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农村群体性事件中探析农村民生问题的解决策略
2014-12-12张素芬
张素芬
邢台学院 河北邢台 054001
从农村群体性事件中探析农村民生问题的解决策略
张素芬
邢台学院 河北邢台 054001
近些年农村群体性事件频发,不仅造成了人员以及财产上的巨大损失,也使整个社会的正常生活秩序受到严重干扰。透过各类的农村群体性事件,发生的关键在于农民的合理诉求得不到满足,映射出农村的民生问题的重要性。分析一般民生问题演化成农村群体性事件的原因,探究预防民生问题演化成农村群体性事件的策略,使农村民生问题和矛盾尽量消灭在萌芽状态,以提升社会效率。
农村群体性事件;民生问题;策略
农村群体性事件,是指农村群众通过没有合法依据的规模性聚集共同实施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扰乱社会秩序,侵犯公民人身安全和公私财产安全,甚至危害公共安全和国家安全的行为。群体性事件的发生,不仅影响社会政治稳定,在一定程度上对整个社会经济发展带来负面作用。近些年农村群体性事件正呈逐年增多的趋势,群体性事件的发生,不仅影响社会政治稳定,在一定程度上对整个社会经济发展带来负面作用。深入探究这些重要事件背后的原因,映射出农村突出的民生问题,这里所说的民生问题更多地指向那些不公平、非正义的生活现象,期待能从频发的农村群体性事件的危害中意识到应更加重视农村的民生问题,探究农村民生问题的解决策略。
一、从农民群体性事件看农村民生问题的状况
通过观察近些年农村发生的群体性事件后不难发现:
1、农村群体性事件,大都是围绕着民生这两个字发生的。从全国各地发生的农民群体性事件来看,地方行政以及执法机关在行使权力过程中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但这都是民生问题未予以重视的结果,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农村的“群体性事件”是农村民生问题冲突的突出表现。
2、从农村群体性事件的危害可以看出民生问题不是一个简单的社会、经济问题,关乎社会治乱与政权兴亡。如果对民生问题处理不当有可能会造成造成群众与政府之间的矛盾对立,破坏党和政府的威信,影响社会稳定,甚至会演化成为政治性矛盾。“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是我国古代朴素的民本思想,也是对民生问题重要性的认识。
3、农村群体性事件的频繁发生也预示着农村民生问题处在集中爆发期。中国的改革已进入关键时期,改革的深入和利益分配的多元化,社会发展呈现一系列新的阶段性特征。特别随着城乡一体化的迅速发展,一些矛盾逐渐显露出来,农村群体性事件逐渐抬头,已成为影响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
4、分析农村群体性事件的起因可以看出,农民民生问题的诉求越来越高。在改革开放初期,农民群体性事件主要源于权利和资源纷争、农民负担、干部腐败等方面,以农民内部冲突以及农民与政府官员的冲突为主。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后,除了这些方面的问题以外,由于征地、环境保护、村民选举等因素引发的农民群体性事件也不断增多,并逐渐占据主要地位。在这些事件中,农民与政府、农民与企业以及农民与政府和企业之间的冲突成为主要的内容。总的来看,近年来农民群体性事件的发生主体已经明显地转换为农民和基层政府的事件。
二、民生问题演化成农村群体性事件的原因分析
由于民生问题得不到及时、合理的解决,导致矛盾冲突升级,形成农村群体性事件。由民生问题演化成农村群体性事件的原因是复杂的、多方面的,主要有以下几点:
1、农民表达利益诉求的制度化渠道不畅。改革开放以来,农民的生存状态总体上得到了改善,但与社会上某些特定群体相比较却在恶化,农民也想享受改善自身生存状态的机会和权利,所以在出现民生问题未解决、给的承诺未兑现、利益未实现的情况下,农民发现通过合理的、正当的途径一般难以达到目标,在这种情况下,农村群众很容易聚集在一起,就有可能采取“体制外”集体行动,近年来,村民采取集体行动对抗基层党委和政府的事件时有发生。村民们在少数农村权威人士的领导和组织下,或集体上访,或联名起诉,有的甚至与基层党政干部发生暴力冲突。
2、基层党委和政府对农村民生问题重视不够,部分干部的官僚主义和腐败行为严重。农村群体性事件是有其发展过程。如出现举报信、举报电话,甚至是谣言传言等,有些干部对苗头性民生问题缺乏预见性,个别单位和个人经常冷漠忽视,任由其传播,以致事态扩大,陷入被动,导致矛盾爆发。有些党员干部对群众反映的民生问题漠不关心、麻木不仁、推诿扯皮,不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有些工作方法简单粗暴,侵害群众利益;少数干部利用职权贪污腐化、以权谋私,引起群众强烈不满;这在一定程度上累积了许多负面情绪。从而导致干群矛盾激化。
3、基层组织对农村社会控制力减弱。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村级集体经济总体实力下降,导致基层组织一方面失去了集中的基础,另一方面没有解决实际问题的经济能力。而个体经济和私营经济蓬勃发展,农民的自主性不断增强。使得基层政权的公信力下降,对农民的行政控制严重弱化。由此基层组织对群众的号召力、凝聚力和说服教育作用大大减弱。致使一些本该在本地区解决、在初始阶段就可以解决的问题,久拖不决或者小问题酿成大问题,直至引发群体性事件。农村基层党组织很多时候往往因集体经济困难而束手无策,已经不再具有号召力和感召力。
