丝袜的新性感尼龙袜如何改变了文学
2014-12-09龙隐
龙隐
尼龙袜和后来的紧身袜意味着女性的大腿的民主化。
出版于1956年的《纳尼亚传奇》的最后一部“最后一战”中,作者CS 刘易斯说大姐苏珊“如今她除了尼龙袜、唇膏和请帖外,对什么都不感兴趣。”纳尼亚是一个充满美好的世界,它不允许成人世界一丝一毫的玷染,所以刘易斯有充足的理由蔑视丝袜,作为惩罚,他把苏珊独自一人永远被留在了英国。
尼龙袜今年已经75岁了。1939年10月25日的《纽约时报》用大量篇幅来报道一种新产品的上市。“在选定的商店进行实验性销售,第一批上柜到下午一点钟就告罄,当天的大部分时间里,柜台前始终排着3列长长的顾客,他们中许多是男人,许多人来自外地。” 这种新产品是杜邦公司生产的尼龙丝袜,如同今天女孩子们都以拥有一台“爱疯4”为荣一样,20世纪40年代,全世界的妇女把拥有一双尼龙丝袜当成她们最重要的梦想之一。
美国宣布参加二战,尼龙成了限额配给品,专用于生产降落伞、网和绳索,尼龙袜这一革命性的产品在市面上销声匿迹。上世纪四十年代中期,纽约的一家媒体做过一项调查,询问战争年代女性最想要什么,没想到有多达三分之二的受访者选择尼龙丝袜,只有三分之一的人选择男人。
尼龙袜和后来的紧身袜意味着女性的大腿的民主化,在40年代之前, 真丝袜和更便宜,更耐磨损的袜子比如棉线袜和莱尔线袜,之间泾渭分明。
袜子永远是粗纱的
乔伊斯的《尤利西斯》设定的是1904年,发表于1922年,在书中描写了格蒂和她的长袜,“她那露在裙子底下的漂亮的脚脖子生得极其匀称,线条优美的小腿也合乎体统地略微露出一截,上面套着几乎透明的长袜。脚后跟的部位是特别编织的,上面还系着宽袜带”。
妓女佐伊和她的吊袜带“腿上穿得那么薄,起先会觉得有儿凉。可你那光着的膝盖周围一旦用薄丝带镶起褶边,就会使你想到……”百货公司的丝袜,“他遛遛达达地从布朗·托马斯开的那爿绸缎铺的橱窗前走过。闪亮的绸缎,搭在纤细黄铜栏杆上一条条的衬裙,摆成辐射状的扁平长筒丝袜闪闪发光。”
不过女主角摩莉穿的是丝光棉袜(silkette stockings),英国作家 A.A.米尔恩(A.A.Milne,1882-1956)在他1922年的犯罪小说《红屋之谜》里写道,给妹妹买丝袜(silk stockings)的男人遇到了一个难题,不知道是该买丝袜还是丝光棉袜呢?
在艺术家妮娜·汉姆奈的回忆录《欢笑的躯干》The Laughing Torso, Nina Hamnett中你可以看到,在战前的巴黎,她有着五颜六色的袜子,有的是棋盘格花纹的,她还告诉我们美国艺术家家格特鲁德·斯泰因穿着灰色的羊毛长袜,她是波西米亚风格的。哈玛尼特向卖丝袜的店主感叹,她买不起丝袜。他说,买双丝袜是一种“投资”,而她“受宠若惊,他把我误认为是道德败坏的女人了”。
买不起丝袜的女人还有一个选择是买人造丝袜,在英国女诗人,小说家罗斯·麦考莱(Rose Macaulay,1881~1958)在1926年说,为什么要花那么多钱买丝袜呢,而人造丝或莱尔线袜要便宜的多,难道它们穿在腿上难道不一样吗?这算是惊世骇俗的思想了,也是女艺术家的标配。
中国作家徐志摩在散文《曼殊斐儿》里说,近代女子文学家更似乎故意养成怪僻的习惯,最显著的一个通习是装饰之务淡朴,务不入时,“背女性”:头发是剪了的,又不好好的收拾,一团和糟的散在肩上;袜子永远是粗纱的。不过他在文中描写了两位穿绿色丝袜的女艺术家,其中作家曼殊斐儿,穿的是铄亮的漆皮鞋,闪色的绿丝袜,枣红丝绒的围裙,嫩黄薄绸的上衣。徐志摩说她的美是生平所仅见。
