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我院国家助学金工作优化对策的思考
2014-12-09周静
摘 要:国家助学金是国家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的一项重要政策,其资助力度还在不断加大,针对我院在贫困生的认定和国家助学金评选存在的问题,从三方面对我院国家助学金政策提出优化对策。
关键词:国家助学金;贫困学生;优化;对策
1 学院方面
1.1 完善规章制度和评审办法
第一,规范认证制度。设定统一的认定标准,成立专业化的认证机构和人员,实施动态管理。根据地方政府开具的贫困证明以及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对学生的贫困程度进行认定评级。对于校内进行参与认定的工作人员进行专门的培训。
第二,建立核实制度。由资助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辅导员和学生代表或社会中介机构组成求证工作小组,定期通过学生生活调查、电话咨询、与学生谈话、家庭所在地走访等方式,了解困难学生的真实情况,对认证结果去伪存真。困难学生申请国家助学金前,必须提供父母双方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父母双方工作证、乡镇街道民政部门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状况证明材料具体包括残疾证、下岗证、失业证、孤儿、受灾、家庭主要成员医疗证明及所付费用发票等来进行核实。
第三,健全贫困学生档案信息库。贫困生档案信息库应包括学生家庭成员组成、职业、收入情况、贫困证明、受助经历、学习成绩、公益实践、勤工助学的情况等方面,以学年为周期实行动态管理,及时进行信息的更新与补充,全面准确的了解和掌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状况。
1.2 建立完善的监督反馈制度
评选出真正需要资助的同学,不能仅凭学生的提供的贫困证明,学校应规范各个环节流程,对评选的每一步都进行管理监督。
首先,成立专门的资助管理机构,加强事前监督。成立督察稽核小组,由资助管理中心组织实施,对申请学生的材料进行严格的核对,核对其完整性,真实性,对于不完整的申请材料,要求其补充完整,对于不真实的申请材料,不予批准申请国家助学金。对于很多申请的材料,其实只要稍加确认,就会发现其真实程度,对于不好确认真实度的,工作人员要保持耐心的工作态度,严谨的工作作风,通过老师、学生、家长,当地政府部门等多方面进行了解,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其次,监督评选流程,加强事中监督。学校应派专门负责的人员,参与评选的流程,保证流程的公正、公开、透明。对于评选过程中,出现的徇私舞弊的行为,应有相应的处罚措施。最后,引导正确消费,加强事后监督。国家助学金对于贫困生来说不是一笔小的数目,如何利用好国家助学金,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这是学校应考虑的问题。学校应对其消费习惯进行引导。要教会学生学会理财,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对于拿钱到国家助学金以后宴请同学,胡乱消费的学生,学校应对其进行警告,引导其正确消费,帮助其将国家助学金合理利用在生活费、进行辅导班、以及购买学习用品上。
2 辅导员方面
2.1 树立正确的扶贫观念
在国家助学金评定过程中,负责评审的一线辅导员教师负有把握全局的重任,从政策的宣传到贫困等级的认定,到最终的评选和发放,各个环节都在考验着辅导员的耐心及工作能力,如果辅导员不能全面掌握国家政策,没有高度的责任感和耐心细致的工作态度,那么在评选过程中难免出现主观臆断,甚至会导致更加激化的矛盾出现,面对利益的诱惑,有些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可能会通过不正当的手段贿赂辅导员以达到获得助学金的目的,有些辅导员经不起诱惑收取贿赂,极大败坏了师德,滋长了腐败。所以全面提高辅导员的工作能力,加强辅导员的道德修养和师德建设,让辅导员牢固树立正确的扶困观念,认识到国家助学金设置的目的和意义就是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要准确判断哪些是真正的贫困生,认清滥用国家助学金将是资助金的浪费,更不利于促进教育公平。严于律己,要意识到贫困证明不能说明问题,投票也不能说明问题,唯有深入到学生中,才能最准确的掌握学生的信息。教师应该保持耐心的工作态度,正确的扶助观念,这样在评选国家助学金的过程中才能避免偏颇,不存私心,正确评选出需要受资助的同学。
2.2 组织公平的评选方法
辅导员在国家助学金的评选过程中有着把握全局的重任,而组织正确的评选方法又是其中关键的一步。由于单一的评选方法都有其自身的局限性,如根据贫困证明和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确定受资助的同学,这两种方法都是由学生自己填写,部分学生为了获得国家助学金,不可避免的就会夸大贫困的程度,更有甚者会伪造贫困情况,所以不能确定选出需要受资助的同学。还有的班级组织全班同学共同选择,这种方法看似公平,但是有一些家庭经济困难的同学并不想表现出来,所以同学们不可能真实的了解每一个同学的情况,而且通过这种方法选出来的同学更多的有利于人缘好的同学,而这部分同学不一定就是需要资助的同学。所以辅导员应组织多种评选方法并用。首先,成立评定小组。评定小组的组成人员应尽量选取一些对同学情况比较了解、公正的同学担当,并且本身并不申请国家助学金,这样有利于保证评选的客观性公平性。然后,根据申请同学的材料,由评定小组进行筛选。评定小组不得将认定意见透漏给第三人。再次,将筛选出来的结果在班级内进行公示,接受全班同学的监督。最后,班级内如有不同意见,可将意见反馈给辅导员,辅导员根据反馈意见做最后的监督与定夺。
3 学生方面
3.1 树立正确的受助观念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往往会有极度自卑与极度自尊并存的矛盾心理,这类学生不愿意白白接受无偿资助,甚至会认为同学会带着有色眼镜看他们,会让他们在同学面前抬不起头,对这类学生,一方面应帮助其树立正确的受助观念,教育引导他们正视生活上的困难,认识到困难有时候也是一种磨练,没有经济上的贫困,只有知识上的贫困和精神上的贫困。困难只是暂时的,要怀着感恩的心接受资助,将来在学有所成时回报社会。同时要树立正确的贫困观,要正确的认识自我,评价自我,进行自我监督。从而有目的的调整自己的行为,追求正确的价值评价标准。另一方面,可以转化国家助学金的资助方式,转化无偿为有偿,通过有报酬的工作,不仅帮助学生掌握实际的知识技能而且可以解决学生的部分生活费。为这类学生安排一些力所能及的工作,将助学金以工资的形式发放给他们,让他们感觉是通过自己的劳动获得的报酬,满足他们自尊心的需要。
3.2 树立诚信意识
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立人之本。“人若无信,不知其可也。”为人以诚,待人以信,不但是人的内在品质和精神要求,也应该是社会的规范。在当今社会,诚信是我们做人做事最起码的要求。当前国家助学金评选过程中出现的种种问题,例如,许多同学存在不拿白不拿的心理,伪造贫困证明,填写虚假信息等情况,主要是因为当前人们的诚信意识淡薄,诚信观念不强,违反诚信的成本也比较低。所以在国家助学金的评选过程中有必要建立诚信追究制度,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受资助的资格,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在其诚信档案里作不良记录。我院在实施国家助学金的同时,应通过各种方法对学生进行诚信法制教育,诚信意识教育,帮助同学树立正确的诚信意识。诚信是我们做人的准则,加强学生的诚信教育,将为公平公正地开展助学金评定,更好的利用好国家助学金打下坚实的基础。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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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周静(1979-),女,四川泸县人,硕士,讲师。主要研究方向:计算机应用技术、软件技术。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