱花林和桃树林繁茂成片,古井、古鱼塘以及古石板路尚在使用,屋前后的古老排水设施依然正常运作并用于田间灌溉。下团古村落的选址和依山就势、邻水而居的建筑群体格局,与自然环境高度协调统一,有着完整的历史风貌,体现了先人们对整体环境的思考与合理利用,凝聚了先人们聪明才智和高超技艺,既对研究古代村落的民俗、选址、布局、排水灌溉等要素有着重要的研究价值,又富有历史、科学、艺术保护和观赏价值。

(二)下团古村落文化的发展研究价值

受本地苗瑶文化的影响,村中的民居之间相互独立,不共用山墙,保持完整的单体形态,并沿等地形高线布置。村落建筑属干栏式民居风格,在吸收附近的苗族与花瑶民居风格的基础上,形成了奉家本地民居特色。民居建筑屋檐相互搭接、高低错落、疏密有致,主屋的坡屋顶挑檐深远,适应本地多雨的气候特点;屋脊则有苗瑶建筑的特征。村落多数建筑集中连片,大部分保存情况良好,只有少量建筑年久失修,存在不同程度的破损;也有极少量新建的砖混结构建筑。保存最久的木构民居可追溯到明代。下团村古建筑群记载了明朝、清代、民国等时期当地的建筑特点、建筑技术和建筑工艺等历史信息,反映了地方性建筑文化和建筑艺术成就,具有显著的地域建筑文化研究价值,古建筑群特有的结构形制、布局方式、工艺技术等对于今天的建筑设计仍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村落中保存有石磨、古木构榨油坊及舂米工具等清代文物,保留有古墓葬群,有红军驻扎过的古民居;还有打三花鼓、舞地龙、唱本地山歌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人。下团古村落保持了淳厚朴实的民风、民情以及民俗传统,这些都值得传承和发扬。

下团古村落文化的活态保护措施

(一)保护村落原始空间格局

保护古村落原有的空间格局指以山体为背景,以历史村落为核心,以村道、水系为骨架,以保存的各类文物古迹、传统建筑等所共同构成的空间格局。保护下团村山水相依、田园牧歌般的自然环境特征,严格控制人工建设对山体、水体及田园风光整体风貌的破坏;规划建立梯田核心保护区与古樱花林、桃树林成片保护区,严禁随意开垦及砍伐林木,并新增种植区。古村街道应保持原有的空间尺度与街巷铺地,原有电线杆、有线电视天线等有碍观瞻之物应逐步转入地下或移位。加强对下团村水系与堤岸的整体保护,古井和古鱼塘可以供村民日常的使用。严禁破坏古民居外观的改建与修缮活动。

传统建筑群是下团古村落的重要资源,具有很高的旅游开发价值。应明确完整保护古村落的整体建筑格局和建筑肌理,严禁改动、破坏古村落传统的街道格局和建筑布局,以保持整个古村落历史风貌的完整性。不符合风貌要求的建筑应予以改造或拆除。保留的传统民居建筑应加强维修,其建筑色彩应取黑、灰、原木色等其他古村传统民居的色彩加以协调统一,屋面为旧青瓦,正脊中央装饰和飞檐采用传统做法,墙面、门、窗套均为原木色,修旧如旧。

(二)代表性历史建筑的更新改造

古村落街区内具有代表性的传统典型民居院落、祠堂等历史建筑,维修时必须遵循修旧如旧的原则,严格尊重其历史风貌,不可随意更改和加建。对重点建筑采取利用和维护相结合的原则,赋予历史建筑新的活力,具体的利用方式包括:延续原有的功能和用途,如奉氏祠堂,维修整治后仍可作为民间活动场所开放;进行功能置换,原为红军驻扎地的民居建筑可改造为文化建筑,集中展示地方特色技艺、特色产品的制作过程等。

(三)传统民俗文化的传承保护

民俗文化是伴随民众实际生活的文化。为什么当我们置身于民俗场景中才会感到乡民艺术的展演特别有味? 因为乡民艺术本来就离不开现场,其意义的生成和表达都离不开实际生活。世世代代在下团村生活的奉氏族人,他们在街头巷尾舞地龙,田中对山歌,木板屋里煮大肉棕等民俗活动都是古村落鲜活的证明。活态保护不仅要保护好乡民的村落生活空间,更要保护好他们的生活状态以及生产方式的本色。必须对古村几百年来形成的社会生活、风俗习惯、生活情趣、工艺美术等方面所反映的奉家民俗与苗瑶文化等进行有效保护与引导。挖掘、收集整理本地名人、艺人与传统习俗、传统民间工艺资料等,再现下团村民风民俗的历史传承,同时为旅游开发服务。

