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宁县林下经济发展的思考
2014-12-16孙全林
孙全林
(大宁县林权服务中心,山西 大宁 042300)
大宁县位于吕梁山南端,国土总面积9.67万hm2,其中耕地2.54万hm2,林业用地6.52万hm2(林地 2.31 万 hm2、疏林地 800hm2、灌木林地 4 200hm2、宜林荒山2.74万hm2、未成林造林地9 400hm2)、其他用地6 100hm2,森林覆盖率28.20%。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的形势下,发展林下经济对于促进大宁县农民增收和产业结构的调整升级以及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
1 发展林下经济的意义
1.1 发展林下经济可以提高单产,增加经济效益
在现有的条件下,农产品的价格不可能出现大幅上涨,提高一些传统农作物产量的难度较大。要大幅度提高农民的经济收入,就必须充分利用农村闲置的林地,充分发挥森林在改善生态环境条件方面的独特作用,充分发挥林木和其他物种的互利作用,提高产品质量和单位面积产品的数量,开展农村多种经营,发展林下经济,增加单位面积的经济产出和整体经济效益。
1.2 发展林下经济可以充分利用林下资源,提高土地使用效率
发展林下经济,实现科学、合理的空间配置,达到农、林、牧、渔资源共享,乔、灌、草、菌优化配置,可以对林木资源及林地资源进行综合利用,挖掘土地资源潜力和生物资源潜力,提高林地的利用效率及单位面积上的产值,不断地提高林业的综合效益,并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当前社会经济发展所面临的土地资源紧缺的突出问题。
1.3 发展林下经济可以延长产业链,增加农村劳动力就业机会
发展林下经济,可以实现种植业——养殖业——加工业等产业链的链接,增加经营类型、产品种类,提高集约化程度,从而需要吸纳更多的劳动力,为更多的农民提供就业岗位,实现农村社会更加和谐稳定。
1.4 发展林下经济可以增加林农副产品种类和数量,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
林下复杂的生态环境条件适合多个物种生存,可生产多种多样的绿色农林产品,能提高其产量和质量,满足消费群体对农林产品的多方位需要。因此,发展林下经济,由于延长了产业链,所以可以改善生态涵养区(特别是山区)的产业结构,可以促进产业结构的调整升级,解决林业生产周期长的问题,实现良好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促进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1.5 发展林下经济可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农民富裕和环境优美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林下经济具有见效快、周期短、效益高的特点,发展林下经济可以起到近期得农(牧)、远期得林、协调发展的产业化效应,达到农村农、林、牧各业相互促进、协调发展的目的,将有效对相关产业的发展进行带动。林间养殖,可以将畜禽养殖业迁到林间,减小畜禽养殖对环境的污染,改善农村居住环境,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同时,发展林下经济,还可以引导更多的农民掌握和应用科学技术,从而造就更多的农民技术员和农民企业家,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2 发展林下经济存在的问题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以后,大宁县的林下经济发展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总体上这项工作才刚刚起步,还存在很多问题,亟待解决。
2.1 对林下经济认识不高
目前,农民对林下经济认识不高,重视不够,信心不大,认为收益小、投资回收期长。另外,林下经济形式还局限在种植、养殖的思维中,林下经济项目在林品、模式、结构等方面存在趋同性,这样不利于规避风险,一旦出现问题,就会导致农户的利益受损,挫伤积极性。
2.2 资金投入不充足
尽管发展林下经济的好处很多,但是发展林下经济仍需要投入很大的启动资金。多数农民无法承担用以支持项目运营的启动资金,即使农民能够承担,他们也多持有谨慎的态度,不愿意在自己不熟悉的项目上投资。
2.3 技术推广不得力
目前,大宁县尚未成立县级林下经济技术推广的专业机构,没有配置专门班子、专业技术人员,没有新建林下经济示范基地,没有组织林下经济技术专题培训班,宣传发展林下经济的力度也不够,客观上造成了广大农民对发展林下经济的担忧。
2.4 市场风险意识薄弱
市场经济决定了其风险性,林下经济的风险主要有技术和市场两种。由于林下经济是一种新模式,因此大多数农户都没有熟悉掌握核心技术,容易出现功亏一篑的现象。市场信息的不对称,也增加了农户受损的可能性。
2.5 龙头带动不显著
目前,大宁县林下经济产业没有达到借力借势,农民“放鸭式”地发展林下经济显得势单力薄。
2.6 服务体系不配套
目前,大宁县尚未建立林下经济产前、产中、产后服务体系,没有建立覆盖全县的林下经济服务中心、林下经济服务协会或专业合作社,不能解决农民发展林下经济的后顾之忧。
3 林下经济发展对策和建议
3.1 优选林下经济产业发展模式
