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对《条例》的宣传贯彻力度
2014-12-09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加大对《条例》的宣传贯彻力度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陕西省建筑保护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积极开展宣传培训,狠抓贯彻落实,依法推进城乡建筑保护工作。
精心组织,广泛宣传。省住建厅与省人大法工委联合召开全省电视电话会议,先后在《中国建设报》《华商报》《陕西日报》分专题做了系列报道。为便于执法部门和公众学习,省厅联系出版社,出版发行了《条例》单行本。各级住建部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向社会多方位、多层次、多角度地宣传《条例》。普及和执行《条例》是全社会的共同义务,需要民众的主动和广泛参与,要大力开展群众性、社会性、经常性的宣传活动,接受民众的监督。
加强培训,苦练内功。各级住建部门要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培训,通过有时间量要求、有考试测评、有实例判断的培训,使工作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具备相应的专业水准,做到解释法规准确无误,执行法规坚定不移,努力提高《条例》的执行水平。省厅将把《条例》纳入普法教育或干部培训计划,进一步加大执法培训力度。
细化措施,落实责任。各设区市应尽快设立专家委员会,把好认定关口,让有限的人力、物力、财力向真正需要被保护的建筑倾斜。要将设立重点保护建筑标志工作作为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社会认知度的重要举措,规范统一,结合实际,设置醒目,与建筑及周边环境协调一体。省厅正在起草关于加强《条例》宣传贯彻工作的通知,并要求年底前书面报告各地贯彻实施情况。各级住建部门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积极履行《条例》赋予的职责,并在具体工作中不断创新,坚决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目前,西安市政公用局根据《条例》规定,加强了城市建筑上设置户外广告的管理工作,充分保护城市建筑原貌及周围环境、景观。铜川市规划局正着手制订方案,对全市具有保护价值的建筑开展普查,全面摸底,为后期开展重点建筑的认定、保护和管理工作奠定基础。宝鸡市规划局结合开展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活动,参与指导协助园林环卫局、文物旅游局等相关部门,完善城市“绿线”“蓝线”“紫线”相关管理制度和划定城市“蓝线”“紫线”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