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和县国土资源执法过程全程电子监察
2015-01-01
西部资源 2015年4期
兴和县国土资源执法过程全程电子监察
兴和县国土资源局率先在乌兰察布市国土资源系统采用行政执法全程电子监察,可以有效减少涉地涉矿信访、投诉,维护当事人及执法人员合法权益。
执法记录仪的监察介入,让违法行为当事人和执法人员更加注重法定程序,一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法,通过摄像、照相、录音三大功能提取查看执法记录仪信息,了解一线执法人员的执法情况,能够及时纠正不规范的执法行为。执法过程结束后,24小时内将执法记录、信息传入电脑或移动硬盘,固定违法证据,存档备查,事后可以提供有效的现场影像资料,供案件查处和取证。
该局为规范运行,先后制定了《兴和县国土资源局执法记录仪管理规定》《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台账》,并建立电子执法档案,妥善保存录音录像资料。单位纪检人员定期调取查看台账,检查本单位执法人员是否存在违规违纪行为。执法记录仪的有效使用,有效地降低了执法成本,缩短了案件查办时间,提高了办案质量,创新了执法监管新机制。
文/张玉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