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乾隆朝的反腐与纵腐

2014-12-15毛剑杰

廉政瞭望 2014年12期
关键词:总督巡抚贪腐

毛剑杰

1781年,乾隆帝治下号称鼎盛的大清王朝,发生了一起举国震惊的重大贪腐窝案:时任浙江巡抚的王亶望,在甘肃布政使任上谎报灾情、私分救灾银事发落马,甘肃官场涉案者多达60余人。

此案,朝廷最后查清王亶望伙同陕甘总督勒尔谨等人,共贪污赃银1000多万两,祸及官吏60余人,其中王亶望论斩,勒尔谨自裁,冒赈至两万银两以上者22人死罪,其他官员发配。此案是大清立国以来所未有的特大贪污案,可谓震撼朝野。

然而,王亶望的下场,似乎并未影响乾隆后期官员们的继续贪腐:这是一个自皇帝以下都在自我封闭中歌舞升平的年代。乾隆自己带头铺张奢华,上行下效蔚然成风,官场风气早已悄然变化,贪墨、结党营私、官官相护,各地财政则普遍出现了严重亏空,大省大亏,小省小亏,钱粮名实相符的州县寥若晨星。其中山东省巨亏200万两之多,福建亏空250万两以上。

三任浙江巡抚落马

王亶望被处决后仅仅3年,他的继任者,也就是当初奉命查抄王家的浙江巡抚陈辉祖,此时虽已升任闽浙总督,也因贪腐照样落马,被赐自尽。

陈辉祖落马,事发于他的四弟陈严祖。乾隆四十七年(1782年)正月,时任甘肃理环县知县的陈严祖,被发现系王亶望贪污大案漏网成员,贪污金额为4800两,而当时主持王亶望案查办的陈辉祖,显然难脱包庇干系,遭乾隆帝降诏严斥,因此自请降三品顶戴留任。

但在当年9月,陈辉祖即被进一步追责,遭朝廷革职拿问,其罪状显然不只是包庇。原来,朝廷“检校亶望家入官物与原册有异同”,进而查明,陈辉祖当初在奉命查抄王亶望家产时,以银换金,隐藏玉器,多将贵重器物占为己有。

于是在次年2月,陈辉祖因牟利营私罪名被乾隆帝赐自尽。但陈案并非就此打住,在他身后5年,乾隆帝将湖北官场之贪腐成风,归咎于当初陈辉祖任湖北巡抚时,更将其子充军伊犁。

乾隆一朝是所谓的大清盛世,但到乾隆中后期,官员的贪污,也随之自上而下弥漫的歌舞升平、奢靡气息而愈演愈烈。以浙江巡抚为例,乾隆五十八年(1793年),继王亶望、陈辉祖两位前任之后,时任浙江巡抚福崧又因贪腐落马,他被查实索贿白银11万两,并侵吞公款6万多两,在被押送北京途中被勒令自尽,同案犯官两淮盐运使柴桢则被就地正法。

浙江巡抚的前腐后继,只是乾隆晚年官场贪腐成风之冰山一角:乾隆四十七年山东巡抚国泰案、乾隆四十七年闽浙总督陈辉祖案、乾隆四十九年江西巡抚郝硕案、乾隆六十年的闽浙总督伍拉纳案、福建巡抚浦霖案……自此,封疆大吏们的前腐后继,在清朝就这样拉开了永不停息的大幕。

其身不正,虽令不从

此间,乾隆查处贪腐官员力度不可谓不大。史载,乾隆查案,从不投鼠忌器,也不讲究什么“办案范围”,并且时时警惕着官员的贪腐行为,甚至从蛛丝马迹中觉察。

乾隆四十九年春,乾隆帝在巡幸江南途中,召见江西巡抚郝硕。郝硕的奏对支支吾吾,毫无条理,让皇帝很不满意。于是被勒令“进京候旨”,事实上革了职。但郝硕的霉运不止于此。问答中,乾隆还敏锐地察觉,郝硕恐怕不仅仅工作能力不行,很可能还有贪腐行为。

于是,乾隆下令两江总督萨载借机去江西密查郝硕。5月,萨载回奏郝硕果然有腐败行径,一是向下属官员勒索钱财,二是收受馈送,涉嫌受贿。郝硕随即被正式革职,并被抄没家产、勒令自尽。

然后,乾隆又从郝硕的腐败,联想到了整个江西官场。很快,查实有行贿情节的江西各道府州县官员71人,连负责查办此案的两江总督萨载,也因失察之罪,被革职留任,被扣罚养廉银三年。

乾隆处置贪腐的手段也相当酷厉,乾隆二十二年,朝廷查出云贵总督恒文低价向下属强买黄金,少付银两,同时有数万两银子的财产来源不明。于是恒文被“谕令自尽”,和他“搭班子”的云南省级领导也被“一锅端”:

巡抚郭一裕参与强买黄金,被撤职、充军;布政使纳世通、按察使沈嘉征知情不报,还一味迎合上司的不法行径,被革职。有主动行贿行为的剑川州知州罗以书,革职,杖责100;临安府知府方柱等37名在任知府、知州、知县,被认为在被勒索的时候人人隐忍,没有一个人告发,不能算是自首,全都有罪。结果37人全部被“降一级留任”。

对犯罪的官宦子弟,乾隆则会从严从重判决。王亶望案发生后,闽浙总督陈辉祖的弟弟陈严祖、两江总督高晋的儿子成德都涉案,分别贪污白银3700两、4300两。两人初判都是斩监候。但乾隆将二人改判了“斩立决”。

然而,乾隆末年的贪腐案,却也随着反腐力度的加大而前腐后继、愈演愈烈,根源还在乾隆自身。尽管他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来预防、惩治腐败,但他同时也推出了更多的制度,把官员们往腐败的道路上推:臣工贡献、皇帝出巡、议罪银、官员公捐……

臣工贡献就是达官显贵们向皇帝进贡,乾隆把地方高官进献贡品的多少、好坏、周期长短,和他们的“忠诚度”联系在了一起。始于雍正朝的臣工贡献制度,在乾隆朝严密化、系统化,而且进贡周期越来越短,最初是端阳、万寿、元旦时大臣们进贡,后来乾隆又规定上元、中秋等节也要进贡,而且平常要有“非例之贡”。仅有制度可循的,乾隆时期的天下总督每年进“例贡”183项、巡抚进“例贡”277项,这还不包括制度之外的“非例之贡”。

当时的闽浙总督伍拉纳就承认:“我们并不自出己资买办物件,乃婪索多银自肥囊橐。”而浙江巡抚福崧到任后,马上吩咐盐运使柴桢“代办”贡品,有玉器、朝珠、手卷、端砚、八音钟等件。这一次进贡花费白银三万八千余两,全都计在盐运司衙门的公款上。

乾隆拿到的贡品太多,塞满了整个紫禁城。到嘉庆继位后,发现“内府所存陈设物件,充禼骈罗,现在无可收贮之处”。事实上,绝大多数贡品,乾隆压根就没看过,更没碰过,“所贡之物,视之真粪土之不如也”。

乾隆还喜欢出巡。他在位60年,外出巡幸超过了150次,平均每年接近三次。乾隆本人也承认此举劳民伤财,在晚年说:“朕临御六十年,并无失德,惟六次南巡,劳民伤财,作无益害有益。”

正由于出巡过于频繁,且热衷游山玩水,地方官绅便投其所好,不惜耗费巨资“接驾”。在富庶的江南地区,盐商等富裕阶层或者主动捐献、或者被官府勒索,承担了主要成本,而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则完全是动用公款,于是腐败官吏趁机中饱私囊。

“独善其身”只是美好的幻想

此外,乾隆朝还有议罪银制度,这是根据官员犯罪情节的轻重,交纳相应数额的银子来免除一定的刑罚。

议罪银制度明显有法不依,加剧了清朝官吏的腐化。乾隆本人也承认此举有可能让“廉者为贪者受罚”,但就是不取消,还将此举扩大化,将一些在财务上的“无着款项”也勒令相关官员赔补。

比如乾隆47年镇压回民起义后查出“军需断难开销各款”,一共有27.7万的白银难以核实,勒令陕甘总督的俸禄和养廉银都扣两成,直到补足款项为止。这又是一项让地方要员不堪重负的制度。

这其实是皇权的自私。乾隆除了可以借此制约地方大员外,还能敛财。因为,所有的议罪银不是缴到国库,而是进入内库,也就是皇帝的小金库。

在这些制度高壓之下,封疆大吏们不可能保持廉洁,不得不勒索、挪用,把腐败的压力转移到下级官员头上,最终导致整个地区、整个系统的集体腐败。于是,进入官场的任何一个人,想“独善其身”都只能是美好的幻想。聪明如乾隆者,发现了问题,但却不想改变。

于是,乾隆朝反腐的最终结果,就是出了和珅这个空前绝后的巨贪,据计算,他被查抄的家产总数超过白银8亿两,而当时大清国库每年收入才8000多万两。

猜你喜欢

总督巡抚贪腐
魏晋时期的清廉与贪腐
一字一师
陈县令拍错马屁
隐性贪腐不“隐”,仅是违法犯罪性质不“显”
贪腐文化的表现形式及其消除对策
总督与巡抚的相处之道
遥远的道德箴言
村官贪腐背后的权利困境
一部稀见的明代军事志《苍梧总督军门志》
总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