在那个时代,丝袜是很平常的物品。在阿加莎·克里斯蒂的《帕克派恩调查集》(中文译名《惊险的浪漫》)里,一位太太抱怨他丈夫出轨的对象是一个打字员。书中原配太太说,“一个可耻的浓妆艳抹的小荡妇,不过是厚厚的唇膏、丝袜和乱蓬蓬的鬃发。”
美国女作家、评论家玛丽·麦卡锡(Mary McCarthy)写于1960年的小说《群体The Group》故事设置在30年代,医生建议一位女士用“黑色薄纱内衣、黑色长丝袜和一些廉价的香水”,来解决丈夫的性生活问题。当然这些东西没用,而且她丈夫还质问她在百货公司花了多少钱,但是这装束显然又便宜又轻佻,即使在当时也是如此。
液体丝袜和光线丝袜
假设我们回到了1941年。一个星期六的夜晚,你想穿上鸡尾酒裙,搭配一双尼龙袜,但是这种奇妙的新材料已经被专用于生产军需物资了,商店柜台上找不到它们的身影。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任何形式的丝袜是很难得的,这一事实有两个重要成果:妇女在自己的腿上涂上一层裸色粉底,还在腿后补上一条几可乱真的“线缝”。 液体丝袜非常流行,美国的史密森尼博物馆里也收藏了一瓶“液体丝袜粉底霜”。
另外一个后果就是美国军人可以用尼龙袜够吸引英国女孩。在罗杰鲍克斯的小说《谋杀计划》里,年轻英国女孩说,她的美国士兵的男友:“给了我这些尼龙袜”。
三毛的小说《滚滚红尘》设定的也是四十年代初,韶华(女主人公)一个人从床上起来,昨日的空酒杯裏,插了一只“青菜”。韶华慢慢坐起身来,拾起床沿落下的一只玻璃丝袜。一付松紧带(扎丝袜用的)在丝袜旁边的地板上。披肩在地板上——韶华慢慢举起丝袜,把一只手伸到袜子裏去,张开,迎光拉开——玻璃丝袜破了——。书中说,韶华平平静静的把她的处女膜象征摺摺好,把丝袜当心的放入她那白荷叶边的枕头裏去。
而电影《朗读者》,更是直接让尼龙丝袜成为男女主角开启欲望的道具。女主角汉娜伸出修长的大腿缓慢而认真地穿起长筒尼龙丝袜的镜头,成为这部电影中媚入骨髓的情色桥段。科学家们做梦也想不到,科学发明与情色之间可以有这样的关联。
当战争结束后,生产限制解除,尼龙袜成了大众商品。这是一个巨大的变化:至少外观上每个人都穿的一样了。尼龙袜漂亮,便宜很多人都负担的起,相对耐用,虽然外观和价格上的差别依然存在,但是并不巨大。织补丝袜的情景在书本中永远消失了。书中的丝袜成了中性的不再具有道德的判断的道具。在格拉迪斯·米切尔1955年出版的犯罪小说《沃森的选择》里,出现了一具尸体,穿着尼龙袜。擅长描写小镇封闭生活的英国女作家芭芭拉·皮姆的女主人公也在20世纪50年代的水槽边冲洗着自己的丝袜。在英国女作家斯特拉·吉本斯的《星光(1967)》里,布料店卖“羊毛袜和尼龙丝袜”。
简·盖斯凯尔1968年出版的小说《黑色丝袜》还被搬上了大荧幕,但与此同时,紧身袜裤的时代也开始了。当然了紧身裤一直存在,但是只有到了此时,人造弹性材料的改进才让紧身裤越来越舒适越来越平常,这堪称尼龙袜发明之后,服饰史上的又一大进步。这也让很多现代作者们发生了混淆,以为长筒袜就是裤袜,比如阿穆尔·桃乐丝在她2011年发表的小说《礼貌之道》里,描写了上世纪30年代的一个女孩,在洗手间里脱下裤袜去小便,这很明显有着时代错误。
在英国摇滚歌手艾伯丁,最近出版的回忆录《衣服,衣服,衣服,音乐,音乐,音乐,男孩,男孩,男孩》中有一段有关1977年的回忆: “该我上场了,结果低头一看,我全新的丝袜有条裂缝,从我的膝盖一直延伸到大腿。舞台督导看到我的窘迫,赶紧来救场,让灯光师在我的腿上打上了长长的黑线。看起来相当酷。
艾伯丁教了穿破丝袜的姑娘们一手,但更重要的是告诉我们丝袜永远不会消失,而且还可能会很酷。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