全县各乡镇、各龙头企业要因地制宜地优选好林下经济发展模式,根据自身技术专长、资金实力、市场行情、现有环境等因素,在保护好生态功能和生物资源的前提下,推广立体开发、循环利用模式,实现长中短有机结合、上中下综合利用、林农牧复合经营,大大提高林地利用率和产出率,实现立体生态农业协调发展。建议侧重发展以下林下经济产业模式:①林养模式。即利用林中环境空阔、自然生物量大、绿色无污染等条件,发展林下养羊、养鸡、养猪、养牛等绿色养殖。②经济林模式。在适宜发展经济林的地段,培育核桃、仁用杏、红枣、花椒等经济林。③林草模式。即在郁闭度低的林地,有选择地种植不同种类的优质牧草,如紫花苜蓿。④林菌模式。即充分利用林荫下空气湿度大、氧气充足、光照强度低、昼夜温差小的特点,利用采伐剩余物、玉米秸秆、麦麸、麦秆等,在郁闭的林下栽培双孢菇、鸡腿菇、平菇、香菇等食用菌以及木耳。⑤林药模式。即在林间空地上培育黄芩、连翘、猪苓等中药材作物,再延伸产业链,加工成茶、酒、饮料等产品。⑥林苗模式。在气候、土壤、水肥条件较好的地方,发展山地定植苗圃,可以培育出大量适销对路的乡土壮苗,实现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双赢。⑦林中观光模式。为适应人们回归大自然的要求,在森林风景资源较好的地段,设立森林观光园、采摘园、林业科普园以及发展森林农家乐等。
3.2 加强组织领导,形成推动林下经济发展的合力
政府和林业部门的领导要进一步提高对发展林下经济的认识,组织开展专题调研,及时解决遇到的难题,宣传好典型经验。林业和其他部门要密切协作,加强配合,整合技术服务资源,成立林业、农技、兽医等部门为指导的综合技术服务组织,分片包户、定期下乡进行林下经济实用技术培训,提供全方位技术指导服务,解决林农生产过程中的技术难题,不断提高农民技术骨干和示范户的专业技术、技能水平。
3.3 完善政策措施,加大产业扶持力度
县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制定全县林下经济产业发展规划,完善扶持林下经济产业发展实施办法等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健全并完善农户的资金筹集机制,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帮助农户解决林下产业发展资金、技术等方面难题,把林下经济培育成带动农民增收和县域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大力推进“公司+基地+农户”模式、“公司养殖小区+农户”模式、“公司+合作社+养殖大户”模式,确保林下经济产业发展有计划、有步骤地统筹推进。
3.4 科学规划,合理布局
要根据大宁县的自然、社会经济条件,结合可开发利用的林下资源结构状况,规划发展适合当地实际的林下经济种类,明确林下经济发展目标、发展模式、技术路线、建设规模、发展布局以及重点建设任务。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林下经济结构,要把发展林下经济与农业结构调整、农业产业化、无公害产品、畜牧发展、农业科技推广、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等六大方面结合起来,多角度、多层次挖掘林下经济发展潜力,着力推动重点区域、重点种植养殖集中小区林下经济的发展。
3.5 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通过科普宣传、技术讲座等方式,全面、深入、广泛地宣传发展林下经济的重要意义、技术模式和成功典型,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通过算对比账、算效益账,展示林下经济的综合效益与优势,引导群众转变观念,激发广大群众发展林下经济的热情。通过实施林下经济试点,动员、引导农民探索林下经济等多种复合发展新模式,不断进行阶段性总结和思路梳理,用典型带动全面。
3.6 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发挥带动辐射作用
要大力推广“公司+基地+农户”的市场化运作方式,努力营造企业带大户、大户带小户、千家万户共同发展的格局。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带动辐射作用,尤其要产供、销一条龙、一体化的多家龙头企业加入到发展林下经济的行列中来,借力借势,加快林下经济产业化步伐。
3.7 加大林权制度改革,妥善解决各种矛盾
建议加快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步伐,理顺各种产权关系,妥善解决林业与农业、林业与牧业、林业保护与开发利用等各种矛盾,促进社会和谐,为林下经济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3.8 依托旅游资源,发展林下经济
加快发展森林旅游,对于保护森林资源、发展低碳经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满足社会日益增长的旅游需求,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大宁县自然景观秀丽,人文景观众多,黄土高原地形地貌独特,境内有历史悠久的芝麻滩旧石器遗址、翠云山新石器遗址、周朝小神龙庙、春秋时代的将军墓、明朝的十八罗汉洞和笊篱寨、元代的曹娘娘庙等古建筑,还有远近闻名的白马啸、双锁山、高山、二郎山等山水。为此,要依托旅游资源,发展生态旅游,让游客投身于静谧的山水环境中,尽情享受自然美,增进身心活力,陶冶情操,增长自然知识。
3.9 强化配套建设,提供基础保障
整合扶贫项目、库区后扶产业项目、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项目、林业重点工程建设等各类项目建设资金,夯实发展基础设施,完善规划区内的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为林下经济的全面发展提供有力的基础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