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
2014-12-09
实践·党的教育版 2014年8期
7月1日,自治区党委书记王君主持召开自治区省级领导干部会议,传达中共中央关于给予徐才厚开除党籍处分的决定精神。
会议认为,中共中央决定给予徐才厚开除党籍处分,对其涉嫌受贿犯罪问题及问题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进一步体现了党中央从严治党、从严治军的鲜明态度,彰显了我们党坚决反对腐败、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的坚定决心。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坚决拥护中央的正确决定,深刻领会中央维护党纪国法、严厉惩治腐败的坚定决心,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中央权威,旗帜鲜明反对腐败,毫不动摇地贯彻中央决策部署。
会议要求,要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要深入开展警示教育,以徐才厚等案件为反面教材,教育广大党员干部深刻吸取教训,不断增强党性,坚定理想信念,强化纪律意识,恪守廉政底线,切实做到清白为人、干净做事。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各级党组织“一把手”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带头遵守廉洁从政准则,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真正做到任何情况下都不越界、不越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进一步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对于违法违纪问题,不管涉及谁,不管在什么地方发生,都要坚决查处,绝不姑息、绝不手软,始终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
(本栏编辑/王占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