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元璋之问:朝杀暮犯为哪般
2014-12-15舒炜
舒炜
11月21日,安徽省商务厅长曹勇落马的消息公布,引发当地商务系统的一阵骚动,曹的前任,方西屏也已于3个月前宣布被查。在更早几个月,该省滁州市的两任市委書记韩先聪、江山也纷纷落马。在这个不光彩榜单上的,还有河南四任交通厅长和该省漯河市的三任市委书记,山西太原市的三任市委书记和公安局长……
“由此看来,在当前的反腐态势中,一地或一部门前任、后任领导接连被查的现象屡有发生。一方面说明反腐决心和力度的增大,不再顾忌查案对当地的影响,过去常把原因归结为个人而避谈一地官场生态,终究未治病根;另一方面则说明腐败情况确实严重,一些地方腐败主体集团化现象已然成型。”国家行政学院的一名教授表示。
明太祖朱元璋以重典反腐著称,但他在晚年也曾发出这样一句感慨:“我欲除贪赃官吏,奈何朝杀而暮犯?”上述教授称,当下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以期杜绝前腐后继,其实也就是在解决朱元璋之问。
前后任都是极品
“从多年办案经验来看,前腐后继的案子通常会有两个特点,一是常常涉及要害部门,尤其是集中了审批大权的那些,要不就是地方党政‘一把手。而我们俗称的‘冷衙门虽也时有案发,但连续贪腐的几率相对较小;二是这些涉事官员身上大多有着鲜明的特点。”西部一名市纪委副书记告诉廉政瞭望记者。
遗憾的是,在已有前车之鉴的情况下,后腐者没有收敛,反而变本加厉。如漯河市委原书记程三昌与商人暗中勾结,一口气可以卖掉全市90%以上的国有企业,被人起了个外号“程卖光”;杜在新则完成了一个文人到贪官的角色转变,不管能不能办成事,都敢收钱。他的政治形象,也定格于当地干部口中的“杜灾星”。
他进一步解释道,今年第二批中央巡视组提出有些地方“能人腐败”现象严重,在过去查处的前腐后继案件中,“能人”不少。“一般意义上说,也只有‘能人,才能胜任那些要害职位,所以中央提出加强对要害岗位的监督,是非常必要的。”
细数过来,茂名市委原书记梁毅民是“改革闯将”,身具珠三角发达地区主政经验;太原市委原书记侯伍杰被人称“脑子转得快”,也能做一些实事;湖北监利县委原书记杜在新则身披“文人书记”光环,硬是凭著一张三寸不烂之舌,在荆岳长江大桥立项上,说服了省市领导和中央有关部门……
廉政瞭望根据公开报道梳理发现,县委书记前腐后继现象突出。如1999年7月到2009年5月的10年间江苏赣榆县连续3任县委书记被省纪委“两规”,广西武宣县也是连续3任县委书记落马;而县委书记这一层级的“最长接力记录”发生在1997年至2012年的湖北监利县,4任一把手都相继落马。
“有连续两任主要领导落马的单位,通常让干部都不太愿意再去。”某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分析,“一是当地关系复杂,没有铁腕很难摆平;二是迷信的人觉得这里时运差,自己去了也压不住。”
据廉政瞭望记者了解,最近几年,西部某市一部门一把手连续落马,在征求意见时,没人愿意去。最后组织上点到该市纪委分管案件多年的副书记前去救火,该副书记欣然领命。
反面的例子也不少。如江苏省盐城市房管局几任局长前腐后继入狱之后,新任局长冯雁军心里也是惴惴不安。据媒体报道,想到前几任如此“倒霉”,冯雁军冥思苦想找到了前任们倒台的“原因”:第一,从楼面向前看,办公楼傍河面桥,“出路”不畅,很不吉利;第二,从楼上向下看,楼前环环相连的花坛怎么看怎么像是一副副手铐,凶相妨主。于是经人指点,他在办公楼前建了16根“镇邪柱”。有了“镇邪柱”,冯雁军放心做官,也放心受贿了,最终也赴了前任的后尘。
一名市纪委办案人员称,他所遇到最奇葩的一种前腐后继是“集体研究,索贿分赃”。一般来说,重大事项坚持集体研究决定,是反腐倡廉的有效措施。但福建漳州市南靖县长塔煤矿前后三任矿长、副矿长、书记等10人,延续了坚持“集体研究”、“集体腐败”,共同商量着怎么收受贿赂,结果导致“集体坐牢”。
“生活环境论”
前不久,舆论热炒某省直机关干部在写格言承诺廉洁时,有人写了要做到“出淤泥而不染”。有人就开玩笑说:“不知淤泥们怎么想。”
这本来是一则旧闻,但也可见一些地方的官场生态,暗潮涌动。这也被一些人解读为“生活环境论”,在过去一段时期内,这些地方窝案频发、风气不正,让其中的为官者步履维艰。
