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国企一起起重机械伤害事故调查技术分析暨防范措施和建议
2014-12-08沈福建
沈福建
(安徽省铜陵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中心,安徽铜陵 244000)
某国企一起起重机械伤害事故调查技术分析暨防范措施和建议
沈福建
(安徽省铜陵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中心,安徽铜陵 244000)
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安全工作国家法律法规等有明确规定和要求,可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等方面或多或少存在安全工作错位或越位或不到位等现象,时而造成安全生产事故。本文作者就参与一起政府安全生产事故调查组事故调查的技术分析等工作而引发的深刻思考谈点个人体会和感悟。举一反三,与同行商榷。
安全生产事故 原因分析 预防措施 建议和意见
2013年10月15日下午约3点35分,某央企A车间发生一起起重机械伤亡事故。
1 事故简要经过
2013年10月15日下午约3点35分,起重机司机D某某(证为有效期),起重工L某某(死者,证为有效期),辅助工W某某(转岗)、3人使用桥式起重机(型号:QD16/3.2-16.5A7)进行起重作业,在距事故地点约25米处完成主大钩(额定起重量为16吨)起重作业后,W某某、L某某摘下钢丝绳后去住事故地点,准备在小钩上挂吊索进行小钩(额定起重重量为3.2吨)作业。司机D某某在将大钩提升至最高位置的同时开动大车行走去往事故地点,到达事故地点时,大钩已提升至距地面约3~4米的位置,此时司机D某某同时开起小钩下放,准备挂吊索,在大钩接近最高位置时,D某某将大钩控制器手柄推至停车位置(零位),未对大钩状态和位置确认,注意力转移到下放小钩挂吊索,实际上大钩仍在继续向上运行,待小钩下放至地面约1.5米时停止,W某某挂完吊索后离开约2~3米时,大钩发生过卷,拉断大钩提升钢丝绳,大钩坠落。L某某(死者)受伤倒地。小钩被大钩砸断飞出距事故地点约6米远处。
图1. 事故第一现场起重机状态图
图2.事故勘查现场技术分析模拟实验图
2 设备暨人员有关情况
通用桥式起重机型号:QD16/3.2-16.5A7,设备注册代码:41101025420110075,事故前最后一次检验日期:2013年5月22日,检验结论:合格,使用地点:A车间二整中段(整段共3台起重机),制造单位:山东华通机械有限公司(曾于2010年12月对该台起重机改造),制造许可证,TS2410351,制造日期:2008年4月27日,产品编号:201175(改造),额定起重量:16/3.2吨,跨度:16.5米,提升高度:10米,提升速度:0.13/0.07米/秒。
作业人员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证情况:
D某某:作业工种:起重司机。证书类别:Q4,有效期止:2017年5月11日。
L某某(死者):作业工种:Q4 ,有效期止:2016年11月30日其他(辅助工等)人员情况:
W某某:作业工种:辅助工。系转岗。
3 原因分析
3.1 直接原因
(1)大钩螺杆式起升高度限位器失灵。经现场勘查验证高度限位器微型触点开关已锈蚀失灵,导致起重机的安全防护装置未起到自动切断电源应有的保护作用。
(2)司机操作失误。司机在操作过程中,大钩控制器手柄回至停车位后,未能确认大钩是否正常停车,就开始进行小钩作业,造成大钩过卷拉断提升钢丝绳,引发本次事故。
3.2 间接原因
(1)经勘查现场验证:四个控制器手柄均存在不同程度停车位(零位)定位偏差(缺陷),大车、小钩控制器手柄缺停车位(零位)锁止装置。
(2)经勘查现场验证:大钩螺杆式起升高度限位器失灵(其中,高度限位器微型触点开关已锈蚀失灵。对起升高度限位器行程因钢丝绳被全部坼除无法做测试验证)。
(3)坼除了起重机原制造单位配置的重锤式起升高度限位器(约在二年前)。
(4)车间工作环境较差,噪音大,粉尘浓度高。
(5)HC制造行业特点和实际,工人劳动强度较大,车间车架的整理全过程每道工序间的对接(移位,调高,调不同角度,调方向,旋转等),大部分工序的加工均使用起重机,起重机的工作强度较大,使用频次较高。
(6)安全管理不到位。维修人员、司机和管理人员对起重机的安全保护装置检查和调试等确认不到位;运行、调试、故障、交接班等记录不全或空白;对W某某辅助工上岗前的安全教育见证未见;日常和定期检查保养和维保不全面,不到位;司机、指挥、维修、管理等人员岗位职责未落实到位。
4 预防措施
(1)进一步落实各级岗位人员安全责任制。
(2)安全管理中的各个环节,节点在各个层面上要行成闭环。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消除。不留盲点、盲区。
(3)提高安全管理人员的综合管理水平和安全作业人员的安全操作技能。
(4)完善特种设备技术档案。
(5)加强起重机械的日常和定期维护保养。
5 建议
(1)建议此类型的起重机限位器推荐使用重锤式起升高度限位器,定位准确。
(2)避免起重机大钩运行时护罩碰磨钢丝绳。起升高度限位器行程的调试运行确保符合设计图样规定(799毫米)。(3)强化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措施。(4)改善车间的工作环境。
(5)按事故处理的“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对职工强化警示教育暨安全技术教育培训。加强各级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完善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并落实到位。
6 结语
(1)强化安全意识,安全意识决定安全行为。只有提升全民安全意识,才能将国家的安全法规等落到实处。人民生命和财产才真正得到保障。
(2)各安全岗位的安全责任要落实到位。
(3)安全应急预案应落实到位。提升安全各岗位人员的应急意识、应急水平和应急效果。
附:图1.事故第一现场起重机状态图
图2.事故勘查现场技术分析模拟实验图
[1]《安全生产法》(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
[2]《特种设备安全法》(2014年1月1日起实施).
[3]《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493).
[4]《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549号).
[5]《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02号).
[6]《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
[7]《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15号).
[8]《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国家质检总局令第92号).
[9]《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导则》(TSG Z0006-2009).
[10]《起重机械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桥式起重机》(TSG Q0002-2008).
[11《]起重机械使用管理规则》(TSG Q5001 -2009).
[12《]起重机械设计规范》(GB/T3811-2008).
[13]王福锦《.起重机械技术检验》:北京:学苑出版社,2000年.
[14]马恩远《.起重机司机》(第二版).北京: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04年.
沈福建(1963—),男,汉,安徽省石台县人,现供职单位名称:安徽省铜陵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中心,现有职称:工程师,研究方向:起重机械风险评估和对策。