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清思路 寻求江西渔业二三产业新突破
2014-12-23胡火根江西省水产技术推广站
◇文/胡火根(江西省水产技术推广站)
据统计数据显示,2013年我省水产品的省外销售量超110万吨,占全省水产品总产量的45.5%;水产品出口额达3.85亿美元,占全省农产品出口额的近一半,且连续16年居内陆省份第一;水产品加工率达26.3%;渔业二三产业产值分别为237.87亿元、167.24亿元。
总体而言,近年来我省水产品贸易增幅巨大,加工能力明显增强,产业化经营程度不断提高,渔业附加值大幅提高,但与国内外其他地方相比仍存在较大差距。如何实现我省渔业二三产业的新突破,亟待我们思考并付诸行动。
发展成绩显著
1.龙头企业不断壮大,产业化带动能力持续增强。至2013年底,全省规模以上水产企业有432家,其中养殖型247家、流通型91家、加工与出口型94家。市级以上龙头企业有157家,其中国家级2家、省级49家、市级106家。省级以上产业化龙头企业销售额达52亿元,带动农户6.8万余户。
2.水产品出口持续发展,出口产业体系已经形成。至2013年底,全省通过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注册的水产品出口企业有31家,其中加工型17家、养殖型9家、贸易型5家。与之配套的出口备案注册养殖基地达118个,加工出口产品达20多大类,其中鲜活出口品种达8个。就产值而言,2013年全省水产品出口额达3.85亿美元,实现了连续多年稳步发展,水产品已成为我省农产品出口的主导产品并已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出口产业体系。
3.市场与价格采集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水产品供应充足。目前,全省已有水产品交易市场(含集散地)50多家,有5个水产品批发交易市场列为国家和省级监测、调度分析体系,并建立了14个城区重点集(农)贸市场、5个批发市场、21个重点水产养殖基地(场)的水产品价格采集网络,以及水产品市场零售、批发和水塘边起水价格3个层次的水产品价格采集分析体系。
4.水产品价格增幅平稳,鲜活水产品省外销售量持续增加。调查显示,2013年,全省水产品三大体系价格平均指数为102.46,同比增长2.46个百分点,在所有农产品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况下,唯有水产品价格继续保持稳定。与此同时,据各个产地市场抽样调查显示,2013年我省水产品外销量达110多万吨,预计今年全省水产品外销量将达115万余吨。
目前,我省水产品销售渠道畅通,已形成了较为稳定的省外市场,主要包括上海、福建、浙江、广东、西南及北方等地。
5.水产品加工业已进入快速发展期,并已有新的突破。2013年,全省有一定规模的水产品加工企业178家(规模以上加工企业43家、产值为100万元以上的加工企业135家),实现产值65.4亿元,占渔业二产业产值的27.5%。全省水产品加工产品产量达34万吨,消耗鲜活水产品63.96万吨,水产品加工率达26.36%,加工总产值达180.01亿元,加工附加值提高了一倍多。
6.休闲渔业“发展潮涌”。2013年,全省有水面50亩以上的垂钓休闲渔业基地420个,水面约18万亩,从业人数达15万余人,休闲渔业直接产值在20亿元以上,间接产值在60亿元以上,增加的附加产值达7亿元以上。
问题不容忽视
尽管我省水产品流通、加工和对外贸易业的发展取得了较大成绩,但在水产加工和出口产业等方面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是水产品专业市场建设滞后,组织营销能力不强,影响着全省水产品的“大流通”。二是多数加工企业规模较小,自主创新能力弱,产品核心竞争力不强。三是水产品加工出口基地建设滞后。全省适应国际市场消费需求的出口水产品原料鱼养殖基地的规模化养殖刚刚起步,尤其是斑点叉尾鮰、乌鳢、罗非鱼等品种,养殖产量仍不能满足出口加工企业的原料需求。四是省级以上龙头企业数量少,总体规模偏小,实力和带动辐射力不强。至2013年底,全省省级以上龙头企业仅有51家,只占规模以上企业的12%,且以养殖型龙头企业为主,产业带动后劲不足。加工型龙头企业中,除出口水产品加工企业外,大部分加工企业均存在加工规模偏小、加工产品单一的问题。五是现代物流体系和水产品冷链体系尚未建立,鲜活水产品分割、速冻、保鲜等冷链储藏与超市对接存在技术和品牌营销等方面的缺陷。六是新型渔业组织发展滞后,特别是水产专业合作社等渔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与渔业大省地位不相适应,存在活力不强、运行不规范的现象。七是国家行业部门和地方政府对渔业二三产业的发展尚未设立扶持专项资金,缺乏方向性扶持引导。
