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文化运动初期女性自身对女性问题的探讨
2014-12-31赵华乔
[摘 要]《新青年》设立的“女子问题”栏目,作为女性自己表达思想的阵地,是一个伟大的创新。本文试从该栏目中的七篇文章入手,分析知识女性自身对于传统礼教、女子教育、婚姻、职业等方面的看法,透视这些方面,我们可以发现当时知识女性在探讨女性问题上存在的进步性与局限性。
[关键词]女子问题;教育;婚姻;职业
1915年以《青年杂志》(后改名为《新青年》)创刊为标志的新文化运动是一次反封建的思想解放运动。在这次运动中,批判旧礼教、旧道德对女性精神上、肉体上的压迫,唤醒女性的觉醒,是其中的一个重要内容。《新青年》在最初创办时就刊载了多篇专门论述妇女问题的文章,例如《妇人观》、《欧洲七女杰》、《女性与科学》、《挪威之女子选举权》、《罗兰夫人》等等。更为可贵的是,《新青年》杂志还专门创设了“女子问题”一栏,征集女性的文章,倾听女性自己的声音。
一、“女子问题”栏目的产生与结束
新文化运动的倡导者清醒的看到,辛亥革命失败以后,中国政局更加混乱,广大的妇女仍然生活在社会的最底层,北洋军阀仍鼓吹尊孔读经以重建封建礼教的秩序。所以,他们打着民主与科学的大旗,对封建复古势力进行了猛烈抨击,并且主张男女平等,关注女子问题。于是在1916年9月1日《新青年》2卷1号,刊出一则“新青年记者启事”:
“女子居国民之半数。在家庭中,尤负无上之责任。欲谋国家社会之改进,女子问题固未可置诸等闲。而家族制度不良造成社会不宁之象,非今日重大问题乎。欲解决此问题,无一不与女子有关。本志与此问题,久欲有所论列。只以社友多属男子,越俎代言,虑不切当,敢求女同胞诸君于“女子教育”、“女子职业”、“结婚”、“离婚”、“再醮”、“姑媳同居”、“独身生活”、“避”、“女子参政”、“法律上女子权利”等关于女子诸重大问题,任择其一,各就所见,发表于本志。一以征女界之思想,一以示青年之指针,无计于文之长短优劣,主张之新旧是非,本志一律汇登,以容众见。记者倘有一得之愚,将亦附骥尾以披露焉。”[1]
陈独秀认识到要想国家进步,必须关注女子问题。但是敢于探讨这一问题的多为男性笔者,他们难以表达女性自身的真实想法,所以《新青年》自2卷6号开始推出《女子问题》专栏,希望可以征集女性自己的意见,真正解决女子问题。但是,“女子问题”栏目自创办以来,由于各种原因,女性的来稿寥寥无几。几期之后,“女子问题”栏目就夭折了。
“女子问题”专栏虽然最后无疾而终,但是它们或多或少的表达了当时知识女性对于女性问题的看法,分析这几篇文章,了解当时知识女性的要求与想法。
二、新文化运动初期女生自身对女性问题的探讨
在中国古代社会,儒家思想一直是我国传统文化的主导思想,儒家思想支持的是男权社会,女性逐渐被烙上自卑的印记,女子不敢言说,也不能言说。但是,在新文化运动的大潮下,一部分先进知识女性敢于走出来大声抗议与言说,用自己的声音来试图展现自身的要求。
1、批判传统,追求人格
新文化运动初期的妇女解放思潮是从批判中国传统文化开始的,传统文化将女性的价值与作用附庸在男性身上,完全忽视女性独立的人格与其本身的价值。所以当时先进知识女性在有机会发言的机遇下,首先要求破除传统陋习并强烈批判孔学对中国女性的压迫。
