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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上海市徐汇区完善“9073”养老服务模式的几点思考

2014-12-12张建国

决策与信息 2014年30期
关键词:徐汇区养老社区

张建国

上海市徐汇区行政学院 上海 200233

对上海市徐汇区完善“9073”养老服务模式的几点思考

张建国

上海市徐汇区行政学院 上海 200233

近年来,为了迎接“银发浪潮”对城区发展带来的挑战,上海市徐汇区围绕养老服务“9073”模式进行了一些探索,形成了“三纵三横两交叉线”的养老服务体系。对此我们进行了调研,以便为完善养老服务体系提供参考。

一、主要问题

目前,从养老服务的实践探索看,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但从整个上海社区实际看,无论从养老服务产品的数量、质量方面,还是从政府管理、监督运作机制、社会支持等方面,均存在一些问题。

(一)居家养老服务承重降低

第一,家庭赡养系数不断升高,许多家庭不堪重负。统计显示:从2004年至2008年,上海老年抚养系数分别为:26.1%、27.2%、28.1%、29.4%、30.8%。第二,“纯老”家庭数量急剧增加,养老形势严峻。上海市2004、2006、2008、2010年“纯老家庭”总人数分别为70.88万人、78.72万人、86.38万人和95.02万人。第三,家庭成员义务养老潜力没有得到进一步挖掘。在市场经济的冲击下,一些家庭成员拜金主义抬头严重,居民群众家庭养老的积极性不够,参与率不高。

(二)机构养老服务结构失衡

第一,供需矛盾突出。目前,养老机构较少,养老床位与老年人相比,只有达到2.17%左右,与中心城区床位数达到2.5%还有差距,养老床位供需矛盾突出。

第二,布局矛盾突出。一些老的非公养老机构,普遍存在规模小、设施老、服务项目少、服务质量差和收费高等问题。符合现代大众化老人高品质养老生活需求的真正意义上的老年公寓很少。

(三)政府养老服务管理失效

第一,社会养老服务的资源和力量整合不够,部分为老服务设施利用率低;存在政策普惠型与需求多样性的矛盾;社会组织、民间力量参与养老服务力度不够;家庭养老责任落实不够,老年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第二,信息服务支撑体系还不够完善,目前,各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养老服务信息还是碎片式的、条线式的,缺乏一个完善的信息服务支撑体系来整合社区为老服务资源,全面提高为老服务的能级和水平。

二、几点思考

上海市“十二五”规划指出:要“巩固完善家庭自我照顾、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和机构养老为一体的养老服务格局”。结合调研,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完善和创新上海一流中心城区养老服务机制。

(一)整合社区养老服务的网络支撑

第一,构建社区卫生服务网络。一要督促社区卫生中心承担起为社区老年人提供健康卫生服务主体的责任。二要要加快建设社区医疗服务点的建设,为社区养老服务提供基本均等化的养老服务产品。第二,构建老人生活照料网络。要对社区中现有的邻里服务队、志愿者服务队、专业护工队等等组织实施统一领导,科学定位,分类指导。第三,构建为老服务工作联络网。在区政府的统一安排下,各街道部门要整合为老服务的工作网络,实行“清单式”管理,实现社区为老服务工作全覆盖。第四,构建文体娱乐维权服务网。要派出更多、更专业的“心理医生”和志愿者律师,进入社区,做好老年人的维权服务。

(二)强化社区养老服务的政策支持

第一,加强领导,打破桎楛。城市社区养老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内容繁杂,政策性强,需要一个强有力的机构牵头领导,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的推进各项工作。

第二,政策配套,齐抓共管。一是要制定和实施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业的优惠政策。二要鼓励和扶持社会组织、机构、事业单位、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及个人兴办养老机构,由市财政和市福利金给予资金补贴。

第三,规划优先,统筹协调。一是要把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规划纳入到政府的建设规划中,在新建小区优先安排养老设施的建设。二是要把养老服务工作规划纳入街道社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加大投入,统筹安排,同步考核。

第四,资金保证,规范补贴。区街道各级财政要加大投入,将养老设施的建设补贴、养老服务机构的日常运作补贴、困难老人的服务补贴等所需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建立财力保障的长效机制。还要对各类团体、非公企业、私营个体以购买服务的形式给与资金支持和补贴。

第五,规范项目。政府要加大购买服务的力度,采取项目化、契约化的方式,开发出更多的、更个性化的、普通老人可以购买的起的服务项目。对已有的居家养老服务产品在产品标准、服务流程、计价标准以及售后服务等方面进行规范考核。

第六,强化监督,项目管理。一是搞好体制内监督。二是搞好“第三方社会监督”。三是搞好社会监督。保证居家养老服务有秩序、规范、公平公正地进行。

(三)提升居家养老服务人员的素质

第一,扩大总量。一要重视养老服务行业的培训工作,建立专业人才培训基地和定期培训制度,对社区现有养老服务人员分类分层上岗培训。二是扩大为老服务志愿者队伍,鼓励社会工作者、志愿者尤其是社区专业工作者参与养老专业服务工作。

第二,补充紧缺。一要尽快补充供需缺口最大的专业服务类人才,如心理辅导(慰籍)师,卫生保健师,营养健康师的供给。二要与大专院校、卫生院校合作,通过专业培养的途径加大职业化的养老服务人才的供给。三要对短缺的人才要多渠道、多形式加大培养、引进的力度。

第三,提高质量。一是要对已有的从业者进行定期培训考核,坚持持证上岗,严格就业门槛;二是要动员各级各类医疗、护理等领域退职退休的、身体健康的志愿者进入居家养老服务队伍。建立一支高素质的

(四)完善社会养老服务的法律支持体系

第一,完善基础性、权威性的法律法规。法律制度是推进和保障养老服务规范发展的重要保证。养老服务也需要一整套公正、公平、权威、高效的制度体系并逐步定型。目前,尽快制定全国统一的《养老法》。第二,整合操作性、协调性的法律法规。要防止政出多门。同时,要加快养老政策法规体系内部建设的配套和衔接,努力实现养老服务“上接天线,下接地气”。第三,补缺前瞻性、保障性的法律法规。一要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要求,探索适合新型服务业态发展的市场管理办法;二要科学确定养老服务的内容、方式、流程、考核等制度;强化他律管理,从政策引导,项目指导,规划协调,服务监管等方面加大力度。

[1]《上海市徐汇区2013年工作总结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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