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进一步规范城乡居保经办管理服务
2015-01-03洪玲
洪 玲
(宝应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处,江苏 扬州 225800)
如何进一步规范城乡居保经办管理服务
洪 玲
(宝应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处,江苏 扬州 225800)
城乡居保经办管理服务是一项长期的日常工作,经办业务量大面广,涉及参保群众的切身利益,服务质量的好坏关系到政府的信誉和形象,直接影响群众的参保积极性。本文立足我县经办管理服务的现状查找问题与不足,创新思维方式,寻求解决途径,进一步规范城乡居保经办管理服务。
城乡;保险;管理服务
1 我县经办管理服务现状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凸显一个“新”字:新的政策、新的参保对象、新的业务、新的课题。虽然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实际问题。
村级经办服务力量相对薄弱。截至目前,我县城乡居保参保居民27万人、养老金领取人员16.3万人,分布在全县242个行政村、26个居委会。服务对象主要集中在广大农村是城乡居保工作区别于其他保险的主要特征,这也对基层经办服务提出了更高要求。但是,与广大服务对象的需求相比,我县村级城乡居保经办服务力量还相对薄弱。
中青年参保积极性有待提高。据统计,目前我县45周岁以下的中青年参保人数为14.6万人,参保率刚过50%;其中35周岁以下参保人数仅4万人,参保率不到2%,中青年参保率较低。主要原因:①一些中青年农民认为养老问题离自己还很遥远,对参保关心程度低,存在观望心理;②缴费缺乏激励机制和待遇领取政策吸引力不够,我们鼓励年轻人长期缴费,但是缴费时间越长、实惠越多的效果并不明显;③城乡居保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目前尚未出台具体的转移接续方法,使一些在外务工的农村青年在城乡居保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上的选择上犹疑不决。
个人账户管理还需要强化。目前,我县城乡居保个人账户已全部实现信息化管理,参保人员的缴费信息、财政补贴信息、个人账户累计额等可以通过系统进行查询,但由于没有与省级系统联网,也没有与公安、残联、民政等部门联网运行,大量的基本信息和数据不能实时共享,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经办效率的提高。
内控管理制度需要更加健全。在新形势下为确保基金安全,我们需要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完善内控管理制度,确保基金安全。主要突出以下方面的内容。①生存认证工作。我们立足实际,修订完善了城乡居保资格认证办法,采取多种措施对领取人员进行资格认证,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由于没有与公安、残联、民政等部门联网,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还有待加强。②风险控制方面。截至目前,我县参保人数为27万人,90%以上通过银行存折进行保费上缴,实行银行代扣代缴;养老金领取人数16.4万人,全部实现银行代发。如何保障“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便民服务点”模式安全有效运行,实现“不出村、零成本、无风险”的社保之梦,是摆在我们面前的新课题。
2 规范经办管理服务的主要措施
根据我县城乡居保经办管理服务的现状,结合我县经济社会实际,健全并完善我县城乡居保管理服务所应采取的措施是如下。
2.1加强部门协作,着力构建村级服务大平台
随着新农村建设和镇村经济的快速健康发展,广大农村居民不仅需要改善他们享受的公共基础设施条件,更要为他们提供快捷、便利、高效的养老、医疗等社保服务。截至目前,我县各镇区都建立了村级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站,城乡居保便民服务以此为载体积极推行“四个不出村”便民快捷服务,开展基层服务平台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建设,但是村级经办平台能力有限。考虑到社保、就业、医疗等部门经办业务也有下沉的需要,可积极寻求人社系统内部的沟通协调,了解各个部门的基层经办需求,充分发挥部门资源优势,合力将村级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站打造成小型的便民服务中心,建立居民基本情况数据库,受理社保、就业、医疗等各项民生业务的基础工作,逐步构建村级便民服务大平台,提升村级经办服务能力。
2.2合理规划布局,建立人员和经费保障机制
一是理顺管理体制。村级平台接受村委会领导和上级经办机构的业务指导。村级经办平台的工作经费主要来源于政府和委托开展业务的部门。以打造村级便民服务平台为目的,人社部门可以按各村工作量的大小,向财政提出申请,按年对村居下发小额代办经费。二是建立专职协理员队伍。目前,我县268名城乡居保经办协理员基本上由村会计兼职,难以满足实际经办需求。建议由大学生村官或公益性岗位人员担任专职协理员,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人社局建立协理员人才信息库,以续保缴费、档案收集、养老金安全发放为主要考核指标,对协理员进行绩效考核并予以奖励。
2.3加快标准化建设,推进经办管理服务的规范化
目前,我们已出台了《农保处业务操作流程》,明确规范了城乡居保服务大厅每一个业务环节办理的条件、需提供的相关资料、工作流程、办理时限和审核程序等,初步形成了城乡居保业务经办标准。随着“四个不出村”便民快捷服务创建工作的开展,对乡镇、村级经办管理服务提出了更高要求。按照《江苏省新农保经办服务“四个不出村”建设及服务标准(试行)》的要求,加强与县农商行、局就业处的沟通协调,以点带面,发挥示范镇、示范村的作用,进一步完善村级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站建设标准、服务标准以及考评细则,加强对村级便民服务平台的指导。同时建立并完善内部控制机制和制度,形成组织机构控制、业务运行控制、基金财务控制、信息系统控制等方面的科学管理控制体系,实现经办管理服务的规范化。
10.3969/j.issn.1673 - 0194.2015.22.139
F842.6
A
1673-0194(2015)22-0176-01
2015-0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