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我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发展状况及对策
2014-12-25邓旸
邓旸
摘要:伴随我国的城市现代化的不断进步,城市环境的不断完善,为居民提供了舒适的生活环境,而这也对我国的建设工程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想要使人民的生活水平有所提高,就必须对建设工程造价的发展进行合理的规划,使得我国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更加完善和具体。
关键词: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发展;
中图分类号:TU198文献标识码: A
前言
建设工程中造价管理占据主导地位。建设工程造价就是工程建设中所用的各项花费,它包括工程的准备、建设和竣工中所有的费用。工程可以通过对工程造价的控制与管理来降低建设造价的费用,这样既能节约资金,又能高质量的完成工程建设,可谓一举两得。
一、我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的定义
工程造价是反映工程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一个综合指标,合理的确定和全面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是对工程建设优化管理的重要手段,工程造价管理是运用科学、技术原理和方法,在统一目标、各负其责的原则下,为确保建设工程的经济效益和有关各方面的经济权益而对建设工程造价及建安工程价格所进行的全过程、全方位的符合政策和客观规律的全部业务行为和组织活动。工程造价管理的基本内容是合理确定、提高效益、有效控制。随着经济的发展,国内的开发建设项目也发生着日新月异的变化,无论从规划、建筑设计、建材采用,还是功能、质量和品质等方面要求越来越高,这对建筑企业提出了更高更严格的要求,而开发房地产企业首先要求是在最短的工期内取得最好的投资效益。国内日益增长的需求和房地产项目的现状,需要对项目投资全过程实施有效的成本控制,从施工组织、施工技术、经济、合同与信息等方面,开发创新,降低成本,提高投资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我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竞争机制的模糊
市场经济范围内,资源实现最优化配置的前提是自由竞争市场体系。建筑领域内的竞争集中体现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而竞争的核心必然是价格。但事实上现行的工程造价计价方式有碍公平竞争局面的形成。例如:定额中度量过于精细,试图“绝对精细”地反映出建设项目所消耗的各种资源,因而形成的价格缺乏弹性。工程量的计算规则中对施工方法和施工措施都严格区分,使竞争性费用无法从造价中分离出来。不利于施工水平的提高,不利于竞争体制的形成。又如:目前的定价方式中,某些费用的取费标准按企业所有制性质或行政级别加以区分,人为地添加了企业竞争中的不平等因素。把国家作为唯一的投资主体,把建筑业当做微利企业。在多种经济成分存在的大环境下,让建筑施工企业保持微利来降低造价,就是将建筑施工企业可以创造的利润和国家可以拿到的税收转移到投资者手中。在一些技术规定上观念陈旧,脱离实际,例如,机械折旧率过低,使用期限长。这种做法没有脱离过去提倡延长设备的使用年限,强调修修补补的思想,走的是一条低积累、低水平、低效益的路子,和现代建筑施工企业注重机械设备的使用效率,强调提高资本有机构成的发展趋势,是不相符合的。
(二)相关法律法规的不完善
目前,我国各行各业的法律法规体制都不是很健全,建筑业也是如此,虽然我国也制定了相关的法律、法规、条文,使工程造价行为有章可循,但是在执行过程中外界因素干扰太大,活口大,人为操作因素比较多,法律、法规不健全,使得在实践贯彻中存在大量的问题。建筑行业中“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更是屡见不鲜。 因此需要加强行业立法,并加强建筑行业市场的法制管理机制。有一些建设单位在工程发包时往往只图眼前的利益,不顾大局,不从工程的整体利益出发,还大量存在着多方发包的现象。还有某些行业依靠手中的特权垄断发包,由此造成现场的总包单位没有办法对现场统一管理和协调安排进度,这在施工中造成很大的浪费。工程多方发包和行业垄断造成的后果是中间环节增加,同时也抬高了工程造价,严重影响了市场的公平竞争。因此,加强行业立法,完善法律法规、增强守法意识和合同意识,与国际惯例接轨已成当务之急,有利于产生公平合理的市场机制。
(三)造价管理的建设队伍质量低下
目前,建设市场秩序尚未完全规范,诚信信用机制尚未有效建立,实际工作中出现的各种不规范现象说明了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监管能力存在问题,对违规、违法现象的打击不力、惩处不力。各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在职、在编人员一般只有3到8人,多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是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少部分是公务员编制,办公经费少,工作量大,往往招聘部分临时工作人员充当管理人员。人员成分构成复杂、素质参差不齐,很少有大专院校毕业生,且没有经过系统的学习培训,缺乏有关工程造价方面的知识。从事工程造价管理的人员整体综合素质不强,业务水平不高,监管不到位。
三、我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的有效措施
(一) 转变造价管理部门职能,改变管理方式
首先,工程造价管理主体应加以明确,工程造价管理部门的管理范围和管理职能,应该是全面的、专业的、深入到建筑市场造价范围内各个经济活动过程中去,它与主管合同立约前负责招投标的管理部门是相辅相成的,台前、台后协同管理的。招投标管理部门主要管市场、业主、设计、施工队伍等准入市场的行为,而造价管理部门则管合同的计价方法、造价条款、市场价格信息、造价中介咨询机构和队伍等等。就目前状况看,由于我国市场经济还处在初级阶段,市场运作机制发育还很不完善,放开价格,由市场定价还须相当一段时间。但我们必须从改革、发展的角度看定额,它要变、要改、要符合建筑市场的发展。
(二)法律法规的健全
目前,大多数经济发达国家都是通过颁布相关的法律、法规、行业准则来对工程造管理进行指导和约束,我国发展的方向应该是在制定合理的建材价格,并对非政府投资的工程造价管理采取宏观调控措施,通过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促进企业和市场的良性竞争,并以指导行业的标准化为方向。
(三)造价工程的不断创新
我国工程造价管理工作同国外相比还有一定差距。因此, 国家应成立工程造价管理研究所, 负责收集国内外工程造价管理的信息和动态, 掌握国内工程造价管理现状, 总结国内工程造价管理过程中的经验和教训, 全面组织研究、分析国内工程造价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难点和集点, 发布工程造价管理过程中各类信息, 规范工程造价管理过程中的各种行为, 使我国的工程造价管理工作向科学化、规范化、市场化的轨道再迈进一大步, 为施工企业劳动生产率的进一步提高做出应的贡献。
结束语:
建设工程建设可推动城市发展,它不仅是城市经济发展的重要依据也是一个政府的形象与标志。要想使建设工程建设的管理,在未来发展过程中更加的全面健康,就要对建设工程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的分析,并针对出现的问题做出合理的解决方案,这样才能从根本上提高建设工程的管理水平,从而使得建设工程的经济利益不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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