(四)民居活态保护的技术措施

简单地说,活态保护就是将现有的民居建筑进行适当的改造,使原居民乐意继续使用,而不是空置起来作为不可移动的文物那样进行展示。活态保护的技术措施同现代居住建筑相比受到一定的局限,木构古民居建筑的热工性能整体而言要差很多,其防火、隔音、采光通风、耐久性等方面也存在不足。而随着社会的发展,村民对于居住的舒适性与便利程度的要求也随之提高,在保持古村落整体风貌的前提下,允许村民采取在适当的位置安装空调、改善室内厨卫设施、完善建筑墙体的热工性能等合理的改造措施,并参考国内在这方面成功的案例,从而使活态保护得到技术层面的保障与支持。

下团古村落文化的特色旅游发展策略

(一)旅游发展定位与景区规划

下团古村的旅游开发定位,应当以古村风貌、古建筑参观研究和民俗文化体验为核心,结合当地特色的自然风光与生态旅游资源,打造具有苗族、花瑶民居风格相融合的古村落历史文化旅游景区。并融入到紫鹊界梯田旅游区,以长沙、株洲、湘潭和附近城市为主要近程客源地,以华中、珠三角等城市为主要中程客源地,以华北、长江下游地区城市群为主要远程客源地。近期以近、中程城市游客为主要客源层。

根据下团古村现有历史文化资源的分布特征,结合周边自然景观资源的整合利用,合理规划出旅游景区功能分布和文化内涵。具体可分区设立五大功能区:一是旅游接待区。在下团村入口处设置游客接待中心,加强接待人员的规范服务。二是世外桃源区。以古建筑群落为核心游览区,参观民居院落以及古井、古鱼塘及建筑细部艺术,观看宗祠内的奉氏族谱与悠久的历史。走过青石板路面、古关卡、道边的百年蔷薇古树,了解先人们的防御手段。设置下峁河游览道,沿河漫步,体验乡野农家的意境。同时,设古村落文化展示与互动区。通过操作石磨、纺织车等农家设施来了解古村传统的生活习俗。搭建戏台表演打三花鼓、舞地龙、唱山歌等充满远古气息的民间节目,结合每年定期举行“过小端午”、“哭嫁”等传统节庆活动来体验独特民俗。三是农家休闲区。在古村选取几处规模较大的院落,让游客集中体验本地独有的柴火腊肉、三合汤、包肉棕等传统生活习俗及工艺流程。四是田园体验区。古村落处处是景、四时景异,是摄影爱好者的好去处。大片桃树林为游人提供采摘体验的乐趣。五是山林探险区。古村四周山峰重叠,延绵成带,宜户外活动。规划充分利用这一自然生态资源,让游客体验登山、观光、野营、狩猎等回归自然的乐趣活动。

(二)古村落保护与发展的关系思辨

保护与发展并不是一对非此即彼的矛盾,而是各有侧重又互相联系的,保护的原则是“修旧如旧”,不能改变原来的村落风貌、村落肌理与景观整体格局,而发展的原则是“有机更新”,使原居民能够继续生活在其中,而不是静态的、凝固的、被动的去进行所谓的“保护”。保护与发展之间的关系在理论层面上的认识并不难,但是在实际操作上却很难做的恰到好处。缺乏专业人员的指导使得古村落在保护方面的平均水准低,维护资金投入的不足和传统技艺工匠的缺乏导致修缮效果不尽人意,村里就业渠道的狭窄与收入不高使人口数量呈逐年下降的趋势,急功近利的发展思路往往使古村落资源过度开发与利用,而数百年甚至上千年逐步发展并传承下来的古村落历史文化与良好的原生态自然环境,一旦遭到难以恢复的破坏就会使得其持续发展的前景堪忧。

结论

近年来随着城镇化的大力发展与各地政府对旅游开发的重视,对于传统古村落的保护与利用既是一个机遇,也是一种破坏,要摆脱急功近利的观念,以及拆除旧仿建的做法,转换主管部门与村民的认知和思想观念,并把具体的保护与发展工作真正落实。保护那些广泛分布在我国不同地域并承载着珍贵历史文化信息的古村落,使作为一种集体记忆的古村落历史环境能够得到有效的引导、有序发展与可持续利用,以为弘扬传统文化做出积极的贡献。

1.董世宇.徽州古村落物质空间研究[D].湖南大学,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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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游小文,温莹蕾,边克克.古村落的保护与发展问题研究——以朱家峪村为例[J].规划师,2007(S1)

4.刘铁梁.村落生活与文化体系中的乡民艺术[J].民族艺术,20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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