传统文化给予女性的道德往往通过身体或衣服的限制得到进一步的强调与实行,从而达到限制女性生存空间,使其成为男性附属物的目的,就像李张绍南在《哀青年》中所说:“缠足之陋习,未见明令,早予脱除,生小志老死,奴事于庭室,间养成附属物[2]。”她们认识到陋习对女性活动的限制,所以批判的对象首先从陋习开始,比如缠足、多妻、早婚等。陈华珍说:“吾国妇女缠足穿耳以为美观,终日枯坐,不问外事,不啻日处于樊笼地狱[3]”,借此反对缠足穿耳陋习。高素素指出传统儒家为多妻提供理论依据,到了民国时期,蓄妾之风仍是“积势所至,禁亦不易”,应该尽量清除这一陋习。另外,她还借印度早婚为例,主张打破早婚陋习。“试观印度女子,年方十二、三,时已有抱子者。男尉三十,即呈衰老之象。故卒致罹灭国之祸。今中国若不打破此风。长此以往,恐不免履印度之辄矣[4]。”
更为可贵的是当时的知识女性不仅认识到多妻、早婚的婚姻陋习,而且提出了“结婚当始于男女之恋爱”[4]的主张,以便打破传统的家族主义对女性人格的束缚。另外,孙鸣琪女士则深刻认识到若想婚姻幸福,男女结婚前一定要了解彼此的学问、职业、家世等方面的情况,绝不能草草结婚。她还认为男女双方在婚前应接受教育,使其了解夫妇双方责任,这样才能构成稳定良好的家庭。
另外,女子问题的解决不仅仅是打破陋习就能解决的,必须清理陋习赖以生存的土壤,即传统礼教与文化对女性的歧视与控制。在传统男乾女坤的理念下,“男尊女卑”“男外女内”的观念一直深印在人们的思想中,“视女子为物资,不认其人格,视女子为附属品,不认其完全资格[4]”。所以当时知识女性在批判陋习的基础上,强烈反对传统孔学。陈华珍指出“男尊女卑,岂非人间大不平之事哉[3]。”强烈反对男尊女卑的传统礼教。吴会兰也强烈批判以三纲五常为核心的封建礼教,她认为孔学一向视女子为玩物,所以对待孔学“当一扫而空之,正不必曲为之说也[5]”。
总之,“解决女子问题,有两前锋,曰破名教,曰破习俗;有两中坚,曰确立女子之人格,曰解脱家族主义之桎梏”。[4]所以知识女性在思考自身问题时首先将矛头指向传统陋习及名教,发出了是女人也是人,“女子者,国民之一,国家所有,非家族所私有,非男子私人所有,具完全人格者也”[4]的感概。这不仅仅道出了女性长期处于附属依赖地位的辛酸,也展现了女性自身对平等权利的追求与渴望。
2、追求教育平等,争做贤母良妻
“20世纪中国妇女与‘民族—国家的关系。以其空前未有的深度和广度,体现在每一个女人的个体体验中。在这种关系中,女性角色多半仍然是被动的;尽管她们也在时代的裹挟中与时俱进,却仍然不能成为自己生命和命运的真正主人。而换一角度,以女人自身看,被女人认同、自觉追求并且长久地改变了女性命运的,主要有两件事:教育和职业[6]p2”。所以知识女性在“天赋人权”等西方人权思想以及男性呼吁女性解放的影响下,她们首先想到的必然是教育权利的平等。
梁华兰就女子教育提出了两种意见,其一女子教育应与男子教育平等也。她说:“世界女子无受教育之机会者,以吾国为特甚[7]”,并以英国、日本、美国三国女子教育的发展为例,指出“女子教育平等者,非教育种类之平等,乃教育人格之平等也[7]”。她还对解决女性教育的问题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即“出洋留学返国之女学生,当群集设法以自办女子大学也;或要求政府设立女子大学也;或要求政府令各专门大学招收女生也,舍此女子无受高等教育之望,亦即无教育平等之望。”[7]其二女子教育应以贤母良妻为主义也,女子教育要以培养贤妻良母为目的。她说:“女子者人类之母也,相夫教子,持家处世,其所贡献于国家者既多。吾闻英国妇人,家庭琐细,必躬亲之,日本亦然;……吾国女子以数千年之压制,服从既成为第二天性,然正可利用其服从之性,尊之以良好教育,终成世界第一等女子。”[7]女性在家庭中不仅是母亲也是教师,她们会对子女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一举一动,无不依赖母氏,而受其感化[3]”。女性作为母亲的责任受到极大的重视,陈华珍也借此发出了“余为女界计,不如一志力求道德学问,以养成他日国民之贤母良妻”[3]的号召。
