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与其他金砖国家的货物贸易及互补性研究
2015-01-02孙石磊赵玉洁胡瑞法教授通讯作者北京理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院北京100871
■ 孙石磊 赵玉洁 胡瑞法 教授 通讯作者(北京理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院 北京 100871)
引言
自从2009年6月“金砖国家”(BRIC)领导人首次在俄罗斯叶卡捷琳堡会晤后并发表《联合声明》以来,“金砖国家”领导人建立了定期会晤机制。每次会晤都要发表有关金砖国家合作及在国际社会协调立场的声明。然而,作为全球经济领跑者的“金砖国家”间的合作能否持续,不仅取决于这些国家各自的经济能否保持较快的速度增长,同时也取决于这些国家间经济合作的密切程度。本文以“金砖国家”的货物贸易为例,采用贸易互补性指数研究“金砖国家”经济互补性;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强化我国与这些国家经济合作的建议。
国内许多学者研究了“金砖国家”间的经济合作问题。薛荣久(2012)分析了金砖国家货物贸易的特点以及金砖国家之间货物贸易的关系,提出了对金砖国家货物贸易合作发展愿景与建议;韩文丽、孔翠(2012)利用显性比较优势,对金砖五国服务贸易结构和竞争力进行了分析。杨希燕、王笛(2005)运用贸易结合度、RCA指数、贸易互补性指数等指标对中俄贸易互补性进行了分析,发现中俄贸易互补性极强,并且潜力巨大;王伶(2012)对我国与印度的贸易互补性和竞争性进行了实证分析,得出了中印在初级产品上存在较强的互补性;在劳动密集型产品上存在激烈的竞争性,在资本和技术密集型产品上存在一定的互补性。需要说明的是,上述研究由于均未能将我国与其它四国间的贸易关系进行综合比较,从而使其结论无法判断我国与这些国家未来经济合作的可持续性,更无法得出如何强化我国与其它“金砖国家”合作的具体政策措施。因此这些文章存在着一定的不足,笔者为了解决这一问题,采用综合互补性和细类的互补性两个方面对我国和其他金砖国家的货物贸易关系进行比较。该研究不仅可以为我国制定和改进对其他金砖国家货物贸易政策提供建议,也对我国与其他金砖国家在货物贸易方面的合作交流有着指导意义。
研究方法与数据
本研究采用显性比较优势指数建立两国之间的贸易互补性指数,并以此分析中国与其他金砖国家货物贸易的贸易互补性。其相关计算公式为:
上式中RCAxik表示用出口来衡量的国家i在产品k上的比较优势,Xik表示i国k类产品的出口额,Xi表示i国的产品总出口额,Wk表示世界k类产品的出口额,W表示该类产品全世界总出口额;RCAmjk表示用进口来衡量的国家j在产品k上的比较劣势,Xjk表示j国k类产品的进口额,Xj表示j国的产品总进口额,Cijk表示i国和j国k类产品的贸易互补性指数;Cij表示国家i出口与国家j进口之间的综合性贸易互补性指数。
一般认为RCAxik>1,表示国家i在k类产品上具有比较优势,RCAxik<1,表示国家i在k类产品上不具有比较优势。同时RCAxik越大,表示i国k类产品的比较优势越明显。同样,RCAmjk指数越大,则表示j国k类产品的比较劣势越明显。如果i国k类产品上的比较优势明显,而j国在k类产品上比较劣势明显,则在产品k的贸易上i国的出口与j国的进口越呈互补性,即贸易互补性指数Cijk越大,两国之间在k类产品上的贸易互补性就越强。在多种产品存在的情况下,两国贸易的综合性互补指数可用各产品所呈现的互补性指数的加权平均来计算。加权系数为世界贸易中各类产品的贸易比重Wk/W。当Cij>1时,说明两国的贸易具有互补性,并且Cij越大,贸易互补性越强;当Cij<1时,说明两国的贸易互补性较弱,并且Cij越小,贸易互补性越弱。
本研究采用的研究数据全部来自于世界银行(2000-2012)、联合国商品贸易统计数据库(2000-2012)。并对贸易数据采用SITC Rev3标准(联合国贸易标准委员会制定)进行分类,在此基础上,本文分别计算了我国与其他金砖国家贸易总额、贸易互补性指数等。
我国与其他金砖国家的贸易现状及互补性
(一)我国与其它金砖国家的贸易现状