齐抓共管促升级
1.加大对渔业产业化经营的政策扶持力度。对国家批准建设的水产项目,要解决项目建设用地问题;实行水产养殖用电与农业用电同等电价;实施运销鲜活水产品“绿色通道”政策;建立征用鱼池或水面补偿制度,补偿标准不低于建设同等鱼池所需的土地和建设费用,对失水的渔民给予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2.积极促进水产品出口。为水产品出口创造较为宽松的环境,适当降低出口水产品实验室检测费用。
3.坚持以政府扶持为引导,充分发挥社会参与的积极性,实现投入多元化。一要加快完善以国家投入为导向,集体和渔民投资、投劳为主体,社会性投资、招商引资和利用省(境)外资金为补充的多元化投入机制。特别是要增加政府公益性和基础性投入,重点扶持特色水产品的良种繁育、新产品研发、技术创新、市场建设、原产地维护和生产示范等关键环节。二要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积极争取金融部门的支持,使渔民能享受到扶持农业生产的相应金融政策。
4.积极推进产业化经营,加快品牌培育发展速度。一要大力发展以“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渔)户”为主的渔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形式,完善按利润返还的合作制、按股权分红的股份制等多种形式的利益联结机制,形成“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经济共同体。二要吸引龙头企业在优势区建设水产品生产、加工和出口基地,发挥企业的引领作用,与农(渔)民建立稳定的产销关系。三要加快渔业专业合作社发展,进一步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全面开展试点示范,通过典型引路,提高农(渔)民的市场主体地位,充分发挥农民合作社联系企业与农(渔)户的桥梁纽带作用。四要支持龙头企业、优势基地、合作社经济组织培育水产品知名品牌,重点引导建立品牌专卖店,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品牌知名度。五要全面推进水产品标准化生产,加强生产和管理人员的技术培训。
5.结合龙头企业加工需要,优化水产品区域布局。引导企业建立与之配套的规模化、标准化生产基地,并给予一定的资金扶持。按照着力打造环鄱阳湖区虾蟹养殖加工示范区、珍珠养殖加工示范区、鳗鱼养殖加工示范区、龟鳖类养殖示范区和鮰鱼(乌鱼、罗非鱼)养殖加工产业带的优势区域建设规划,进行合理布局。
6.加大水产品出口与加工企业进行综合产品研发的扶持力度。对加工出口企业申报的研发项目要优先予以支持,提高其综合效益。鼓励加工企业开发新的产品和综合利用产品;引导并支持水产品传统加工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和产品升级。
7.强化新型渔业经营组织的培植。大力发展以“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渔)户”为主的渔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形式,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吸引龙头企业在建设水产品生产、加工、出口基地和产地市场等方面发挥带头作用,与农(渔)民建立稳定的产销关系。
8.加快水产品综合交易市场的建设。结合内陆渔港建设,积极引导企业和社会资金建设区域性的水产品批发和产地市场,拓展完善水产品市场综合性功能。依据“十二五”渔业发展规划,应重点建设赣东北鲜活水产品中转基地与交易市场、九江市水产品交易中心、都昌县珠贝城等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