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创新网络中智力资本协同机制研究
2014-12-28余华
余 华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湖南 长沙 410205)
企业创新网络中智力资本协同机制研究
余 华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湖南 长沙 410205)
智力资本协同对企业创新网络的发展意义重大。智力资本具有无形性、复杂性、依附性、难计量性等特点,可划分为人力资本、结构资本和关系资本三大类。企业创新网络中的智力资本以知识转移与吸收为主要形式、以科技创新为主线、以信息交流与共享平台为依托、其关系资本和结构资本的作用更为明显。企业创新网络智力资本协同主要包括企业智力资本内部协同、企业之间的智力资本协同以及知识流动的网络管理三个方面。通过构建企业创新网络智力资本的协同机制,可以发现通过积极打造龙头企业、注重人才引进和培养、培育科技服务平台、构建知识转移的激励机制等手段能有效实现企业创新网络的智力资本的协同效应。
智力资本;协同效应;企业创新网络;知识转移;科技创新
随着技术创新“外部经济性”的日益凸显,不同的创新主体间开始共同参与新技术、新产品的开发、生产和扩散,通过交互作用建立技术、市场、创新主体之间的创新合作关系,并构建正式合约或非正式安排的创新联结机制,形成创新网络。沈必扬,池仁勇(2005)对企业创新网络作了较为合理的定义,认为企业创新网络即为一定区域内的企业与各行为主体(大学、科研院所、地方政府、中介机构、金融机构等) 在交互式的作用之中建立的相对稳定的、能够激发或促进创新的、具有本地根植性的、正式或非正式的技术合作关系总和[1]。企业创新网络的开放性和互补性既可以规避高额的市场交易费用又可以避免较高的组织成本,是解决快变市场环境下技术创新问题的一个最佳模式。目前,国内外学者从创新资源、战略管理、网络传导机制、组织行为等方面对技术创新网络进行了一系列研究。企业创新网络的实质是创新要素的融合和集成,创新要素包括技术、知识、资源、观念的组合,其中,最重要的即为智力资本。实现智力资本的协同,对企业创新网络的突破性发展壮大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一、智力资本的内涵及结构
1.智力资本的内涵
智力资本这一概念由美国经济学家John Kenneth Calbraith于1969年首次提出,主要源于企业有形资产无法解释市场价值和资产账面价值差距这一现象。最初,“无形资产”常用来表示智力资本的内涵,但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发展和人力资本理论的兴起,智力资本更多地被界定为一种智力活动,反映人的思想形态过程,具有较强的动态性和知识性。智力资本的特点包括如下几点:
(1)无形性
与物质资本和货币资本不同,智力资本具有典型的非物质形态性,是企业以相对无限知识为基础的无形资产的总和,隐含大量难以模仿和复制的隐形知识,反映为与企业人力资本、知识积累、创新能力有关的无形资产。例如,企业员工多年累积的知识和技能,在企业管理框架内得到有效转化,形成企业的人力资本,成为企业智力资本的一部分。同时,企业通过有效的组织管理形式,持续激发其员工的智力活动,形成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流入的知识文化,这些知识转换成具体化的实体形式后,可能是一个商标、专利或一种流程,最终形成企业的无形资产,实现其价值。可见,智力资本看不见摸不着,具有无形性、非实体性和独特性,蕴含于企业的组织框架和人力资源之中,却能为企业创造出实实在在看得见的收益。
(2)复杂性
智力资本以人的智力活动为依托,人的活动本身就极具复杂性。而智力资本价值的实现必须以动态知识为基础,知识的动态性也决定了其具有较大的复杂性。智力资本是各种知识元素被企业有效整合后所表现出来的能够用于价值创造的能力,知识元素是企业智力资本存在的前提,也是其区分于无形资产的根本。无形资产更多的是作为一种成果的静态存量存在,其形成必须以智力资本的动态知识有限转化为基础。这种动态知识的构成要素会随着主客观环境的变化而持续发生变化,并且各要素之间的相互作用也会影响整体智力资本价值的实现。一般来说,各要素之间的协同变化会正面影响组织的智力资本,可见智力资本本身的复杂性致使其对组织的影响也具有不确定性。
(3)依附性
智力资本的存在以组织为载体,必须依存于组织之中,离开了组织这一环境,即使个人的智力活动能有效地转化为知识,也不能称之为智力资本;离开了企业的组织构架,任何管理、文化和运作模式都只能孤立存在,毫无意义。因此,智力资本价值的实现必须依附于企业组织,服务于企业某一战略目标并付诸于价值创造活动,这也是智力资本这一概念最早源于企业管理研究的原因所在[2]。