我国与其他“金砖国家”的贸易实现快速发展。在扣除物价因素的条件下,2000-2011年间货物贸易进出口总额增长了1.3倍(见图1a)。由2000年的1216.9亿美元,增长到2011年的2828.5亿美元;其中进口增长了将近1倍,出口增长了1.9倍。值得一提的是,从2006年开始,中国与其它四个金砖国家的贸易额增长速度加快了。除2009年受金融危机的影响有所下降以外,其他年份均有较大幅度的增长,2006-2011年间,进出口总额年均环比增长9.4%。
图1 a 2000-2011年中国与其他金砖国家货物贸易进出口总额(亿美元,2011年不变价)b 2000-2011年中国与其他金砖国家的货物贸易额(亿美元,2011年不变价)
图2 2000-2012年中国与金砖国家贸易的综合性互补性指数
我国与其他四个“金砖国家”的货物贸易呈现不同的变化(见图1b)。我国与其它四国货物贸易增长最快的是巴西,扣除物价因素的影响,2000-2011年间货物贸易进出口总额增长超过了2.8倍;其次是印度,2000-2011年间货物贸易进出口总额增长了2.3倍;与南非的贸易额也快速增加,2000-2011年间货物贸易进出口总额增长了1.9倍;我国与俄罗斯的货物贸易额增长幅度最小,但是2000-2011年间也增长了0.3倍。
(二)我国与其它四国的主要贸易领域
我国与其它金砖国家的贸易领域分布在除饮料和烟草及动植物油、油脂和蜡外的所有领域(见表1)。联合国贸易委员会制定的SITC Rev3标准进行分类,在全部10类产品中,2010-2012年平均,我国和其它金砖国家的货物贸易以非食用材料最大,达到645.65亿美元,占我国与其它四国货物贸易总额的24.56%;机械和运输设备次之,达到580.67亿美元,占我国与其它四国货物贸易总额的22.09%;以材料分类的制成品第三,达到392.12亿美元,占我国与其它四国货物贸易总额的14.91%;矿物燃料、润滑剂第四,达到290.63亿美元,占我国与其它四国货物贸易总额的11.05%;上述四类产品总和,占我国与其它四国货物贸易总额的72.61%。动植物油、油脂和蜡,以及饮料和烟草年进出口总额仅分别才达12.21亿美元和4.88亿美元,二者之和还不到我国与其它四国货物贸易总额的0.7%。
我国从其它金砖国家进口主要以资源型产品为主(见表1)。其中对矿产资源(非食用材料)和石油(矿物燃料、润滑剂)类产品的进口分别达到635.5亿美元和279.3亿美元,分别占与其它四国全部进口产品贸易总额的46.75%和20.54%;以材料分类的制成品和分类商品的进口也分别达到139.9亿美元和161.1亿美元,分别占与其它四国全部进口产品贸易总额的10.29%和11.85%。我国对其它6类产品的进口总和仅占到全部进口额的10%。
我国对其它金砖国家出口最多的为机械和加工产品(见表1)。其中对机械和运输设备的出口高达556.1亿美元,占对其它四国全部出口额的43.80%;对以材料分类的制成品和杂项制品的出口额分别达到252.3亿美元和259.8亿美元,分别占对其它四国出口总额的19.87%和20.46%;另外,对化学品及相关产品的出口也达152.5亿美元,占对其它四国出口总额的12.01%。对其它6类产品的出口总和还不到全部出口总额的4%。
我国与其他四国的贸易领域存在显著差异(见表1)。我国从巴西进口以矿产资源(主要为铁矿石)为主要内容的非食用材料占绝对优势,2010-2012年平均,占我国从巴西进口总额的76.74%,达365.2亿美元;而进口的矿物燃料、润滑剂占总进口额的9.65%(45.9亿美元)。从俄罗斯进口以能源和矿产资源为主,其中以进口石油为主要内容的矿物燃料、润滑剂占全部进口额的59.13%(217.6亿美元),非食用材料占18.79%(69.2亿美元)。从印度进口以非食用材料的矿产资源为主,为121.0亿美元,占全部进口额的57.61%;以材料分类的制成品进口为45.1亿美元,占全部进口额的21.47%。我国从南非进口以分类商品所占份额最大,达全部进口额的52.69%(161.0亿美元);其次为非食用材料(26.25%,80.2亿美元)和以材料分类的制成品(14.90%,45.5亿美元)。
与进口不同,我国出口其他四国的产品主要集中在化学品及相关产品,以材料分类的制成品,机械和运输设备以及杂项制品四个领域(表1)。其中对巴西、俄罗斯和南非的出口主要集中在以材料分类的制成品,机械和运输设备以及杂项制品三个领域,分别占对其全部出口额的87.19%,89.04%和89.44%;对这三个国家的化学品及相关产品的出口分别占对其全部出口的9.55%,5.22%和7.25%。我国对印度的出口领域与其他三国略有差异,其中机械和运输设备,化学品及相关产品和以材料分类的制成品三类产品占对其出口总额的88.78%,而杂项制品也占对其出口总额的8.36%。