然而,高素素却从女性自身出发,指出:“教育方针当为女子自身计,当为国家前途计,非以供男子私人之役使也[4]。”否认女子的私有性,主张女子的独立人格,并提出为女子制定自己的教育方针,这是一种进步。
3、争取就职之权,获得经济独立
追根溯源,女子之所以处于弱势群体,在于女子经济势力薄弱。就像波伏娃所说的:“对她生存正当性的证实掌握在别人的手中……她在经济上的依附性使她任他处理,她在男性生活中只是一个因素,而男人却是她的整个生存[8]p688”。所以要获得独立人格与妇女解放,女子应有自己的一份收入,而不是待养于人。当时的知识女性自身也认识到了职业对妇女的重要性。
高素素在《女子问题之解决》职业一节提出“吾议论女子尝具职业,理固昭然[4]”。由此说明自己对妇女职业问题的看法,女子应有自己的职业,这样才能独立于男子。女性对男性的依附也就培育了男子对女子的轻薄,男子对女性的压迫。所以她主张“女子为国民矣,非男子私人所有,欲不遗半数废人于国家,则舍就职供役社会,他道何由。不观乎欧战乎,凡百事业女子皆代男子矣,甚者战地负担女子与焉非其明证耶[4]”。另外,她还进一步指出家庭负担全由男子担负,如果男子先逝,女子将会无法立足。因此,她大声喊出:“要解决女子问题要扩充女子之范围”。
三、对女性自身探讨妇女问题的简单认识
“女子问题”栏目仅仅刊载了女性的七篇文章,其中还有一篇是男性假托女性而写,但其中也反映了当时的知识女性对社会陋习和教育、职业方面存在的对女性的歧视的反思,表达了她们对女性人权方面的要求,有其进步性。她们对陋习和传统礼教的抨击,同时也极力号召女性身体与精神的解放;在教育方面,提出了教育人格的平等;在婚育方面,反对传统婚姻中以门户为先的择偶观,主张自由恋爱,并提倡晚婚晚育,要求男女共同学习家庭事务,共担责任,这也是提倡家庭中男女平等的一种表现;在职业方面,不仅指出女性职业的重要性,而且主张打破“女主内,男主外”的传统思想。
另外,它也存在一些弊端和特点。
首先,从上述七篇文章我们可以看出,女性对于妇女问题的认识是服务于政治目的的,有一定的政治性,这与中国的特殊的政治环境有一定关系。不管是对于教育问题的探讨还是对于婚育问题的探讨,总是习惯将女性与贤妻良母挂钩,与国家兴亡相联系,女子总是被赋予国家责任。她们一方面号召男女平等,强调女子不是男子所有,也不是家族所有,是国民之一,凸显女子的国民性。另一方面又用家庭、国家将女性限制在传统的范围内,所谓的解放只不过是换一种形式的束缚。我们不否认从贤妻良母的角度出发,一定程度上有助于女性人格的塑造以及自身的发展,因为它提倡有道德、有学问、有经济的女子才为贤母良妻,但是总强调女性对国家的作用,会让我们联想到以前的“女子亡国论”,而现在又反复强调“女子兴国论”。从中我们可以发现一个问题,那就是女性总是难免成为国家政治的“牺牲品”,甚至是不自觉地成为男权文化的忠实维护者。总之,女性自身探讨女子问题习惯“关注更多的是女性作为一个‘社会人的价值,而不是作为一个‘女人的价值[9]”,女性问题的解决还需要长时间的努力以及伦理道德的深层革命与妇女解放理论的进一步完善。
