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治理现代化与党的建设科学化
2014-12-13王锐
王锐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第一次把“国家治理”概念引入党的文件之中,明确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一全新的政治理念,反映了中国共产党对社会政治发展规律的认识达到了一个新高度,是对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的重要创新,标志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进入一个新的阶段,也对党的建设提出了新要求新任务。国家离不开治理,政党离不开建设。深刻认识二者之间的内在逻辑和相互联系,对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都具有重大意义。
一、国家治理与党的自身建设
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国家的制度体系和制度执行力的集中体现,二者合称为国家治理。中国特色国家治理体系“是在我国历史传承、文化传统、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上长期发展、渐进改进、内生性演化的结果”,是中国人民自己所决定的。国家治理体系是指国家建立的规范社会权力运行和维护公共秩序的一系列制度和程序,包括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等各领域形成的紧密相连、相互协调的制度。国家治理能力是运用国家制度管理社会各方面事务的能力,包括党的执政能力和政府、企业、社会、公民和媒体等各类治理主体的治理能力。国家治理现代化是一个国家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个持续不断的从低级到高级变革创新的过程,具体表现为国家制度体系更加完备、更加成熟、更加管用,制度的执行力更加有效、更加透明、更加公平。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一个政治活动的两个方面,治理体系的价值诉求引导和提升治理能力,国家治理能力的有效性保障治理体系价值诉求的实现,二者相辅相成、相互促进,辩证统一。
现代化的国家治理,不仅表现为健全完善的制度体系,而且也表现为高素质的治理者和高超的治理能力。在社会主义中国,最重要的治理者就是中国共产党这个整体,这是由党的执政地位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领导核心作用所决定的。党的性质、宗旨、利益与社会主义国家性质和利益高度一致性和契合性,决定了党的自身建设与国家治理具有内在关联性和耦合性,使党肩负着推进自身建设的科学化和推进国家治理的现代化的双重重任。只有从严治党,加强党的自身建设,国家才能发展,社会才能和谐,人民才能幸福。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发展社会生产力仍然是当前和今后相当长一个时期我国最大的政治。与此同时,国家和社会生活中的各种矛盾和问题日益凸显,经济发展方式、利益格局、社会系统、生活方式和思想观念面临着深层次的解构和变革。这种解构和变革,需要在坚持党的领导核心作用的前提下,在引领国家治理现代化并改革完善党自身的过程中才能完成。
二、党的建设科学化与党的执政能力建设
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第一次提出了“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的重大命题和任务。党的十八大又进一步强调要“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党的建设的历史经验证明,只有以科学理论为指导、以科学制度作保障、以科学方法来推进,才能使党的建设富于创造性、把握规律性、体现时代性,才能不断巩固党的领导地位与执政地位。
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是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的关键和核心问题,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的过程就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过程。从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和党的建设科学化的视角看,党的执政能力应包括以下三个基本方面:
一是科学的治国理念和政策。社会公众对执政党治国理念和政策的认同或者认可,是社会公众对执政党接受和认可的前提。治国理念表达的是执政党治国的价值取向和目的,比如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都是中国共产党治国理念的表达。理念指导着执政党治理国家的实践,有了正确的理念才会有正确的行为。但是,执政党治理国家仅有治理理念还不够,还要有提出建设性的应对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及执政党自身各种问题的政策能力,也就是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立足于执政的现实环境,提出执政和治理国家的方针政策,并善于通过法定程序上升为国家意志。
二是协调利益的能力。执政能力还体现在执政党在治理国家的过程中必然会运用公共权力对社会资源进行分配,这就会涉及到如何协调不同的利益需求。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传统的社会结构被打破,整个社会呈现出利益主体多元化,利益需求多样化,利益来源多样化,利益差距扩大化,利益矛盾显性化的特点。面对复杂多元的社会,作为公共权力行使着的执政党就必须妥善应对、协调各种多元、异质的利益关系,及时把不同阶级、阶层群众的利益整合成公共政策,保持社会的和谐稳定。
三是信息的获取和传递能力。当今社会,世界政党都非常重视对信息获取和传递,纷纷抢占信息控制的制高点,这对执政党治理国家的能力提出了新挑战新要求。作为党的执政能力重要内容的信息获取和传递能力体现在两个方面,即一方面要通过多种手段和途径收集、整理、分析和利用社会各种信息,掌握社会动态,充分了解民意,为制定符合实际的政策奠定基础。另一方面,要通过党的各级组织、各种媒体及时向社会宣传党的主张,下达党的决策,发布党的有关情况,也就是说要让社会及时了解和掌握党的有关信息,如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等,达到党的信息传递效果的最大化的目的。
三、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与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
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指出:“全面深化改革必须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确保改革取得成功。”这就说明在全面深化改革条件下,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对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对于不断开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更加广阔的前景具有极端重要性。《决定》把党的建设制度改革与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文化体制、社会体制、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一起并列纳入改革总体布局和整体部署,指出要紧紧围绕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完善党的领导体制和执政方式。可见,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既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又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实现党对全面深化改革有效领导的题中应有之义。按照党的建设制度改革要紧紧围绕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强领导核心来开展的基本思路,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应着力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要健全完善民主集中制的具体制度。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的政治优势,是维系党的生命的根本组织原则和组织制度。只有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才会有保证。因此,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党的会议、党的集体领导、党内选举、党务公开等项具体制度,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强化党的组织纪律。
二是要建立简便易行、有效管用的选人用人机制。选拔党和人民事业需要的好干部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重要内容,也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要不断健全完善干部识别、考察、选拔、监督、管理的体制机制,通过完善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竞争性选拔、政绩考核等具体制度,切实纠正唯票、唯分、唯年龄、唯GDP增长率论英雄等突出问题。积极完善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和责任追究制度,严惩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等现象,形成风清气正的良好局面。
三是要创新基层党组织的设置方式和工作方式。要因地制宜,灵活多样地设置党的基层组织,扩大党组织的社会覆盖面。健全基层党建工作的保障机制,探索完善有效管理党员的方式方法。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在服务改革、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群众的过程中使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得更加明显。
四是要建立健全作风建设常态化制度。要围绕扫除作风之弊,清除行为之垢,防止“四风”反弹,整治慵懒散奢贪等机关“顽症”,健全和完善领导干部直接联系和服务群众,改进文风会风,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严格的财务预算、核准和审计等各项制度。
五是要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一方面要构建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加强和改进对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另一方面要坚决依法惩处滥用权力和权力“寻租”的腐败行为,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确保权力在阳光下正确行使。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框架内,党的建设科学化与国家治理现代化目标指向一致,内涵大部分重叠。执政的中国共产党必须立足于国家发展战略、发展目标开展自身建设,党的建设要服务于国家建设的大局。另一方面,国家建设要在党的领导下整体谋划、统筹推进,并与党的自身建设相互配合、有机统一。这种国家与执政党之间密切互动而显示出的制度政治优势则展示了国家治理现代化与党的自身建设科学化之间内在的机理:国家治理现代化蕴含着党的建设科学化的要求,党的建设科学化体现着国家治理现代化。□
(作者单位:甘肃省委党校党史党建教研部)
责任编辑:郭 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