(4)难计量性
现行财务会计制度对大多数智力资本投资的会计处理遵循可靠性原则,即作为费用项目影响当期损益,没有单独列示于会计报表之中,智力资本的价值未能得以充分体现。这只要是由智力资本的复杂性决定的,智力资本依托于人的智力活动,其价值的实现必须以动态知识为基础,而动态知识转化为技术或产品的过程本身就具有较大不确定性,难以量化。因此,目前《企业会计准则》难以找到一种合适的计量方法来量化智力资本能给企业带来的未来经济利益的流入,故无法可靠确认其智力资本价值。
2.智力资本的内在结构
企业智力资本不仅包括员工智力方面,更多涉及组织智力方面,如团队合作、组织应变能力、客户关系、组织管理制度等。根据现有研究对智力资本的划分,可以将智力资本划分为人力资本、结构资本和关系资本三大类(如图1所示)。人力资本是指企业员工的知识结构、技术水平、工作经验以及解决实际问题的业务能力,也包括其知识更新、自我学习和信息交流的能力。结构资本是企业为人力资本价值创造提供的“基础设施”和“软环境”,是企业组织人、财、物用以提供产品和服务,实现价值创造的能力,包括企业文化、管理制度、战略规划、工艺流程、组织形式等。关系资本是指企业在采购、生产、销售以及投融资活动中与客户、其他企业、社会组织等所建立的关系网络。
二、企业创新网络智力资本的特点
1.关系资本和结构资本的作用更为明显
图1 智力资本要素结构
作为单个企业而言,智力资本是其拥有的整体性集体智慧,不因员工的流动、转移而流失,其重心在于人力资本的价值创造能力和稳定性,关系资本和结构资本是建立在人力资本的基础上发挥作用的。而作为创新性的网络组织,个体企业人力资本的作用相对没有那么显著。网络整体智力资本的价值创造能力主要体现在知识转移和转化这一过程,各网络主体智力资本是有机合成的统一整体,而非简单的相加关系,故不能将创新网络中智力资本的整体价值拆分为各自独立的资本元素价值。因此,制定合理的知识吸收与扩散机制,构建完善的知识共享平台、建立健全正式与非正式的网络关系,充分发挥“1+1>2”的效果,对企业创新网络整体智力资本的发展更为重要。
2.以知识转移与吸收为主要形式
相对于个体企业的智力资本而言,企业创新网络的智力资本实质上属于知识资本的一个子集,更加强调知识的价值性和经济性,网络组织间具有紧密的竞争、联盟、服务、科研等伙伴关系,其人力资本、结构资本和关系资本在交互关系中形成并外化为一条错综复杂且螺旋发展的知识链,所有网络主体进行技术创新所产生的科技成果和市场信息都通过知识的转移和扩散被成员企业吸收消化。可见,企业创新网络智力资本的协同,关键是促进网络组织间的知识交流和信息沟通,其人力资本以团队形式出现,传递和交流不同企业间的知识,并形成与创新网络整体目标相协调的结构框架和知识关系链条,从而实现网络组织间结构资本和关系资本的协调管理。
3.以科技创新为主线
企业创新网络的构建是为了实现网络组织之间的创新合作。创新是企业创新网络主体的根本目标,也是其进行智力资本开发和协同的根源所在。因此,企业创新网络中人力资本多为技术创新人才网络,其关系资本和结果资本也均服务于科技创新这一亘古不变的主线。图2显示了企业创新网络智力资本对科技创新的影响作用,通过网络智力资本的投入,激发创新网络内部创新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并作用于网络各创新子区域(多以单个企业为单位),实现科技创新能力的提升和技术创新产品或服务的转化。
图2 企业创新网络智力资本对科技创新的影响
4.以信息交流与共享平台为依托
企业创新网络的智力资本是指技术创新过程中形成的企业网络主体所拥有的、能在区域网络内存在和流动的具有价值创造功能的知识流动形态。这种知识转移和转化过程,必须建立在网络内部企业和组织之间信息交流与共享的基础上。只有通过网络组织间的相互学习和分享,才能实现不同企业知识的双向流动,最终形成知识扩散和吸收的传导机制,实现创新网络的技术溢出效应和知识转化效应。
三、企业创新网络智力资本协同的机理分析
协同是各系统或系统内部组织之间协调一致、合作产生新的结构和功能,其结构之间的相互作用称为协同作用。在系统协同链动态多变、相互影响的管理环境下实现企业内外部资源的协同集成,优化系统整体资源的高效配置,体现系统内部各企业经营管理的均衡协调性发展。企业创新网络作为典型的创新性网络化系统,其智力资本协同管理是指建立在创新网络知识链基础上,通过企业合作、共享平台等形式寻求知识转移与吸收过程中各价值链节点智力资本的协调、匹配、互补和动态集成,最终实现网络系统的创新资源优化配置。企业创新网络智力资本协同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创新企业智力资本内部协同、创新网络企业之间的智力资本协同以及知识流动的网络管理。
1.企业智力资本内部协同
图3 企业内部智力资本协同机制
