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子银行"金融风险及防范
2014-12-30李娜
李娜
摘 要:当前经济形势下,国内金融机构部分业务已具备"影子银行"的相关特征,金融风险显著提高,亟需加强引导和规范。2012年以来,银行监管部门开展了影子银行专项检查,对辖内具备影子银行特征的理财融资、委托贷款等业务进行了检查,结果不容乐观,引发笔者对影子银行金融风险及防范的关注及思考。本文从工作实际出发,介绍了影子银行的概念、产生及现状,阐述了影子银行对金融机构造成的各项金融风险,并提出了完善监测体系、建立风险防火墙、加强内控和操作风险管理、规范有序开展金融创新等规范影子银行健康发展的建议。
关键词:影子银行;金融风险;防范
1 影子银子的概念、产生及在我国的现状
(一)影子银行的概念及产生
影子银行(Shadow Banks),是2007年美国次贷危机后出现的一个重要金融学概念,由太平洋投资管理公司执行董事麦卡利首次提出,原意指通过杠杆操作持有大量证券、债券和复杂金融工具等的金融中间机构,包括投资银行、对冲基金、货币市场基金、债券保险公司、结构性投资工具等非银行金融机构。
2011年4月,金融稳定理事会对影子银行作了明确界定,是指银行监管体系之外,可能引发系统性风险和监管套利等问题的信用中介体系和信用中介业务。即银行将各种不便交易的大额资产通过特定资产组合或以其特定现金流为支持,以发行可交易证券进行融资并进行信贷无限扩张。银行通过将某些贷款证券化可以将这些资产移至表外,提高资本充足率,将信贷资产的风险通过证券化分散自身风险并解决流动性问题,提高获利能力。证券化产品在银行体系之外运作,类似于银行的"影子",称之为影子银行。
(二)我国影子银行的表现形式及现状
在我国,以传统银行信贷以外的其他方式提供资金融通的信用中介机构和业务均可以称为影子银行,大多集中于以下三种形式:
第一类是商业银行表外业务,包括银信合作、信贷资产转让、委托贷款等。这类业务的实质是贷款业务表内转表外。如银信合作,商业银行通过发行信托理财产品向企业贷款,风险实际转嫁给客户,具有影子银行的特征。统计数据显示,2010年前6个月银信合作产品较2009年同期增加2.37万亿元,表明传统商业银行的信贷规模控制失效,市场通过影子银行以银信合作等方式释放出大量的资金。截至2011年12月,上市公司有160份关于委托贷款的公告,累计贷款额度约210亿元,放贷利率高于标准银行利率,有的年利率最高达到24.5%。
第二类是非银行类金融机构业务,包括信托公司、小额贷款公司、财务公司和典当行资金信托业务等。近年来信托资金增长非常迅速。根据信托业协会的数据,截至2012年末,全行业信托资产规模已经扩张至6.98万亿元,相比三季度末的6.32万亿元,环比增长10.44%;相比2011年末的4.81万亿元,实现了45.11%的增长。
第三类是民间金融,包括民间借贷、地下钱庄等。多年来,民间金融一直处于国家监管系统之外,至今其流转速度与资金规模已成为我国影子银行系统的中坚力量,与很多企业、商业银行建立了盘根错节的复杂利益联系,通过高于普通商业银行几倍甚至几十倍的利率,使得银行存款不断外流,影子银行本身的风险更为凸显,例如2011年的温州民间借贷危机。
2 影子银行的金融风险
影子银行是一种信用传递媒介,实现信用、期限和流动性的转换。这种信用过程长期游离于监管体系之外,得不到政府的保障,导致其脆弱性及潜在风险更为明显。按照金融机构估算,目前影子银行市场规模约24.4万亿元,占GDP的46.5%(详见图1)。
如此大的规模所蕴含的风险直接影响到我国银行业及整个金融市场。其金融风险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表内业务表外化风险
影子银行业务过度扩张,使得银行贷款在社会融资总量中的比重下降。从央行最新公布的社会融资总量数据来看,贷款在社会融资总量中的占比由2002年的92%,下降至2012年一季度的53.5%。2013年1月份2.54万亿元社会融资规模中,人民币贷款只占了42.1%,2012年全年这一比例为52.%。银行通过银信合作等方式将资金移出表外,减少了资本要求,并规避了相应的准备金计提和资本监管要求,表外业务风险系数上升。
以某商业银行为例,2012年,该行某支行作为受托行为某借款人以信用方式发放人民币资金信托贷款10亿元,利率6%,融资用途为公司营运资金周转。该笔信托贷款贷款人某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依据委托人该商业银行旗下的一家全资子公司的委托提供。该业务为规避贷款政策限制而进行的典型银信合作,该行资产通过信托公司由表内进入表外。
(二)表外业务信用风险
