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富差距之下,“富人税”成国际潮流?
2014-12-08谢玮
谢玮
10月6日,瑞典财政部长安德森(Magdalena Andersson)表示,该国政府打算针对国内年收入超过60万瑞典克朗的高收入人群,提高其所得税税率,以补贴因对退休人群减税所带来的税收收入差额。此言一出引发瑞典各界广泛议论。
事实上在欧美各地,政府向高收入人群加征个人所得税的所谓“富人税”屡见不鲜。近年来,美国不断提高“富人税”税率,而法国更是以夸张的“巨富税”将不少人吓得移民。各国开征“富人税”原因何在?“富人税”离中国还远吗?
“富人税”成政府增收利器
其实,富人税作为各国调整收入及财富分配,解决贫富悬殊的政策工具的历史由来已久。
早在20世纪30年代,英国便已开始对富得离谱的人征收高税率的所得税。
2012年,西班牙政府对年收入30万欧元以上者,征收所得税税率由过去的45% 提高到52%。意大利也向那些年收入高达50万欧元以上的人群增收税率为3%的附加税。
2013年,美国总统奥巴马在其年度增税方案中提出,将个人年收入40万美元、家庭年收入45万美元以上者的最高所得税率从35%上调至39.6%。
2013年12月,法国最高法院通过一项法案,要求当年和2014年,在法国进行工商注册的企业将为年收入超过100万欧元的员工缴纳一项名为“特别互助贡献”的税收,税率确定为50%。
由于在法国进行工商注册的企业还必须为员工缴纳一定比例的社会保险费用,使得这一新税种实际税率接近75%。这被法国媒体称为法国“巨富税”正式落地。法国政府称,这一新税种将涉及470家企业的1000名员工,每年可为法国政府带来2.1亿欧元的收入。
今年1月,英国在野党工党表示,若该党赢得2015年大选,将对月收入在15万英镑以上的高收入人群征收50%的高个税。
据《人民日报海外版》报道,今年5月16日,台湾地区也通过“所得税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对于年综合所得净额逾千万元新台币者,所得税税率由40%提高至45%。
台湾媒体称,台湾岛内有9000多名年所得净额千万元新台币以上的富人。对其增收“富人税”,加上对股利所得者与银行、保险业增税,台湾当局全年净增加税收预估将高达650亿元新台币。
从实践来看,将目光锁定富人钱袋的国家似乎并没有停止的意思。美国是根据个人收入情况逐步提高税率,从而以此来减少低收入者的负担和控制高收入者的收入过快增长。根据美国国会预算办公室(CBO)的最新数据,在截至9月30日的2014财年内,美国联邦政府收入预计将首次超过3万亿美元,比去年增长9.2%。CBO同时预测,2015年将再增加9%,而收入增长部分超过一半都来自对所得税税率的提高。
“拔最多的鹅毛”引发富人移民
“拔最多的鹅毛,听最少的鹅叫。” 法王国王路易十四的财政大臣、英国经济学家哥尔柏曾这样形容政府“征税的艺术”。“拔最多的鹅毛”意味着“加重税负”,而“听最少的鹅叫”,则意味着让征税的痛苦指数降到最低。
然而,开征“富人税”可听不到“最少的鹅叫”,不同利益群体对于其存在的合理性一直争执不休。
法国“巨富税”的开征在富人界掀起了反对浪潮。有反对者认为,过于繁重的税收引发了富人界的移民狂潮,其直接结果是社会财富的流逝和税基的萎缩。征收“富人税”实际上是“饮鸩止渴”,从长期看必然对引进外国投资和企业长远发展造成负面影响。比如2013年,法国国宝级演员杰拉尔·德帕迪约就因为逃避法国高额税负而加入俄罗斯国籍。
今年9月13日,法国财经媒体《回声报》公布的一份调查报告显示,法国富豪前100强中,有20人已在比利时安家,这些法国人起码持有170亿欧元资产。之所以比利时能够吸引到法国富豪来此安家或落户公司,是因为比利时对富人的征收的所得税率比法国低,特别是资本利得税很低,并且没有法国特有的“巨富税”。
“富人税”离中国远吗?
日前,法国经济学家托马斯·皮克迪(Thomas Piketty)出版了《21世纪资本论》(Capital in the Twenty-First Century)。该书认为不加制约的资本主义导致了财富不平等的加剧,自由市场经济并不能完全解决财富分配不平等的问题。皮克迪建议通过民主制度制约资本主义,这样才能有效降低财富不平等现象。
皮克迪在给英国《金融时报》的撰文中指出,“中国和俄罗斯也必须拿富裕的寡头开刀,而他们有自己的手段——实施资本管制,用监狱高墙控制住那些最有野心的寡头。对于更青睐法治和国际经济秩序的国家,全球富人税是更好的措施。或许中国会比我们更快接受这种想法。”在接受媒体专访时,皮克迪称:“对中国富人征税应该可以帮到中国工人。”
2014年3月13日,国家税务总局公布数据显示,我国个人所得税收入中六成是工资薪金,工资薪金所得个税有七成来自中高收入阶层。数据显示,从2013年工薪所得个税收入构成看,月收入超过1万元适用税率20%以上的中高收入者,已成为缴纳工薪所得个税的主力,这部分人群缴纳的工薪所得个税占工薪所得个税收入的比重已近七成,占全部个税收入的比重超过四成。
换言之,在中国,是工薪阶层,而非富人占据着个人所得税“大头”。“当前中国的税负集中在中等收入和中下收入阶层,富裕阶层的税负相对外国来说显得太轻了。”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原所长贾康曾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我国同样面临着贫富收入差距不断扩大的问题。如此看来,中国政府或许离开征“富人税”不会太远。
(部分内容编译自法国《回声报》、英国《新政客》)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