企业创新网络由若干个个体企业或组织相互联结而成,企业作为创新网络的创新主体,其智力资本的内部协同也构成了创新网络整体智力资本协同的基础。创新企业智力资本的内部协同效应表现在其人力资本、结构资本和关系资本相互之间的融合与促进,以及企业内部组织之间知识转移与扩散的溢出效应。通过企业的管理学习制度,不断促进内部员工自学习和相互学习,形成知识有效传递与吸收的路径,促进智力资本的螺旋上升和不断优化。如图3所示,企业通过人力资源的聘用和培养、社会关系的构建、组织构架的优化、企业信誉的培育等,在内外部市场环境中初步形成特有的人力资本、关系资本等智力资本,并通过人力资本和关系资本的共同作用和相互转化,逐步形成企业的结构资本,如管理制度、企业流程、信息系统、企业文化、制造工序等。同时,企业将通过组织学习制度的建立健全,将智力资本转化为富有创新性和专有性的组织知识,进一步形成能为企业带来市场价值的产品和服务。产品和服务作为企业组织知识的价值体现,也是企业智力资本的价值创造的最终产物。而企业智力资本的内部协同,将进一步提升其智力资本的这种价值创造能力。首先,企业智力资本的内部协同,必须构建一套有效、高速、畅通的信息交流平台和机制,确保企业知识转移的顺畅和高效,从而形成企业知识共享和核心组织知识体系,提高知识(特别是创新技术)转化率,最终将所有知识汇入产品和服务之中,获取最大收益。将知识结晶化的产品和服务投入市场的过程,既是企业协同化的智力资本进行市场检验的过程,对企业产品和服务的市场前景和存在问题进行分析,将其反馈至人力资本和关系资本中,对其智力资本进行更深层次的催化和优化,使其创造更大的市场价值,形成智力资本的永续循环发展[3]。当然,在这个无限循环的智力资本运行过程中,还需要大量的实物资本的支撑,实物资本是企业价值创造的载体和素材,企业智力资本运作的每个环节都须有相当数量的与其相匹配的实物资本,也就是说,企业智力资本协同的过程也是其智力资本与实物资本相互协同、融合的过程。
2.企业之间的智力资本协同
随着市场经济竞争程度的日益加剧,产品更新换代和技术升级速度显著加快,对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了持续保持核心竞争力,企业间的技术合作已成为一种有效的互惠共赢的组织形式,可见,企业创新网络的产生与发展是现代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企业创新网络的构建,需要企业之间文化理念、战略规划、管理制度、生产流程、研究开发活动等实现协同和融合,而这些则必须以其智力资本的协同作为基础。一方面,智力资本本身所具有的协同性也将有助于创新网络企业间建立伙伴关系,如通过接入或兼容机制,在技术开发、人员培训、信息化平台、市场营销、关系网络等方面联动协同,智力资本的共享和互通将为企业创新网络技术溢出效应的发挥提供核心条件。另一方面,企业创新网络所形成的错综复杂的网状关系,也为企业及企业之间智力资本的发展提供了平台,创新网络各节点所在的企业都拥有各自的智力资本,其共同存在于同一个创新网络环境中,通过知识共享和信息交流,实现智力资本在各节点之间的价值转移和转化。
企业创新网络智力资本协同是在网络环境中所有智力资本相互整合和配置优化的过程。各网络企业之间智力资本的协同管理必须建立其战略协同的基础上,企业创新网络作为企业或组织之间自发形成的网络型组织,是以各企业或组织互惠共赢为基础的,故其智力资本协同应满足网络内所有组织的战略需要。通过对各节点企业智力资本的协同和匹配,充分挖掘其特有的价值点,并将其融入整个网络价值链之中。智力资本的协同效应,无论是企业内部还是网络企业之间都应以组织学习作为基本过程,把学习作为搜寻新知识的有力工具,使其成为智力资本协同效应实现的手段和桥梁[4]。而促进组织学习的最重要机制即为信息沟通和共享流程,因此,要实现企业创新网络智力资本的协同管理,信息沟通和知识共享平台的建立是关键。网络企业之间必须形成组织学习和知识转移的核心流程,实现网络不同层面的知识交流和共享,实现网络学习范围和领域的扩展和融合,将增值和外溢的人力资本、结构资本和关系资本进行相互传递融合,实现各企业智力资本存量和增量在企业之间进行扩散、转移和分享,并伴随网络外部环境的变化不断重构和优化其智力资本协同系统。
3.知识流动的网络路径
企业创新网络的智力资本协同,其实质即为网络组织间知识转移和转化。企业创新网络中,各企业智力资本外化为知识节点,在交互作用与协同创新过程中彼此建立创新性的、稳定的关系,实现知识链的发散性流动和转移。其中,由智力资本外化形成的知识链接可分为基于契约的链接机制和基于非正式交流的链接机制。企业创新网络必须建立知识正式交流机制,对于显示知识的集成和协同化管理通常通过契约(合同、协议等)的方式,各创新企业之间作为知识主体定期举行会谈、成立知识联盟或技术联盟、合作成立项目小组等,强化企业之间的知识共享和转移[5]。而与此相对应,企业创新网络中必然也存在一种非正式的沟通与交流机制,且这种机制既是创新扩散的主要渠道,又是创新的主要源泉。非正式的知识交流机制的基本途径为社会网络,各网络企业都具有自己独特的关系资本,而网络企业之间又形成了一定的关系资本,这种关系资本不能或不需要通过契约形式,是一种隐性关系,其交流频率比之正式交流要高得多,稳定的非正式网络有助于提高正式网络的高效率运行。企业创新网络知识流动的这种非正式关系的微观体现即为不同企业人力资本(包括企业家)之间的非正式交流,这也是创新网络智力资本协同的最直观表现。