商业银行将贷款通过信托公司等转入表外后,资金失去监管,大量投资于政府融资平台、股票市场、房地产等高风险领域,金融产品还本付息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潜藏信用风险。
仍以上述信托贷款为例,该笔贷款发放后,借款企业将信托资金转入该企业在另一家商业银行的账户,资金失去监管,信用风险加大。
(三)民间金融扩散风险
民间金融与商业银行之间存在数种风险传递渠道。一是背负银行贷款的中小企业可能从民间借贷市场借款;二是部分企业用银行贷款在民间借贷市场放贷;三是部分银行从业人员参与其中而给银行带来的声誉风险;四是部分银行资金流入民间借贷市场。通过对温州、鄂尔多斯、神木等8个民间融资活跃地区的贷款质量进行监测,发现上述地区的贷款不良率明显高于全行平均不良率,说明民间融资等外部风险已传染至银行内部(详见图2)。
(四)金融系统性风险
一是影子银行和商业银行均以资金为交易和经营对象,因过度竞争造成风险定价过低,蕴藏系统风险。二是商业银行表外资产游离于资产负债表之外,资本运作的杠杆率很高。因此,表外业务过度交易和杠杆操纵增加了金融系统的整体风险。endprint
3 防范影子银行风险建议
(一)完善内部监测体系
一是全面梳理银行信托贷款、理财融资、委托贷款、员工投融资等具备影子银行特征的金融业务,确保获取数据真实、完整、全面、准确。二是建立跟踪分析制度。采用非现场检查与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影子银行的融资来源、杠杆率水平、资本充足率和流动性要求等的监测,及时发现并消除风险隐患。三是加强对资金流向的监督,对相关金融产品的风险状况进行准确分析和判断,确保投资安全。
(二)建立风险防火墙制度
一是建立影子银行和传统商业银行之间的防火墙,防止风险从影子银行体系传递到商业银行体系。严防商业银行表内资金流向私募基金、民间融资中介等影子银行机构。二是建立银行内部从事影子银行业务和传统银行业务的部门之间的防火墙,将影子银行业务转给子公司或专门的业务部门,将影子银行业务与常规业务隔离,阻断两者的风险传导渠道。
(三)加强内控和操作风险管理
一是规范银信合作、委托贷款管理,将表外业务尽可能纳入表内,并计提相应拨备和资本。对资产证券化产品、理财产品实施固定收益、浮动收益分账经营、分类管理。二是严格禁止银行员工参与民间金融,加大信贷资金流向监控,避免风险从民间金融体系传递到银行内部。三是加大对温州、鄂尔多斯、神木等民间金融活跃的高风险地区的专项排查力度,避免员工卷入民间债务纠纷,在银行信用、管理责任、声誉及经济上给商业银行造成损失。
2012年,银监会下发《关于严禁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参与民间融资活动的通知》,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和从业人员不得从事民间借贷、违规担保和非法集资活动。
(四)规范有序的开展金融创新
金融创新可以转移和分散风险,但不能减少风险。我国商业银行需借鉴和吸收国外金融市场发展的经验和教训,在风险可控前提下按照从简单到复杂、从低风险到高风险的步骤,在保证原始的资产质量良好的基础上,合理设计金融产品和服务,循序渐进,稳步推进金融创新,防范金融创新引发的风险集聚。
综上,影子银行业务作为兼具创新与风险的双刃剑,需要商业银行高度重视并强化内部自身风险管理,尽快建立并完善影子银行风险防范体系,构建防火墙,充分利用金融创新谋求更多回报的同时,提高风险防控能力,切实防范影子银行业务潜在的金融风险。
注释:
①图片1来源于 瑞银证券估算,2012年3季度.
②《关于严禁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参与民间融资活动的通知》明确银行业金融机构和从业人员不得从事民间借贷、违规担保和非法集资活动,……不得允许非本行员工以各种方式进入银行业金融机构办公或营业场所开展民间借贷、违规担保和非法集资活动。
参考文献:
[1]秦岭.美国影子银行的风险与监管[J].金融法苑,2009.
[2]巴曙松.金融危机下的全球金融监管走向及展望[J].西南金融,2009(10).
[3]龚明华、张晓朴、文竹.影子银行的风险与监管[J].中国金融,2011 (3).
[4]韦茜.监管视角下强化影子银行风险防范的思考[I].财政金融,2011(4).
[5]余建强.我国"影子银行"的金融风险及监管问题探讨[J].商业时代,2012.
[6]钟伟、谢婷.影子银行系统的风险及监管改革[J].中国金融,2011(12).
[7]徐学超、张新兰.中美影子银行风险与监管辨析 农村金融研究,2012(3).
[8]柳立.影子银行风险不可忽视[N].金融时报理论周刊,2013-01-14.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