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运之于外交
2014-12-17夏海斌
夏海斌
中 国航运企业的海外利益及其拓展使航运逐渐成为一种外交资源和手段,成为中国深化对外交往的重要平台。同时,航运也急需外交发挥作用,并积极参与中国航运安全、航运企业风险的外交管控。正因如此,充分发挥航运外交的巧实力,总结航运外交的得与失,拓展航运外交的战略空间,对中国实现航运强国、海洋强国战略意义重大。
航运外交实践平台
航运企业海外投资布局
中远集团、中海集团、中外运长航集团和招商集团下属的招商轮船是中国航运央企,目前都实施了跨国战略,在海外投资和并购,战略布局不断拓展(见表)。
从列表可以看出四大航运企业投资遍布海外枢纽港,跨越四大洲。随着中国航运企业“走出去”战略的实施,各种摩擦也进入高峰期。中国船员、渔民频繁遭扣押,商船遭遇海盗袭击,必然会涉及当事国外交和法律关系,中国外交部和商务部针对中国企业海外经营出现的风险专门制定了《海外中资机构文明指南》。驻外各领事馆针对每个国家的安全风险,也不断提出具体的安全防范措施,包括事前预防、事中应急、事后处理等。
搭建多渠道航运外交平台
中国一直积极参加国际海事组织(IMO)国际海事公约的谈判并履约,确立了航运外交的地位。2009年11月7—18日,IMO对中国履行国际海事公约的总体战略、制度安排、工作程序、履约资源和效果等情况进行全面审核,并顺利通过审核,较好地展示良好履约的航运大国形象。2012年,国际海事委员会成立115年,中国首次承办国际海事委员会第40届大会。会上《船舶司法出售国际承认公约草案》获得通过,定名为《北京规则》,这是第一次由中国人主导并积极参与的国际海事公约的立法过程。中国是法院扣押和拍卖船舶数量较大的国家,《北京规则》使中国法院扣押并出售船舶的效力获得广泛的国际认可。此次会议的诸多议题都充分体现了航运外交。但我们也清醒认识到,目前被称为“航运业第四大公约”的《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劳工公约》),中国至今尚未被批准加入,这与中国船队规模世界第4位、拥有海员近65万人的现况,乃至建设航运强国的目标是不一致的。当前一方面是中国船舶在国外港口接受严格的船旗国和港口国检查;另一方面,涉及海员权益的劳动合同纠纷案件呈多发上升趋势。许多专家学者呼吁应尽快批准中国加入《劳工公约》,完整、善意地承担国际责任。
国际海运年会实践效果
中国为加强航运业界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增进共识,推动世界及中国航运业健康发展,2004—2014年共召开11届国际海运(中国)年会,借助中国经济对世界的吸引力,使整个航运业受益,航运业的崛起又对中国经济的发展贡献巨大。
通过历届年会,也反映出中国航运业面对全球经济形势所作出的战略调整。
航运外交面临风险挑战
伴随着中国经济和对外贸易的快速发展,中国航运企业获得更加广阔的市场空间,但同时面临着前所未有的竞争压力。
一是跨国航运企业介入“外交”有风险。当前,各国政府已经不可能向跨国企业提供支持,企业必须学会发展自己的“外交”能力。当航运企业为自己利益介入外交而产生与国家利益相冲突时,往往容易造成政府的被动。以中国航运企业投资海外码头为例,2012年中远太平洋实现净利润3.42亿美元,其中码头业务实现净利润为1.89亿美元;招商局国际实现净利润38.2亿港元,其中码头业务实现净利润为35.18亿港元;上港集团实现净利润为49.69亿元人民币,但目前中资企业的海外投资面临东道国政治、经济、经营环境等风险,如何防范企业海外投资风险仍是航运企业面临的首要任务。
二是航运企业海外利益保护问题突出。一方面,来源于政府外交能力的局限;另一方面,航运企业没有充分利用驻外分支机构、新闻媒体,没有充分融入当地、逐步克服主要依赖政府保护为主的被动局面。
三是航运企业面临承担外交功能挑战。今年,商务部成功阻击了国际三大班轮巨头——马士基航运、地中海航运、达飞轮船的P3合作计划,但航运业合纵连横是大势所趋,中国航运、港口企业必须拥抱竞争,主动融入国际合作而非主要依靠政府干预,中国大型航运企业只有参与国际竞争才能生存和发展。还有一个问题是航运企业的性质问题,这些国有企业究竟是属于国家还是属于企业?在讨论这个话题时一定要考虑到企业的外交决策,以及企业在国际上所发挥的作用。毫无疑问国有企业能量很大,但它们如何影响外交政策,能发挥怎样的作用?从规范的意义上来说,需要实践梳理和更深入的思考。
航运外交发展空间
国家战略层面发展空间
航运外交是海洋强国战略的重要支撑。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党和政府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涉及“海洋”的内容很少,涉及“航运”的内容更少,但是近年来有明显的变化。如去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提到:“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抓紧制定战略规划,加强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建设。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加强海上通道互联互通建设,拉紧相互利益纽带。”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在走出去中提升竞争力”,“抓紧规划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推进孟中印缅、中巴经济走廊建设”,“要坚持陆海统筹,全面实施海洋战略,发展海洋经济,保护海洋环境,坚决维护国家海洋权益,大力建设海洋强国”等。
航运业发展空间
航运业有巨大的资源可以提供给外交工作,航运业在全球各地拥有一个现成的庞大的国际网络,在人们的生活和国家政策受到经济、政治和社会问题影响时,能提供关于这些问题的有用信息。它还拥有巨大的、从未使用过的财政能力可以支援外交工作。
航运业可将外交问题转化为企业问题,进行低敏感度领域的合作。不仅能服务于和平进程,还能实现其自身的经济目标。尽管航运业交往的媒介表面上是商品和服务,但它同时也创造了诸多途径,使善意、信息、友谊和互相尊重得以自由流动。
(作者系华东政法大学国际航运法律学院实习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