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弱势群体的公共图书馆阅读推广服务探讨
2014-12-25杨敏文
杨敏文
(浙江图书馆,浙江 杭州 310007)
1 前言
一般认为,弱势群体是指在社会中经济贫困、能力贫困或者受到法律、制度、政策排斥而造成权利贫困的人的概称【1】。作为图书馆服务对象的弱势群体包括: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外来务工人员、城市低收入人群、服刑人员等。因为各省级以上公共图书馆都已经将面向未成年人的阅读推广活动作为日常重要工作,开展的活动也比较丰富多彩,限于篇幅,这部分阅读推广活动不列入本文研究的范围,但包括面向弱势群体子女的阅读推广活动。
本文试图通过对省级以上图书馆网站新闻内容的分析,阐述我国公共图书馆面向弱势群体的阅读推广活动状况,为今后组织实施面向弱势群体的阅读推广活动提供借鉴。
2 研究方法
笔者认为,公共图书馆网站是展示图书馆形象的窗口,也是拓展、延伸读者服务的重要渠道。公共图书馆会把面向弱势群体的阅读推广活动通过网站新闻的形式对外发布,通过查看网站新闻内容,可以便捷地了解其在某时间段内相关的行为。本文选取我国32家省级以上公共图书馆(港澳台除外,以下简称公共图书馆)网站的“新闻”、“公告”、“动态”、“快讯”等新闻栏目在2012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期间报道的新闻内容为研究样本,从中筛选出与面向弱势群体的阅读推广活动相关的新闻,并进行编号、归类、统计及分析。
3 统计结果及分析
3.1 面向弱势群体的阅读推广活动总体概况
2012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公共图书馆网站共发布新闻信息10015条,其中特指面向弱势群体的阅读推广活动类新闻362条,占这一时期新闻总量的3.61%,每馆月均举办该类活动0.47条;从年度面向弱势群体的阅读推广活动类新闻总数来看,2012年为171条,2013年为191条,比2012年增加了11.70%,面向弱势群体的阅读推广活动得到更多重视。但总体上看,各公共图书馆举办的面向弱势群体的阅读推广活动频率并不高,且大部分是一种应景式的节日型(如4.23读书节、全国助残日等)活动,并缺乏持续性。
3.2 面向弱势群体的阅读推广活动形式
针对不同的对象开展形式新颖、富有创意的阅读推广活动是图书馆吸引弱势群体参与阅读的重要手段。2012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期间各公共图书馆网站新闻栏目报道的面向弱势群体的阅读推广活动的主要形式列表如下(见表1)。
(1)赠送视频光盘及书刊。赠送视频光盘及书刊是最传统、最常见的阅读推广方式,操作方式简单,读者欢迎,能营造浓厚的读书氛围。但图书馆是非盈利机构,能用于赠送图书的资金有限,再加上缺乏深入调查,不清楚受赠者的实际需求,使得活动效果大打折扣,甚至演变为应付上级检查的一种手段。
(2)送书上门。对于盲人、高龄老人来说,出行困难是他们难以享受阅读乐趣的一道障碍。目前已有部分图书馆提供了送书服务,例如,浙江图书馆坚持为家住杭州市区的盲人读者送书上门,为其他地区的盲人读者提供寄书服务。甘肃省图书馆开通了盲人读者接送服务热线,每天有免费专车接送,对于不方便来图书馆的盲人读者,设置了送书到点的图书流动站,并招募盲人阅读志愿者,为盲人读者提供合理的阅读建议和真诚的心灵沟通。
表1 面向弱势群体的阅读推广活动形式
(3)举办电脑和网络知识培训。信息技术的发展有力地促进了数字资源的生产与应用,改变着人们的生活方式,信息素养已成为现代社会公民必备的素质。但弱势群体由于种种原因信息素养普遍偏低,举办电脑和网络知识培训有利于消除数字鸿沟。例如,2012年春运,铁道部推出了网络订票,这一举措让信息技术处于弱势的农民工一时无所适从,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图书馆为代表的一大批公共图书馆迅速作出反应,为农民工提供网络订购火车票的技能培训和服务,在社会上产生了较大的反响。浙江图书馆等开展了盲人无障碍电脑应用培训,通过使用读屏软件,将“看电脑”改为“听电脑”,克服了盲人使用电脑的硬件障碍,体现了公共图书馆作为公益性文化单位应有的责任与担当。但这样的培训大多零星举行,缺乏系统设计。2014年初,南京图书馆总结培训经验,在课程设置、教学团队、上课形式、学员组织等方面进行了创新性设计,系统化设计授课内容,包括计算机基础操作、互联网络知识与应用、共享工程资源赏析、少儿多媒体数字资源推荐、馆藏数字资源应用等五大主题【1】。这可以说是公共图书馆面向弱势群体培训工作的一大进步。
(4)举办各类读者活动。弱势群体的“弱”是多种多样的,开展面向弱势群体的阅读推广活动首先要明确服务对象的特殊需求,并从需求出发提供实质性的个性化服务。例如,为了让农民工子女了解图书馆、利用图书馆,激发他们的阅读兴趣,可组织他们参观图书馆;针对老人不识字或年纪大了看不清报纸上的字、听不懂普通话等情况,组织志愿者用方言为老人读报,让老人们“家事国事天下事,事事知晓”;针对盲人可举办“心阅书香”有声阅读大型公益活动等。