4、农民整体素质不高,也致使一般的民生问题演化成农民群体性事件。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农民利益意识的觉醒、民主意识和维权意识也不断增强,但政治参与能力相对较低,法制观念淡薄。运用法律来维护自己权利的能力非常有限,当群众之间、上下级之间出现利益磨擦或纠纷时,一些群众错误认为聚众闹事可以对领导造成压力,能较快解决问题,使本来能在法律程序中得到解决的矛盾演化成突发性群体事件。由于农民素质不高,辨识能力差,也易被某些别有用心者煽动教唆,利用不明真相的群众聚集闹事,给地方党委政府施加压力,以达到自己的某种目的。
三、预防民生问题演化成农村群体性事件的策略分析
1、创新思路加快农村经济的发展,在此基础上大力改善民生,从治本的角度堵住民生问题产生的源头。我国现阶段农业经济发展滞后于国民经济整体发展,遇到很多瓶颈,需要创新思路探索新的途径:大力开发和整合乡村集体资源,发挥优势,推动农业向规模化产业化方向发展,形成区域特色,提高农业效益;不断完善土地流转制度,促进农村土地高效率利用;鼓励农村发展合作经济,扶持发展规模化、专业化、现代化经营;大力改善农村基础设施,不断拓宽农民增收的渠道和空间,确保农民群众生活水平稳步提高;要大力促进就业,把促进群众尤其是困难群众的就业的放在政府工作的突出位置,采取有力措施,发展市场经济,增设就业岗位,实现农民的充分就业;要全面推进农村城镇化,农业产业化,农民市民化的进程,真正致富农民,造福农民,让广大农民得到实惠,群体性突发事件必然会日趋减少。
2、高度重视情报信息工作,注重民生问题信息的收集、排查和矛盾的调处,建立机制,健全制度。农民群体性事件虽然具有突发性,但它爆发之前总有征兆会以各种形式表现出来。因而通过民生问题信息的收集、排查和矛盾的调处,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可以预防农村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在实际操作中,可以采取以下方式:在农村开通“民生热线”和“民生信箱”,方便农民以电话或写信的方式反映问题;责令基层干部分区负责,定期村访,保证民意传递途径的畅通,做到全面、正确、及时地收集必要的农村信息。对已经获取的民生问题信息要科学研判,保证处置期限,不能够石沉大海,也不能相互推诿,事情没有解决就要逐级反馈。同时要建议有关部门和单位领导勇于深入群众做好教育疏导工作,化解矛盾。
3、改进农村基层组织的工作机制,强化服务民生问题的职能。农村基层组织是团结带领农民群众建设新农村的重要堡垒,如果可以发挥好应有的作用,许多农村民生问题和矛盾就会消灭在萌芽状态,使其成为预防民生问题演化成农村群体性事件的第一道防线。坚持走群众路线,密切关注农民群众的民生问题,不断提升对公共事务的处理能力;讲诚信,也要善于创新,能让农民群众真正得到实惠,切忌失信于民,背离群众,坚持把群众利益作为最根本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大农村基层反腐工作,树立廉洁政府形象。要对腐败行为综合治理,严肃查处腐败分子以纯洁干部队伍,消除群众怨气;民生问题的解决离不开一套健全的责任体系和科学的考评机制。要把解决民生问题纳入到基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评的范围,也要将考核结果向人民群众公开,让农民群众的监督,通过科学有效的考评,引导基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重视民生、保障民生问题得到落实。
4、促进和规范农民教育培训工作,全面提高农民的综合素质。农村经济社会的稳定发展依赖高素质的新型农民。新型农民必须具备较高的科技文化、思想道德、卫生健康、经营管理及民主法律等方面的综合素质,只有这样农村才会出现较少的民生问题,从而减少农村群体性事件的爆发。但提升农民的综合素质需要一个长期复杂的过程。在财政允许的情况下,增加对农民教育培训投入;各地应根据当地的农业生产力水平、农民思想状况、农村精神文明程度等进行具体分析,搞好调查研究,制定农民培训教育规划;不断探索培训新型农民的途径,比如借鉴国外对现代农民培养的经验,将农民培训与农业科技推广工作相结合等;开展农民职业教育,通过学习和考核,设定级别并颁发证书;加强农村的精神文明建设,通过各种文明创建活动,推进农民思想道德的提升,从而形成文明向上的社会风气。
[1]全面深化改革 聚焦两会热点.本书编委会编.中国文史出版社,2014-3
[2]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单行本.本书编写组.人民出版社,2013-11
[3]于建嵘.当前我国群体性事件的类型与特征[J].中国政法大学学报,2009,(06).
[4]何平《中国农村六十年反思及未来走向》乌有之乡网,2010-10-19
科研立项
河北省当代中国民生与社会建设研究基地课题,题目“从农村群体性事件中探析农村民生问题的解决策略”编号MSJD2014KTY011
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题目“群众路线视域下农村群体性事件预防机制研究”编号HB14SH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