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寻找暮色里的真相
2014-12-30郑旭
郑旭
来不及和挚爱的人说一声抱歉便已开始转身,匆匆退掉《匆匆那年》的影票;来不及卸下上一次疲惫又在拼命奔跑,匆匆登上开往中原的列车;来不及和衣睡去已发现东方早已破晓,匆匆背起心爱的单反。
2014年的很多日子里,我和我的同事们就像一部被重复放映的黑白电影:匆匆地告别家人,走在路上寻找那些被丢在暮色里的真相。除此之外,仿佛再无其他故事情节可言。
我的高中同学(东北某国企高级职员)曾于今年记者节当日问过我一个问题,“新闻调查应该是记者必须掌握的技能吧,为何很多新闻媒体还要有专职调查记者去做舆论监督?”
我说,射击是警察必须掌握的职业技能,但并不是每一名警察都要配发枪支。前者是职业素养,后者是岗位需要。
现在想想,我当时的回答其实挺没水准的,我还不如说“因为社会转型时期需要新闻舆论监督”。
理论上讲,如果引用上述回答应该没有瑕疵的。但正如同业界所公认的,新闻舆论监督严格说来并不属于“权力”监督的范畴,而应该归属于“权利”监督的范畴。再强有力的媒体也只能发挥其责备和批评的作用。
从关注“辽宁英德学校‘红顶董事”事件到揭开“山西临汾知名钢企用地疑团”;从曝光“山东临沂农田抗旱设施形同虚设”到深挖“四川灾后重建住房的广元教训”;从还原“河北唐山两部门为红头文件掐架”始末到追问“内蒙古通辽退伍兵培训为何变生意”;从追踪“福建闽南科技学院圈地风波”到调查“宁夏国营农场的头号难题”,在即将过去的这一年里,我和记者郭鹏、崔靖芳客观地责备过一些人,也公正地批评过一些事。
我们也会走访、集结“辽宁朝阳千户村民的‘编外之痛”“云南林农李萍和她倒下的9000棵树”“陕西延安被清退的800名民办教师”等,以小人物身边事为背景的民生案例,呼吁有关部门在制度设计上以民为本加以完善。
同时,我们还主张十八届三中全会之后,地方政府能够真真切切地给予民营经济更多的理解和拓宽更广的空间,并使其成为政府正在积极推动中的经济结构转型的重要组成部分。不再出现类似“一单和鄂尔多斯人工湖有关的生意”“四川两官家争地 凉山一民企买单”的案例。
10月召开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内容。这是新形势下发展人民民主的根本保障,也是实现公平正义的基本途径。
透过我们关注过的“被搅浑的河北唐山土地案”“洛阳一官员村改‘罪控调查”“金华三民企的非典型官司”等新闻事件不难发现,广大人民群众希望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中,在发生矛盾纠纷等利益冲突问题时,能够通过包括司法程序在内的各种法治程序、法治机制来解决,实现法治的实体与程序公正,至少是法治程序的公正。
正如前文所述,虽然新闻舆论监督不属于“权力”监督的范畴,但我们有理由相信,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当下,只要充分完善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反腐治权,我们的责备和批评永远只会留给少数人!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