(5)其他活动。包括在建筑工地建起流动书屋,在图书馆内开辟老年阅读专区,建立农民工子女快乐阅读基地、流动儿童阅读中心,提供集体借阅服务等活动。开展这些形式的阅读推广活动尽管对图书馆的人力、物力是一个考验,但它有助于活动的持续开展,其影响力也往往较大。
从表1可以看出,公共图书馆面向残疾人、外来务工人员及子女、老年人的阅读推广活动的形式相对丰富,而面向城市低收入人群及服刑人员的阅读推广活动的形式较为单一,这可能与“省级图书馆评估标准”明确要求为残疾人、外来务工人员及老年人提供服务,各公共图书馆都有独立的盲人阅览室或无障碍阅览室,而未强调为城市低收入人群及服刑人员提供服务有关。
3.3 不同地区面向弱势群体的阅读推广活动新闻数量的差异分析
将2012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期间各公共图书馆网站发布的面向弱势群体的阅读推广活动类新闻数按不同地区进行每馆月均计算发现,该类新闻最多的是华东地区,每馆月均0.70条,是最少的华中地区的2.9倍;华东地区与西南地区、华南地区之间无显著性差异,但显著高于华中、华北、东北及西北地区,华中、华北、东北及西北之间无显著性差异。
从上述统计结果来看,各地区面向弱势群体的阅读推广活动频率都不高,各地区经济发展状况与面向弱势群体的阅读推广活动开展的数量有一定相关性,例如华东地区经济较发达,其推广活动新闻的数量也最多。但并不绝对,例如西南地区,虽然经济上并不算发达,其活动的次数也比较多,这或许与图书馆决策者的服务理念也有关。
4 面向弱势群体的阅读推广活动存在的主要问题
开展阅读推广活动,促进全民阅读是图书馆履行社会教育职能的重要手段,各省级以上公共图书馆已经把它作为一项日常工作持续开展。但是面向弱势群体的阅读推广活动总体次数偏少,形式也较为单一。例如在新闻数量最少的地区,每馆月均只有0.24条,按此计算,每馆年新闻不到3条。这说明许多图书馆面向弱势群体的阅读推广活动仍然是节日型的,在弱势群体中缺乏影响力。
在面向各类型的弱势群体的阅读推广活动中,面向残疾人,特别是盲人的阅读推广活动是最多的,这可能与各省级以上公共图书馆都已基本建立盲人或残疾人阅览室有关。据资料显示,全国已有479个地市级以上图书馆开设了视障阅览室【2】,其中除了配有医学、文学等盲文读物和宽敞、专业的“盲人电影院”外,还专门安装了读屏软件系统的电脑,盲人读者可以根据语音和健全人一样搜集资料,下载有声读物、聊天、玩游戏。但也存在盲人对参加图书馆举办的阅读推广活动热情不高的现象,在许多视障阅览室,有时一天能来的也就一两名读者,有时甚至好几天连1名读者都没有【3】。
5 开展面向弱势群体的阅读推广工作的几点建议
笔者认为,文化教育程度低、经济状况差或忙于生计无心阅读、或由于疾病等原因出行困难,是造成弱势群体难以走进图书馆、利用图书馆的主要原因。从图书馆方面来看,由于人力、物力的限制,再加上举办面向弱势群体的阅读推广活动没有得到积极的回应,逐渐减弱了举办活动的动力,最后演变为应付上级检查的节日型活动。针对这种现状,笔者提出如下几点建议。
5.1 以需求为导向,引导阅读
弱势群体是最需要得到公益性文化服务机构帮助的一个群体,对其推广阅读的目的是让他们愿意读书,体验通过阅读获取书本和其他阅读资料中蕴藏的知识财富的乐趣。而要了解弱势群体的信息需求,馆员应深入实际调查、采访,让文化服务与文化需求真正对接,使“阅读改变人生”的观念深入人心。
5.2 培育阅读兴趣,促进阅读
兴趣是最好的老师,也是最大的动力。开展形式多样的阅读推广活动,让读者能根据自身特点选择合适自己的活动,往往能激发起参与阅读的愿望与热情。例如,根据视障读者阅读习惯和阅读兴趣,帮助他们建立“读书小组”,定期组织阅读交流活动;邀请草根明星做励志讲座,让城市低收入人群感受身边榜样的力量;给农民工赠送农业科技及惠农政策资料,让农民工了解最新的信息,甚至找到致富的门路等。
5.3 建立多元化合作平台,扶持阅读
图书馆是阅读推广的重要基地,也是阅读推广的中坚力量,但图书馆的作用和能力毕竟是有限的。图书馆可以与残疾人组织、各级民政部门、企业、特殊教育学校等机构及爱心人士共同协作,深入开展面向弱势群体的无障碍、针对性、多样化的信息服务,为弱势群体创造良好的阅读和获取信息的条件,缓解并逐步消除因为知识贫困而造成的不能平等充分地参与社会生活的状况,最终让弱势群体养成“有问题,找图书馆”的习惯。
〔1〕 王越.关于弱势群体权利保护问题的几点思考〔J〕.长沙大学学报,2013,27(3):75-77
〔2〕 2014年南图百场公益培训活动全面启动〔EB/OL〕.〔2014-05-05〕.http://www.jslib.org.cn/njlib_gqsb/201402/t20140212_124273.htm
〔3〕 武汉两大图书馆 盲文阅览室没有一名盲人读者〔EB/OL〕.〔2014-05-05〕.http://wenhua.cjn.cn/jctj/201307/t231288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