图4 企业创新网络知识流程路径
图4描述了企业创新网络知识流动的一般路径,图中上部分显示的是知识流程的正式网络链接,表示以企业为核心的各创新主体之间的正式合作伙伴关系,反映显性创新合作和人力资本在网络节点之间的双向流动;下部分表示的是隐性的社会网络关系,反映企业之间微观个体非正式的知识交流活动。创新网络中的“隐性”社会网络和人际关系网络等非正式链接,对上半部分的正式网络知识转移起着重要的支撑与维护作用。值得注意的是,企业创新网络中的这种非正式知识流动关系,必须建立在企业间良好信誉的基础上,因此,企业创新网络知识流动机制的构建实际上也是企业信用机制和网络信任机制的建设过程。
四、企业创新网络智力资本协同机制构建——以株洲高新区为例
科技园区作为现行企业创新网络的典型载体,是推动区域经济发展的有效手段。科技园区的共同特点是产品知识附加值高、低污染、低能耗、技术更新速度快,主要依靠智力资本创造价值。因此,实现科技园区(特别是高新技术科技园区)的智力资本协同,对园区科技创新和发展至关重要。
株洲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位于株洲市湘江西岸,成立于1992年5月,是首批经国务院批准的52个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之一。株洲高新区成立以来,始终坚持 “全市争第一,全省争一流,全国争前移”的发展理念,依托株洲雄厚的工业基础、发达的交通运输网络和丰富的人力资源,大力实施高新技术产业先导、开放强区、环境发展三大发展战略,实现了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目前株洲高新区拥有工业企业370家,其中,其中高新技术企业166家,形成了先进制造、新材料、电子信息、生物医药与健康食品等四大主导产业,2011年,株洲高新区工业总产值突破1000亿大关,达到1018亿元,成为全省继长沙经开区、长沙高新区之后的第三个“千亿产业园”。
1.株洲高新区实现智力资本协同的可行性
(1)高新区产业布局合理,创新网络基本形成
目前,株洲高新区已基本形成“一区三园多基地”的产业布局,即河西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园、田心高科技工业园、董家塅高科技工业园和国家新材料成果转化及产业化基地、国家火炬计划传感技术产业基地、国家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基地和湖南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基地。”高新区内拥有企业、研究机构、高等院校、中介服务机构等网络组织单位,为企业创新网络的智力资本协同提供了优良的区域优势,企业之间的人员非正式交流链接机制更为强化,知识扩散和转移更为便捷。
(2)高新区人才引进计划为智力资本协同提供坚实基础
2014年5月20日,株洲高新区向外宣布,正式启动实施“5211人才计划”,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打造中国动力谷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5211人才计划”,是指用5年左右时间,在轨道交通装备制造等重点产业领域,引进和培养20名左右掌握国际国内领先技术、引领产业发展的领军人才,100名左右在新兴产业领域从事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科技创业的海内外创新创业优秀人才,1000名左右博士、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园区紧缺高层次技术与管理人员[6]。这一政策直接提升了高新园区企业人力资本的整体实力,为园区智力资本协同创造了前提条件。
(3)优惠政策多,为智力资本协同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目前,国家、省、市均赋予株洲高新区各项优惠政策,包括税收、土地、管理审批权限等,制定并严格落实了“无费区”政策。特别是株洲市政府对园区内企业资产的优化重组与融资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和引导,有效促进了园区科技创新工作的开展,为其智力资本的协同管理创造了优良的外部政策环境。而株洲高新区省级外资审批权限的取得,更是为其实现与外资智力资本的协同提供了条件。