说到复杂的官场生态,当下的茂名自然首当其冲。2009年~2012年,以两任茂名市委书记落马为标志的官场贪腐窝案爆发后,当地官场当时已几近瘫痪。据《新京报》报道,当时一名接近广东省纪委的人士说,很多涉案官员被定义为消极腐败:“作为市委书记的周镇宏和罗荫国收钱,你不送钱行吗?很多人是被裹挟的。”
这种论调的可怕之处,在于给大规模的集体贪腐找了个台阶来下,并且有一种受害者的委屈状。廉政瞭望记者曾多次奔赴茂名采访,感受到当地官场的那种小心翼翼和人心惶惶。
在茂名市纪委提供的一份材料称,在治理干部“贪、混、庸、懒”上,茂名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如建立干部“干事对账”制度、重点治理“红包”突出问题等,却仍然没能阻止有的干部在贪腐之路上继续前行,包括前来“救火”的市委书记梁毅民。在目前的政治体制框架下,一把手对一城、一地的发展举足轻重,甚至一个城市“性格”的形成也与一把手有关,治理沉疴非一时之功,尤其是“换汤不换药”。
“有的职位有一种传递效应,因为前任的腐败,极易形成‘捡样子腐败、‘链条式腐败”,前述市纪委副书记表示,“有时在贪官的影响下,下属更会纷纷效仿,并以此来试探新来的官员。如我们曾查处的一个药监系统几任局长腐败案件,后任吸取来了前任因贪腐而落马的的‘教训,用更加隐蔽的方式敛财。”
不可回避的是,上梁不正下梁歪引起“前腐后继”。在一种“你捞我也捞,不捞白不捞”的心理支配下效仿,最终是“拔出萝卜带出泥”。重庆荣昌县电厂前任厂长王某在该厂筹建购买设备中收受贿赂,其后任厂长吴某向其“学习”,在销售电力及发包该厂绿化工程中收受贿赂20余万元,结果二人相继落网。
诚然,腐败环境和风气培养不出清官,但绝非只能随波逐流。在《老子》中有這么一段:“挫其锐,解其纷,和其光,同其尘。”有人说,成都市原市长葛红林的那句为官格言就是对《老子》中这句话的一种解读——“同流不合污”,这几个字是13年前他到成都挂职前,中组部一位领导送给当年到西部挂职干部的一句告诫。
葛红林在工作中进一步丰富为“不合上级的污、不染同级的污、不沾下级的污”三句话,更获得了“清正廉明”、“干活拼命”的民间评价,也坚守住了底线,破解了上述所谓的生活环境论。用葛红林自己的话来说,关键是要做到“对上不依附,对下不团伙”。
要换人,更要动机制
“如果光换人不改机制,正如换汤不换药一样,病是治不好的。”前述市纪委副书记表示,“当年崇祯皇帝在位17年,一口气换了50多个内阁大学士,杀了10多个六部尚书,也丝毫没有用。”
不可忽视的是,这些窝案、前后案频发的地方和部门权力高度集中。廉政瞭望曾报道过河南省交通厅四任厅长的前腐后继,提出要加强这些重点岗位上监督的宽度,有专家特别分析过:“交通领域把道路建设工程的投资、建设、管理、运营四职合一,同时扮演着投资者、管理者、监督者等多个角色,‘一把手权力过度集中,自然是需要重点防范的廉政风险点。”
其实,厅官也好,县官也罢,人们只注意到这个岗位不断在换人,而没有看到在改变制度设计上有什么作为,没有强化对权力的监督,没有采取措施加强对这些权力的约束。换人而不改机制,腐败自然难以断绝。
“我们现在关心的是菜价,第4个厅长落马,也是刚听说的,交通厅的领导这个贪了,那个腐了,我们老百姓早已见怪不怪了。”河南交通厅二级单位公路局的退休职工薛长明在听闻第四任厅长落马时显得很平静。
华东政法大学教授游伟称:“我们虽然已经在多年之前相继查处了多人,也认真倾听甚至相信了他们的种种‘承诺,但个人权力高度集中的配置却没有被真正削弱,对一把手的有效监督体系依然没有建立,在一些公共强势权力领域,职权设置的结构性缺陷十分明显,权力监控与制约甚至完全空白。”
“只靠前车之鉴,难防前腐后继。”在不少纪委干部眼里,解决同一岗位出现的前腐后继现象,事后查处只是治标之举,最好是能做到关口前移。“尤其惩防体系中列出的重大廉政风险点,应该加大监督力度。”西部某市预防腐败室主任表示,他们要求每个区县纪委都要成立预防腐败室,这在编制紧缺的县区一级,并不多见,目的还是为了集中力量做好预防腐败。
“致天下之治者在人才,成天下之才者在教化。”中央纪委原执法监察室副主任孙怀新曾对网友表示,出现前腐后继的主要原因是制度缺失,其防和治理要从具体的环节、具体的领域、具体的制度上来观察和思考,落到具体的制度建立上,没有制度的要建立制度,有了制度的要增强制度的执行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