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注协召开党政联席会议 专题学习《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
2015-01-02
最近,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简称《意见》)。这是党中央关于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第一部规范性文件,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对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高度重视,为新形势下全面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基本遵循。
9月30日上午,中注协召开领导班子和协会党委委员参加的党政联席会议,专题学习了《意见》。
会议认为,中央制定出台《意见》具有重大意义。随着改革开放不断深入,我国社会组织快速发展,已经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党的工作和群众工作的重要阵地。这次印发的《意见》,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重要体现,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意见》作为党中央关于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第一部规范性文件,要求各级党委(党组)将社会组织党建纳入党建工作总体布局,明确了社会组织党组织功能定位、党建工作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以及党组织和党员发挥作用的途径等重大问题,对于加强党对社会组织的领导,引领社会组织正确发展方向,促进社会组织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更好发挥作用,不断增强党的阶级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夯实党的执政基础,都具有重要意义。注册会计师行业作为社会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特别是当前面对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的新任务新形势,《意见》的出台为进一步深化行业党建,科学把握和做好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不脱管,指明了方向,提出了具体要求,是做好行业党建和行业建设工作的重要遵循。
会议指出,《意见》肯定了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建工作探索实践,既是激励,更是鞭策。2008年以来,中央要求以律师、会计师为“突破口”,探索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在财政部党组的领导下,注册会计师行业把协会组织优势与财政部门的政治领导优势有机结合,按事务所、行业建立健全行业各级党组织,创新行业党建工作管理体制;事务所党员管理层人员和党组织班子成员双向交叉进入、交叉任职;结合业务开展主题活动,促进行业科学发展;实施“双培工程”,创新党员教育管理,建设服务型党组织等。《意见》对这些做法给予了肯定。这既是全行业的光荣,也赋予行业更大的实践和探索的责任。要进一步增强做好行业党建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继续探索创新,引领行业党建工作始终走在社会组织党建的前列,当好“排头兵”,为不断提高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整体水平贡献新的经验。
会议要求,要组织全行业学习贯彻落实好《意见》。要通过印发通知、举办培训班和专题辅导报告等形式,组织全行业深入学习贯彻《意见》精神,不断增强做好行业党建工作的自觉和自信,坚持属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机构具体指导与坚持财政部门领导相结合,充分利用好“条、块”两个优势,加强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强化党建工作基础保障,推进行业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有效覆盖,创新党组织工作内容和活动方式,切实发挥好社会组织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在新的起点上深化行业党建工作,不断提高行业党建工作水平,引导行业在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更好发挥作用。
2015年10月16日,中央组织部召开了全国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座谈会,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组部部长赵乐际作重要讲话,财政部党组成员、部长助理戴柏华,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常务副书记、中注协副会长兼秘书长陈毓圭参加会议。2015年10月16日—10月19日,中央组织部举办了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专题培训班,学习贯彻《意见》和全国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座谈会精神,陈毓圭同志应邀为培训班授课,介绍了注册会计师行业加强和创新行业党建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