2.株洲高新区实现智力资本协同存在的问题
(1)龙头企业少,协同内驱力不足
目前,株洲高新区拥有工业企业370家、外资企业60家、高新技术企业166家,其中,年销售收入过10亿的企业17家、过50亿的企业5家、过100亿的企业3家,分别占企业总数的2.8%、0.8%、0.5%。可见,株洲高新区的龙头大企业数量稀少,多数为科技型中小微型企业,且企业之间的智力资本投资与开发均各自为政,缺乏主导企业引导和协调建立协同机制,造成企业创新网络集群环境与创新资源的极大浪费。
(2)人才不足,企业间知识流动性差
虽然株洲高新区已制定了一系列的人才引进和培养计划,但其效果尚未明显。作为正处于发展中的内地城市,株洲市具有一定的地域限制,其人才引进与留住均十分艰难,特别是技术性人才和创意性人才,许多项目都因为人力资源不足而无法开展,更谈不上其智力资本的协同发展了。同时,针对园区人才缺乏的现状,株洲高新区尚未制定有效的人力资本培育和发展机制,没有建立正式的企业间知识扩散与吸收体系,而这是园区人才培养与智力资本协同管理体制建立的关键因素。因此,应通过构建知识转移的激励策略和制度来塑造园区知识共享文化。
(3)科技服务平台建设不足
与国内外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相比,株洲高新区公共技术服务和科技服务平台建设显著不足。现有的公共培训、人才对接、项目推介展示与交易、中介服务、技术服务等完全不能满足园区企业的发展需求,株洲高新区科技服务平台的建设十分紧迫。同时,园区智力资本信息化基础平台也尚未建立健全,极大地制约了园区知识转移与扩散的效率与效果,难以真正达成园区人力资源、关系网络的有效协同。
3.株洲高新区创新网络智力资本协同机制构建
根据企业创新网络智力资本协同的特点及其内在机理,以及株洲高新区智力资本协同的特点,可以建立适用于株洲高新区创新网络智力资本协同的模式,如图5所示。
图5 企业创新网络智力资本协同模式
(1)以政府为主导积极打造园区龙头企业
而要实现园区智力资本的协同管理,必须极大打造网络内部的龙头企业。作为有限理性的经济实体,企业都以自身利益最大化为根本目标,在知识转移和转化的过程中,都希望能在协同和博弈中分得最大的蛋糕,而众所周知,个体利益最大化不一定会带来整体利益的最大化,甚至极有可能会损害集体利益。因此,龙头企业对网络组织间的利益协调起着非常大的作用,能引导各网络组织建立公平有序的知识流动机制和利益分配机制,从而实现园区智力资本协同管理的有效开展。故株洲高新区政府应积极引进并极力打造园区龙头企业,并扶持培育园区内现有中小企业的发展壮大,促进其智力资本的有效协同创新。
(2)实现人才网络协同,注重从内部培养优秀人才
第一,未来株洲市政府和园区各企业应进一步加强人才培训,从园区内部培养优秀人才,并有引导性的鼓励有资质、有实力的人才培训机构落户科技园区,针对适用型人才培训项目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和政策优惠。第二,以园区创新网络平台为基础构建园区人才数据库,并以园区的名义举办各种类型的人才培训与学习活动,实现园区人才的内部交流与进步。第三,鼓励园区各企业之间开展研发投资协同活动,在优化人力资源配置、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的同时,实现人才的竞合式培养。
(3)积极培育并鼓励园内企业提供科技服务平台
一是建议株洲市政府大力扶持园区科技服务平台和产业培育服务体系建设,引导园区企业特色化、差异化发展,并支持园区搭建投融资平台,为前景良好的科技型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和专项资金支持。二是作为创新网络智力资本协同的表现形式之一,可以鼓励园区企业共同购买一项或多项科技服务,或为其他企业提供科技服务,实现智力资本的协同效应。三是引导园区内部企业自主提供科技服务,与其他企业或组织共创智力资本“共赢”局面。例如,作为产业链上下游的利益关联企业,可充分利用共有创新资源,相互提供技术服务支持,实现智力资本和技术资本的协同培育。
