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都市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实践
2014-12-13柴俊勇
上海是一个拥有6 787 km2面积和2 400万常驻人口的特大型城市。随着城市规模的扩大、人口规模的扩张和社会结构的多元化,公共安全管理难度也随之增加。上海轨道交通路程达到538km,拥有330座车站,全线列车规模达3 500辆,地铁客运最高峰值938万人,12层以上的高层建筑有近2万栋,水、电、气、油等地下管网设施长达10万多km。此外,随着轨道交通、新城建设、旧区改造、路桥隧道等工程大规模建设开发,以及“生命线”工程基础设施逐渐老化,城市运行安全风险逐步提高,各类突发事件发生概率也随之上升。2013年,上海市五大类安全生产事故导致1 224人死亡。
上海作为全国最大的经济中心城市,一旦发生危机事件,将呈现出显著的“放大效应”。因此,上海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尝试探索出一套与国际大都市相适应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办法。
综合举措
由于上海没有煤矿和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所以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重点和难点是危险化学品的应急管理。上海以“源头管控、过程管理、区域联控、整体提升”为主线,关口前移、重心下移、立足长效,推进危险化学品“减量、集约、受控”,探索从“负面清单”到实现“正面清单”的管理。
实施源头管控,完成布局调整。2010年世博会前,完成了外环以内、黄浦江上游水资源保护区内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的布局调整。
加强过程管理,分步实施禁限控措施。在第一批《上海市禁止、限制和控制危险化学品目录》基本达到预期目标的基础上,2014年出台第二批《上海市禁止、限制和控制危险化学品目录》,规定了88种全市禁止、170种中心城区禁止以及178种限制和控制危险化学品目录,实施“负面清单”管理,为第三批实施“正面清单”管制进行积极的探索。
推进集中经营、逐步规范流通领域。出台指导意见,在奉贤、闵行、金山和青浦4个区推进危险化学品集中经营平台建设,对危险化学品的流动、流向、服务实行过程控制和全程监管,为下一步实现危险化学品闭环管理打好基础。目前,4个试点区的集中交易市场均正式挂牌运行,已引进200多家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落户。
建立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助力安全治理。根据上海市13个重点领域,围绕“以制度建设为核心、信息记录和共享为基础、流程优化再造和系统建设为支撑”的总体构架,构建完善上海市安全生产领域信用体系。针对各类市场主体建设“上海市安全生产(危险化学品)信用系统”,将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建设项目安全职卫审批、隐患督办治理和事故调查处置等日常检查、发现的相关信息适时录入该系统,自动生成企业安全生产基础信息。以分类、权重、分层(级)形成企业安全生产信用档案,并作为实施安全分类分级监管的重要依据。同时,实施“失信惩戒”制度,向社会公开曝光企业失信行为,从而形成强大舆论约束。2014年7月,在“上海安全生产网站”上公告了8家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构建体系
上海市正以安全生产法制建设、责任落实、隐患治理为重点,构建和完善城市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安全生产法制体系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重要基石。在立法方面,上海市创设了一系列符合辖区安全生产实际的制度规定,出台了《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上海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上海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等地方性法规、规章。明晰了“两级(市、区县)政府、三级(市、区县、办事处)管理、四级(市、区县、街道或乡镇、社区)网络”以及“综合监管与专项监管分工负责的”监管体系。
健全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属地监管、直接监管”的责任体系,使法律法规更具执行力,也将法治意识传递至基层。在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同时,通过《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对上海市安委会办公室以及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的综合监管职责予以法定化,并通过《关于进一步强化地区安全生产责任的意见》对属地监管职责予以规范。在此基础上,以下达安全生产控制指标、责任签约承诺、年度履职考核为抓手,充分发挥上海市安委会办公室的平台作用和安全监管部门“指导、协调、监督”的综合监管职能,推动各区县、市安委会成员单位、控股(集团)公司有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创新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一方面,上海创新总体制度设计,出台了《上海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严格规范隐患排查、监控、建档、报告、督办要求,基本形成分级分类挂牌跟踪督办,社会共同监督的隐患排查治理常态、长效机制,改变原来安全生产区域创先评优、指标考核的传统做法,并纳入社会综合治理网格化管理体系,加大安全生产在综合治理考核中的比重,完善基层隐患发现报告和网格化属地治理机制。
另一方面,突出常态化治理,抓好制度落地。将隐患当作事故对待,对重大事故隐患责任单位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督促企业遵守承诺,限期完成整改,依法实施安全生产“一票否决”。每年对涉及公共安全的重大事故隐患由上海市安委会办公室实施挂牌督办,督促行业、部门分层分类落实重点治理工作。2011-2013年,上海市共消除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燃气管网、加油供气、消防安全等重点行业领域26项市级重大事故隐患;2014年“大叶公路沿线长输管道违章占压事故隐患治理项目”等市级督办事故隐患治理项目正在有序推进。
转变政府职能
转变政府职能,积极谋划深层次改革。通过有效改进审批流程、合并审批项目、拟定下放审批权限、规范要素要件、采用告知承诺、简化审批材料、发挥社会组织等方式,对上海市安全生产行政审批工作进行整体优化重塑。整合建立了安全生产行政审批信息系统,优化实施了内部并联审批、监察效能跟踪的行政审批流程。
整体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在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审查上,合并审批项目、简化审批流程。实施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和职业卫生审查与评价报告“二合一”。在专业服务机关资质审批上,简化审批内容,鼓励引导一家专门服务机构同时具备安评、卫评两种资质,加大安全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融合力度。在安全培训管理上,取消机构资质审批,推进安全培训市场化运作、行业自律,推进安全资格考试体系建设,积极探索安全资格证书管理简政放权工作。
在社会组织培育上,引导发挥技术支撑作用。大力发挥技术服务机构、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作用,将审批中的技术环节审查交专家或者专业机构委员会实施。探索政府部门负责完整性审查和合格性审查、社会组织负责技术审查的新模式。同时,积极采取定期盲审、结果公开、警示约谈等多种措施,督促相关机构完善质量控制体系,创造优胜劣汰的市场竞争环境。
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物质和设备上,做到与先进单位、地区和国家同步,有专人管理,确保物资完好。一旦有事,要备得有、找得到、调得快、用得好。
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宣传和教育上,尤其在基层单位,要少一些口号标语,多一些安全提示和演练,第一时间、第一反应非常重要。第一反应者的素质和自救、互救的能力往往决定他们在事故发生时能否生存。
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预案和标准上,要明确责任主体,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预警、监测、响应机制,制定标准和预案要从难、从严、从实出发,并要有评估机制,使之更加规范有效。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思想和举措上,要以人为本,要有底线思维,隐患和明患就在面前,要时刻准备着。
(作者柴俊勇:上海市应对突发公共安全事件专家组组长)
实习编辑 李 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