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一个绿色文明的“信息搬运工”
2014-12-16刘克梅
□ 刘克梅
“微信十条”颁布以来,仍有不少本地营销号公然转载珠海本地新闻媒体的报道内容,有些不仅没有注明出处,还将本地新闻资讯作为不良商家的宣传噱头。曾号称拥有7万粉丝的本地微信营销号“掌上珠海”屡屡照搬《珠海特区报》的新闻,曾遭到记者的屡次举报。7月17日,“掌上珠海”以《你确定见识过珠海的台风?看到最后果断转了》为题,编发了一组台风天的珠海城市街景。但多数网友并不知道,此条获得了3 899次阅读量的消息所采用的图片未经授权及许可,均盗用了《珠海特区报》当天的见报图片,且未注明出处,遭到多人举报。(8月18日《珠海特区报》报道)
在邮箱、论坛、博客、微博、微信等即时通讯工具的升级换代中,即时通讯行业得到了迅猛发展,数据显示,目前微信月活跃用户约3.96亿,公众账号数量达到580万个,并以每天1.5万个的速度增长。在传播信息、沟通情感、增进了解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网络世界虽是虚拟世界,对于各种信息的搬运,也不是毫无规则,随心所欲的,而应该做一个规范、守法、文明的“信息搬运工”。
换言之,当我们因为信息传播需要,粘贴复制各种信息的时候,最应该考虑的就是社会安全、公共安全,我们的信息会不会因为来路不正,缺乏可靠性、可信度,而给社会造成不稳定的骚扰和紊乱。再比如,各种信息搬运背后,有没有功利投机,或者说是利欲熏心的利益交易,如果有的话,这种行为就是一种“投机搬运”、“垃圾式的搬运”。我们搬运的是信息,却给社会公共安全、健康传播,带来垃圾和误导!
举个例子吧,微信信息中,两种信息比较多,第一类是由职业鸡汤师傅精心泡制的所谓“养心鸡汤类”的文章,看似华美,振振有词,蛊惑人心,其程序化的自我呻吟,根本靠不住,比如某篇很热的文章《男人很爱某个女人时,是这样的》,这篇标注着“原文转载自网络”的文章没有署名和原文具体出处,第二人称和第三人称混乱交错,与其说是文章,不如说是段落合集。它铺排了一切女人梦想中的好伴侣属性:体贴、有钱、有时间、专一、愿意沟通,甚至委屈自己接受女人犯的错误,不计较自己的尊严等。这样的作品怎么能称得上是“鸡汤”?简直就是“毒汤”!
还有一些所谓的养生类文章,发一些公众最关心的健康话题,进行复制粘贴,或搞一些“标题党”之类的噱头,未经专家和权威部门的审核,就大肆传播,其科学性、可靠性都靠不住,比如《白醋让你年轻10岁,你知道吗》、《生姜堪比还魂药,可惜99%的人只当作料》、《两头大蒜让你活一百岁》、《一杯白开水治好这些病》等文章。如果这些健康信息,效果神奇的话,我们有病的时候,何必到医院找医生呢?
因此,我们要做一个合法的、绿色的“文字搬运工”、“信息搬运工”。其一,我们的各种搬运都应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不能动不动就侵犯其他作者的版权和著作权。第二,对各种信息的可靠性,必须查有其事,查有其人,经得起时间和公众的“挑剔型的选择”,而不是不加选择,通通乱搬,以讹传讹!第三,我们更应该有一点最起码的公共责任感、信息安全的责任感,不能因为我们的随心所欲的搬运,而给社会造成不稳定。让我们的搬运“干净”起来,让微信等即时通讯行业得到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