(4)构建知识转移的激励机制一是建立企业间的信任机制,协同和合作的前提在于企业间的相互信任,应形成以绩效为导向的知识转移信任机制;二是构建合理的网络组织创新化目标,可通过园区企业共同设计和实施一个目标项目,来促进和激化企业之间关系资本和结构资本的协调和融合,并在团队合作中进一步强化各企业员工之间的非正式沟通;三是构建园区知识系统的信息化共享平台,为企业之间实现技术交流、知识共享提供有效途径;四是建立合理的知识产权保护和利益分配机制。在知识转移激励机制的构建中,知识产权保护和利益分配机制的建设是核心内容。只有明确网络内部各企业之间的利益分配,才能实现网络智力资本协同的可持续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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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udy on Collaborative Mechanism of Intellectual Capital in Enterprise Innovation Network Environment
YU Hua
(Hunan University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 Changsha 410205, Hunan, China)
Signif i cance of intellectual capital collaboration for the development of enterprise innovation network is large. There are many characteristics of Intellectual capital including intangible, complex, dependent, diff i cult measurement,and it can be divided into three categories among human capital, structural capital and relational capital. The intellectual capital in enterprise innovation network environment uses knowledge transfer and absorption as the main form, technology and innovation as the main line, the exchange of information and sharing platform as the basis, and the role of relationship capital and structural capital is more apparent. Intellectual capital collaboration in enterprise innovation network environment includes three aspects of enterprise internal coordination, collaboration between enterprises and network management of the knowledge fl ows. To establish the collaborative mechanism of intellectual capital of enterprise innovation networks, we should actively build leading companies, focus on talent introduction and training, nurture technology services platform and build incentives mechanism of knowledge transfer.
intellectual capital; synergies; enterprise innovation networks; knowledge transfer; technological innovation
F273.1
A
1673-9272(2014)05-0074-07
2014-03-15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科技计划一般项目“湖南以企业为主体的协同创新团队建设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编号:2012FJ6128);湖南省教育厅高校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内部控制要素视角下湖南财政监督法治创新研究”(编号:14C1208)阶段研究成果。
余 华(1976-),女,湖南沅陵人,副教授,博士,研究方向:人力资源管理,企业管理。
[本文编校:罗 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