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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的工伤预防借鉴

2014-12-13周永波

劳动保护 2014年12期
关键词:工伤保险工伤补偿

周永波

德国的法定意外伤害保险(大体相当于我国的工伤保险)是德国社会保障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这一概念是由德国著名的政治家俾斯麦1885年“发明”的,它与法定医疗保险、养老保险、护理保险和失业保险一起,组成了德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基石。

目前,德国工伤保险制度覆盖人群达到了7 600万人,其中包括1 700多万名全日制学生,超过390万家公司和机构参加了工伤保险。德国的工伤保险还可细分为工商业保险、公共机构保险和农业从业者保险。

补偿原则

德国工伤保险实行无责任补偿原则,德国社会意外伤害保险机构代表雇主,承担补偿由于职业意外伤害和职业病带给职工的损失责任。

德国工伤保险的四大原则是:

一是“社会保护”原则,即无责任补偿原则。即使单位没有过错,发生职业伤害后,或者发生在上下班途中的伤害,也要予以补偿。

二是“一条龙服务”原则。这意味着德国社会意外伤害保险负责预防、康复和补偿的一系列事宜。

三是“预防先于补偿”原则。德国工伤保险的理念认为,如果有效的预防防止了职业事故和疾病的发生,则职工和雇主均可受益,补偿就成为不必要,因此,德国工伤保险强调多种方法的预防措施,大力改善工作条件,千方百计减少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

四是“康复优于补偿”的原则。这意味着最好的医疗救治优先给予工伤职工,并积极给予其职业康复和回归社会的救助,最成功的康复是解决工伤职工困境的最好方案,因此,医疗和康复必须全力以赴。

德国的工伤预防和工伤康复全部由德国的工伤保险机构提供。如此“一体化”“一条龙”服务的好处是,可以强化预防的作用,最大限度防止每一次事故和疾病的发生。这样不但可以使人免受痛苦,同时减少了基金开支。德国建立了工伤保险费率浮动机制,公司的职业安全卫生活动即工伤预防工作的好坏与保险缴费水平相关,较少出事故的公司可以少缴工伤保险费,反之亦然。

工伤预防:法律明确 服务到位

德国法律授权德国社会意外伤害保险机构进行工伤预防工作。从建立工伤保险制度时起,德国社会意外保险协会即为工作场所的安全生产建立了不同的体系,主要包括:制定工作场所安全管理有关信息文件,安全管理规定和法规;安全监察和咨询服务;职业安全和医疗咨询支持;初级和继续培训。

为确保预防工作的效果和持续性,德国有一支数量可观、为共同目标共同奋斗的人员队伍,主要包括:大约2 200名技术型劳动监察员为参保单位提供工作场所安全卫生技术咨询支持;大约37万人参加初级和继续培训;6万多名安全代表和8 000多名职业安全卫生专职人员;140万人参加急救培训。

德国的工伤预防得到了积极的回报。首先,长期坚持的、持续的事故预防和安全健康体制,促进提升了工商业的生产效率,且降低了花费;其次,持续改善的生产条件和员工对安全的认知与行动也减少了劳动力的损失。

工伤康复:以人为本 康复优先

如果工人发生了工伤事故,德国社会意外伤害保险协会将给予全方位的照料和支持,有关机构将提供必需的医疗和职业康复服务。德国工伤保险的另一个重要原则是“康复优于补偿”。这意味着所有适宜的手段在康复期间都可以使用,包括职业康复和回归社会。这一期间的重点是帮助伤者提升其自理能力。在此期间,保险机构的行动将按照《国家残疾人权利法》的规定执行。

医疗康复

有效康复的基础是高水平的医疗照顾。德国工伤保险确保工伤职工的医疗照顾由专门资质的医生和事故康复医疗机构提供无缝服务网络。

重伤者必须尽快送往专门的医院,这些医院必须拥有相应的资质和设备,并且被社会保险机构核准,以为患者提供个性化的、满意的服务。

被保险人在医疗康复期间可以享受以下待遇:医生提供的服务;心理康复和治疗;医药及服装;整形外科服务及提供其他辅助器具;使用医院的康复设备;居家照护。

德国的工伤保险救治医疗机构是工伤保险的重要合作伙伴,他们在全国有4 300张病床,为工伤人员提供有力保障。

职业康复

保险机构对工伤职工采用一切适宜的手段进行康复,使其尽可能地留在原工作岗位,这时仅仅靠医疗康复就显得不够,职业康复就显得非常必要了。

职业康复包括:帮助工伤职工保留或寻找工作;尝试恢复或准备开始新的职业;初级、高级培训或再培训;驾驶技术训练;支持在劳务市场寻找工作。

社会康复

社会康复主要包括:居家自理、交通和行动、社会心理咨询支持、陪护服务、康复体育等,旨在帮助工伤者回归家庭、社会而提供文化生活等方面的帮助。

借鉴与启示

德国是世界上最早建立工伤保险制度的国家,其制度和经验被视为世界上最成功的范例和榜样。德国经验给我们的启示与借鉴意义可概括如下:

管理服务一体化是重要的原则

德国的经验和实践表明,管理服务一体化,对于实现工伤预防、康复、赔偿的有机结合意义重大。管理服务一体化的要义在于,整合预防、康复、赔偿相关的行政、管理、服务资源,发挥预防、康复、赔偿的综合效应,预防作为“先头部队”,康复、赔偿作为后续保障,三位一体,有机统一,工伤保险制度方能取得“1+1>2”的整体效果。

工伤预防要有扎实的制度保障和人才保障

制度保障,包括法律法规、具体规章等方面的建章立制;人才保障,即有一支专门、专业的队伍。德国法律规定了工伤预防的职能部门,也有专门的专业队伍,所以其成功就有了保障。

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不断扩大覆盖面

德国工伤保险的一个重要原则是“任何人的健康都不应因工作受到损害”,因此强调用人单位的责任。德国还为学生和服务社会的志愿者提供工伤保险,扩大了工伤保险的保障范围。

编辑   宁 远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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