(三)我国与其它金砖国家的贸易互补性
不考虑分类别的产品贸易,我国从其它金砖国家进口产品的贸易互补性较强,出口其它金砖国家产品的贸易互补性则较弱(图2)。2012年我国从其他金砖国家的进口贸易综合互补性指数均大于1(见图2b),其中,我国从巴西、南非和俄罗斯进口的这一指数均明显大于1,表明从进口贸易分析,我国与上述三国有较强的互补性,我国从上述三国的进口贸易促进了我国和这三个国家经济的发展。需要说明的是,我国从俄罗斯的进口贸易综合互补性指数自2000年开始便一直呈现下降趋势,直到2006年开始回升,仅从2011年开始大于1,由互补性较弱转变为互补性较强。与进口贸易不同,我国对其它金砖国家出口贸易的综合互补性指数除2007年后的俄罗斯外,其余均小于1(见图2a)。表明从我国对其它四国的出口上,除俄罗斯外互补性均较弱,我国增加出口仅有利于中国和俄罗斯的经济增长。
考虑分类别的产品贸易,我国从其它金砖国家进口产品贸易互补性较强的领域主要集中在与原材料相关的非食用材料和矿物燃料、润滑剂上(表2)。我国与其它金砖四国在非食用材料进口贸易的互补指数均较大,其中与巴西和南非的互补性指数分别达到23.03和16.04,即使与俄罗斯的互补性指数最小,也达到2.52,表明我国从其他四个金砖国家的相关原材料进口均有益于促进所有金砖国家的经济增长。值得说明的是,我国进口俄罗斯和印度的矿物燃料、润滑剂的互补性指数分别高达6.30和1.71,表明我国对这两个国家的该类产品进口也具有高度的互补性。另外,我国进口巴西的食品及活畜(互补指数1.13)和动植物油、油脂和蜡(互补指数1.78),我国进口印度和南非的以材料分类的制成品(互补指数分别为1.27和1.46),进口俄罗斯分类商品(互补指数为1.08)也具有较高的互补性。
表1 2010-2012年中国与其他金砖国家货物贸易进出口领域
表2 2010-2012年中国与其他金砖国家平均分类产品的互补性指数
与进口相对应,我国出口其它金砖国家产品贸易互补性较强的领域主要集中在杂项制品,机械和运输设备和以材料分类的制成品三大类产品上(见表2)。其中杂项制品,机械和运输设备两大类产品出口互补性较强的国家为巴西、俄罗斯和南非,对以材料分类的制成品出口互补性较强的国家为巴西、印度和俄罗斯。然而需要指出的是,与进口产品的贸易互补性相比,我国出口其他四个金砖国家的贸易互补性要小的多。这可能与我国的出口对象国较为分散有关。
结论与政策建议
我国与其他金砖国家的贸易快速发展,在扣除物价因素的条件下,2000-2011年间货物贸易进出口总额增长了1.3倍。在经济增长对外贸的依赖度高达50%(世界银行2012年的数据)的条件下,我国与金砖国家间贸易的快速发展,无疑为我国经济的快速增长起到了促进作用。为此,我国政府应继续努力推动金砖国家间经济合作新机制的建立,促进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我国从其它金砖国家进口产品的贸易互补性较强,出口其它金砖国家产品的贸易互补性则较弱。为此,为了更好地利用金砖国家的经济合作机制,我国政府应该充分考虑有效利用进口贸易互补性较强,规避出口贸易互补性较弱的特点,促进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和金砖国家经济合作机制的深化和强化。
我国从其它金砖国家进口主要以资源型产品为主,出口以加工型产品为主,这仍将是未来我国参与金砖国家经济合作机制的主要特征。为此,我国政府在相关的建立金砖国家合作机制过程中,应该充分强调我国从这些国家进口资源型产品对这些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性。同时,需要特别指出的是,由于我国出口这些国家的贸易互补性虽然较弱,但互补性指数仍大于1,我国对这些国家的出口仍会显著促进这些国家的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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