其次,女性自身探讨女子问题,总是与西方相比较,缺乏一定的创新。“世界女子无受教育之机会者,矣吾国之特甚[7]”。后又以英国、日本女子教育为例,来表达男女教育平等的重要性。以美国女性与中国女性相比较,说明中国的保守等等。这一局限与笔者的经历有很大的联系,因为她们都是出国留学的知识女性,她们在出国游历的过程中,逐渐认识到中国与西方国家的差距。总之,“女性在探讨自身问题时延续了梁启超以来到陈独秀所创设的启蒙范式:中西对比的框架、问题推向一端的认知模式”[10],她们仍没有走出男性话语的禁锢,没有真正表达女性自身的要求。
最后,女性在探讨女性问题时也存在错误与矛盾的地方。首先陈华珍在《论中国女子婚姻与育儿问题》中指出:“盖女子之脑力与体质,其发育不如男子,近似小儿。且女子任分娩育儿等事,已负绝大之责任。若复欲与男子享同等之地位权利,势所不能也。况以中国程度之幼稚,早婚之习,尚未打破,遑论他乎。余为女界计,不如一志力求道德学问,以养成他日国民之贤妻良母[3]”。认为女子在生理上不如男性,不可能取得与男性同等的地位,主张培养家庭的贤妻良母,还是将女子局限在治家的牢笼中。这种“贤母良妻式”的思想是利用女性的服从性与“女主内”的传统思想,将女性的角色固定在贤妻良母上,并不是从女性自身解放出发,而是从国家的政治性与家族主义入手,这些思想都是不可取的。其次,孙鸣棋在教育子女方面仍存在男外女内的传统思想,她主张教育男儿以爱国齐家之道,教女儿为妇治家之要。最后梁华兰女士在《女子教育》一文中一方面主张教育人格的平等,另一方面又主张“贤母良妻式”的教育。我们可以看出女性思想存在着矛盾的方面:女性如果获得自由独立与人格平等,她就是一个堂堂正正的人,那就不需要做人家的贤母良妻,她不应该局限在男性与社会的角色期待上,要走进社会,走进政治。总之,如果女性不能积极打破“男性优于女性”、“男主外,女主内”的思想,不能摆脱传统的贤妻良母的性别角色,那么妇女觉醒与解放也只能是水中望月,雾里看花罢了。
“女子问题”这一栏目,作为女性自我展现的舞台,表达了女性自己对妇女解放的一些看法,尽管存在一些旧观念以及男性话语的弊端,但是也有进步性。女性的解放希冀于女性自我解放,勇于走出男性话语的藩篱,敢于追求权利与自由,这仍需要后代女子的进一步努力。
参考文献:
[1]陈独秀.新青年记者启事[J].新青年,1916,2(1号)
[2]李张绍南.哀青年[J].新青年,1917,2(6号)
[3]陈华珍.论中国女子婚姻与育儿问题[J].新青年,1917,3(3号)
[4]高素素.女子问题之解决[J].新青年,1917,3(3号)
[5]吴曾兰.女权平议[J].新青年,1917,3(4号)
[6]李晓江.让女人自己说话——独立的历程[M].北京:三联书店.2003.
[7]梁华兰.女子教育[J].新青年,1917,3(1号)
[8][法]西蒙·波伏娃.第二性.西苑出版社,2009.
[9]焦杰.论近代妇女解放思想的缺陷与不足[J].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学报,2013.10.
[10]孙科、黄长敏.《新青年》中的“女子问题”[J].重庆科技学院学报,2007.6.
作者简介:赵华乔(1989-),山东潍坊人,陕西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专门史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