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进行林业养护才能促进林业复合经济的发展
2014-12-15张冠忠
张冠忠
摘 要:我国经济高速增长,但是也面临自然资源消耗过大,林业资源破坏严重的严峻形势。本文通过对当前形势的分析和林业养护与林业经济发展之间关系的研究,对新时期如何进行林业养护才能促进林业复合经济发展进行了探索。
关键词:生态林业;林业复合经济;林副产品
一、发展林业产业必须正确处理与林业生态建设的关系
和谐社会一方面要求社会经济的发展应在木资源的承载力之内;另一方面,要求在资源可持续的基础 上,达到社会经济的发展。换言之,既要做到林业自身的可持续发展,又要参与整个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这里面既包含要不断发展林业产业,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林产品的需求,又包含加强林业生态建设,滞社会对生态的需求。林业产业和林业生态建设作为林业整体中的两个方面,两者之间有着天然的密切的因果关系。在林业发展的过程中,始终伴随着如何认识和协调两者关系的问题。而且,随着人们对森林功能多样性认识的深化和对森林不同效益的追求,对林业产业和林业生态建设之间关系的认识也在不断完善。生态和产业是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相互促进,互动发展的对立统一的辩证关系。林业产业发展和林业生态建设两者统一以森林为基础。林业生态建设的任务就是要恢复森林植被,增加森林的数量,提高森林的质量,最大限度地发挥森林的生态效 益,离开森林也就无所谓林业生态建设;而林业产业的发展是以森林资源为前提的,没有森林资源,就没有林业产业,更谈不上发展,二者是相互依存的关系。林业生态建设是林业产业为发展的基础。这种基础关系是由森林的功能、作用和地位决定的。森林是陆地上生态系统中生物量最大、结构最复杂、功能最完善的生态系统。森林的主体植被是木本植物,森林植被及其覆被下的其他生物和各种环境因子共同形成森林群落。森林对人类的生存和发展有着无法估量的作用。林业产业发展,说到底是在认识森林生态系统及其内在的运动规律,借助一定的技术手段,改善和利用森林资源,把森林潜在的生产力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结构实行最佳组合。林业产业与生态建设的辩证统一。按照生态经济学的原理,林业产业和生态建设的实质是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的关系,两者结合的结果就是生态经济学讲的生态经 济效益。在林业社会化生产中,如果把林业产业发展与生态建设结合救民于水火,提高经济效益与提高生态效益相结合,即实现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的统一,就能使 二者相得益彰,既林业产业的发展,又可在产业调整发展中保护和建设林业生态,达到提高生态经济效益的目的。
二、生态林业建设与林业复合经济研究
当前经济发展的新形势为林业经济的发展创造了极为有利的新条件,但如何利用好这种难得的发展机遇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严肃课题,要利用好这样的机会,首先要对林业养护与发展复合式的林业经济之间的关系有一个清醒的认识。林业养护是林业经济发展的基础,离开这个基础,林业经济的发展就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过去那种只知道开采和利用地发展方式对环境造成了毁灭式的破坏,已经不能适应当前林业经济发展的需要,从促进林业经济发展的长远角度考虑,必须把林业养护作为主要手段,既要向林业要经济效益,又不能破坏林业的生态效益,养护是为了更好地利用,对于这一点,必须时刻保持清醒的认识。复合式林业经济发展离不开 对林业的养护,林业经济要持续发展,林业产品是基础,对于这些产品的深加工以及对产业链条的延伸是主要手段,而这些都要依靠林业养护来保证,没有良好的林业养护做前提,林业经济的复合发展只能是纸上谈兵。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必须实现由以木材生产为主向以生态建设为主的转变,走可持续发展道路。要推进这一战略的实施,在战略步骤上,应根据不同地区的生态需要和森林功能,划分生态功能区,采取不同的措施培育和保护不同功能的森林资源。在生产组织和技术措施上,应调整生产技术规程,使森林植被建设由注重 取材的经营行为向森林生态系统经营转变,建设以森林植被为主体的国土生态安全体系,提高生态建设的质量;同时根据生物多样性森林的多种功能利用实际,加大科技研究和成果推广,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让经营者能够便利快捷地得到他们的技术指导,新技术开发研究能够引领林业发展各领域新的技术潮流;在生产关系上,应调整管理体制、投资经营政策等,明确新时期政府和市场在林业建设上不同的责任和义务,真正建立起与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政府财政支持体系和市场调控 体系,形成适应新时期林业生产力发展的新型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发展模式。
要加大人工林培育,实现由以采伐天然林为主向以采伐人工林为主转变的战略目标。采取强制性措施保护天然林资源。对我国森林利用结构和发展模式进行重大调 整,加大人工林培育,逐步实现由采伐利用人工林替代采伐利用天然林,解决木材供需平衡矛盾,真正保护好天然林。充分利用我国经济结构调整、木材及林产品市场潜力大、农村富余劳力多、山地面积大、社会资金充裕的有利时机,通过政府宏观调控,结合市场选择,按照不同所有制经济承担的不同职能实施分类经营,鼓励私人部门发展高投入、高收获的工业原料林及其它林产品,用较少的局部的林地换取全局的生态效益。对于林地资源较为丰富,且农民生计对资源依赖程度高的地区,尽量实行“还权于民”的林业政策,提高农民对资源的可支配程度,通过技术培训与政府补贴等方式,引导农民加大林地投入力度,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对于人均林地资源占有量较少,林业生产对农民生计影响程度小的地区,不一定严格执行分山到户的政策,而应鼓励其发展多种经营方式,促进社会资金的引入,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对于生态区位重要,且林业生产对农民生计影响程度小的地区,则应以生态效益为重。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