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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观点

2014-12-13

决策探索 2014年22期
关键词:户籍制度城市居民户口

问题一:

取消农业和非农业户口区分是否会导致农民失地?

竹立家:取消农业和非农业户口区分,主要就是推行居住证制度,有了居住证,他(她)就不是失地农民,而是城市居民了。推行户籍制度改革就是为了公共服务均等化,你变成城市居民,国家就要收回土地,如果你在城市有住房有工作,还占有农村土地,就成了另外一种不公平了。实施居住证制度以后,如果你没有变成城市居民,你的土地就还保留着。

耿明斋:目前河南省正在推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用益物权的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确权是按照你现在的占有状况,确权给你之后,就永久是你的,土地的权益和户籍是分开的,不管你的户籍转到哪儿,因土地产生的利益都是你的。我想,确权制度只要落到实处,户籍登记的方式对农民的利益就不会产生影响。

王太元:取消农业和非农业户口区分,不会影响农民权益,改革就是让农民在城市利益和农村利益间作出自主选择,不能有任何强迫。这项改革最重要的是建立与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相适应的教育、卫生计生、就业、社保、住房、土地及人口统计制度,因为这些才是捆绑在户籍上的利益。

为了让进城农民能稳定地扎下根,政府应该设置一个缓冲时间,让其在尝试着落户生根的同时,也尝试着怎么稳定地在城市就业发展,逐步地适应非农业化生存状态。这个时候就应该形成两栖效应,两边都能享受,两边都没有后顾之忧,否则如果有些人进城两三年生存情况还不好,回到乡下了怎么办?如果农民把承包地、宅基地都处理了,再回到农村就是更大的“三无”农民问题。

问题二:

拿到居住证后能和城里人享受同样的福利吗?

王太元:并不是说一拿到居住证就可和城里人享受同样的社会福利,需要分步骤享有。比如拿到居住证之后,能享受和当地户籍人口相同的服务有劳动就业、基本公共教育、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公共文化服务等,这是“基本公共服务”,属于公民生存权的一部分。能不能充分享受城市居民的权益,要看他来到城市之后的生存能力和生存条件。而像住房保障、养老服务、中考高考等,就得逐步实现,这些国家没有能力包下来,须由各城市根据情况而定,但要有一个时限。

问题三:

大城市“爆棚”,中小城市如何“吸引人”?

竹立家:最根本的还是要增加就业机会,另外要完善基础设施,在这里生活更方便,大家才愿意去。还有一点,要提高中小城市的公共服务能力,尤其是教育、医疗、社会保障水平的提高,缩小中小城市和大城市的差距。

耿明斋:我们一直在控制大城市规模,但大城市规模却不断在扩大,这有内在的合理性。

我们不应该人为地约束大城市的发展,而应该去疏导,解决问题。另外,我们应该把完善的公共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向更大的空间延伸,分流大城市的压力,让大城市周边的区域由于公共基础设施的完善、交通的便利、公共服务体系的建立也能分享到更好的公共服务,让人们不到大城市也能享受到完善的服务。

问题四:

户籍制度改革有哪些难题?

王太元:最大的难题还是钱由谁出,因为城镇化是一个缓慢的过程,各地政府恐怕会提出公共服务支出太大,承受不了。所以我很担心各地政府,尤其是具体管理部门拿钱说事,不认真执行国家和省里的规定,导致好政策大打折扣。另外,我还担心有些应该规范的问题不敢规范。

竹立家:困难和阻力的最根本来源是财政承担能力,这和户籍制度改革的推行有密切关系。

另外是服务业的发展程度,服务业的发展标志着一个城市的设施完善度和居民生活舒适度,而现在河南省服务业的发展还有很大的空间。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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